果然,林阳这一家子都是修炼成jīng的老狐狸,除了小白兔一般地林彩儿…
唐莺回以礼貌的一笑,“夏小姐你好,快请坐!”
一行人往客厅沙发移动…
“这是夏卿给你们带的礼物。”
林彩儿很识相地从自家哥哥手中接过礼物放好。
“人来就好了,还带什么礼物,夏小姐真是太客气了!”
夏卿也只能尴尬地笑笑…
“你们叫她小卿就好。”小姐什么的,大神实在是受不了。
“对对对,我都是叫她小卿姐的。”
“嗯,那就叫小卿好了,叫夏小姐确实显得生分了!”
林阳拉着夏卿就坐,坐下后的夏卿,显得有些手足无措,手都不知该往哪儿摆…
☆、第四十四章 你小子…高攀了!
林明华和唐莺,二人眼波流转,推推搡搡,你先问,你…先问!
最终,还是林明华败下阵来,“小卿还在读大学吧?”
这是要开始考问了吗?夏卿正襟危坐,“是,华大文学系大三级。”
“哦,也是华大,原来你跟林阳还是校友。”
“是的,叔叔。”
“那…你父母是从事什么行业的呢?”
“他们…是书画爱好者,同时也在联大执教。”
林明华双眼放光,“原来是耽美书斋,你父母也爱好书画?这点倒是与我有共同语言了。”
夏卿到没想到,大神的爸爸是金融行业的佼佼者,居然也爱好书画,这画风…也太不搭了吧!
“叔叔也爱好书画?”
“我倒是爱好书法偏多,闲来之时,也会练上一练。”
“嗯,书法除了是一门高雅的艺术之外,投身其中,可使人不思声色,不思得失,不思荣rǔ,心无烦恼,形无劳倦。对于身处快节奏生活的现代人而言,确实是一项修身养xing,有益健康的活动。”
“想来你出身耽美书斋,又从小受你父母的熏陶教化,对书法颇有见解吧?”
夏卿微微摇头,“叔叔谬赞了,只是从小耳濡目染,略懂皮毛罢了,见解着实不敢当。”
林明华眼珠一转,心思一起,计上心头。“这样,昨天闲来无事,临摹了一副帖子,不如我们移步书房,你同我看上一看,怎么样?”
夏卿转头看向林阳,那并不是求救的目光,林阳从她眼神里看到了不惧,她只是在询问他是否要应战罢了!
于是,林阳轻微地点了点头。
夏卿这才望着林明华,一脸温和地道了声:“好。”
众人纷纷起身,移驾御书房…
唐莺整了整坐皱了的衣角,说道:“我就不去了,我对你那些字又不感兴趣,我还是去厨房看看阿姨的饭做得怎么样了,顺便打打下手,你们去吧!”
林明华也就随她了,“走吧!”
书房在二楼,夏卿一进来,便觉得仿佛置身在一个小型的图书馆。高大的实木书架,浩如烟海的书籍,拥有它的人该是多幸福啊!
“小卿,这边请!”
赶紧收起刘姥姥进大观园的土包子神qíng,亦步亦趋地跟着林明华来到书桌前。
书桌上果然平铺着一张临摹字帖,夏卿走近后仔细阅览了一番,方才说道:“这是米芾的《蜀素帖》。”
林明华眉毛一挑,眼角含笑,“看来小卿刚刚是谦虚了,你只这一眼,便知它是米芾的《蜀素帖》,若是对书法没有足够了解,定然是做不到的。你既能看出这是《蜀素帖》,不防再看看,我这临摹的功力如何?”
夏卿当即认真端详起来,“米芾的字结体偏纵长倾侧,表现灵动,相同的字都有不同的写法,书风完全显露了他‘不偶于俗’的人格特质。《蜀素帖》虽书于乌丝栏内,但气势丝毫不受局限,率意放纵,用笔俊迈,笔势飞动,提按转折挑,曲尽变化。此帖是米芾的代表作,因写于丝织品上,丝织品吸水xing弱,而米芾用笔又快,所以线条显得枯渴自然,最能体现米芾刷字的意味。所以,临习此帖,用墨宜gān不宜湿,行笔宜快中见涩,凡出锋处应具回锋的意味,做到笔短意长。不得不说,叔叔的这幅字帖,不管是从粘笔、布白,还是穿cha、连接等技巧,均可看出功力之深厚,这足以说明,叔叔的确是米芾字帖的真爱粉,也是行家。只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