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老大现在很幸福,至于莫伊……”凌电看着这个样子也很为他高兴,想起莫伊对自己,叹了口气。
“现在在哪,几点了?你就说带我玩,你要把我拐在哪里卖了。”黎末揪着薄凌的衣服凶神恶煞的问道。
“天哪,她尽然把老大的衣服扯得皱巴巴,老大不是最讨厌别人动他衣服吗,死定了,自求多福吧。”凌雨替黎末着急的不行。
“我们在伦敦,现在十一点了,你从昨晚八点开始睡。我现在把你卖在伦敦最穷的地方了,就是我家。”薄凌宠溺的摸了摸黎末的头,跟她开着玩笑,完全忽视了站在门口的凌雨等人。
“你怎么不叫我,都睡了这么久,眼睛是不是都肿了。”
“看你太累了,谁的太香不忍心叫你。没肿,还是很美”薄凌自然地握起黎末的手亲了亲。
“Uncle,你是不是该介绍下。”黎末实在受不了大家膜拜的眼神了。凌雨等人内心泪流满面,终于有人注意到他们的存在了
“哦,这是凌雨,这是凌风,这是凌云,这是凌电。这是黎末。”
“嗯,然后呢?”薄凌满头黑线,这也太简洁了吧。众人更是不满,老大你这样有了媳妇忘了手下真的好吗。
“黎末你好,我是凌雨,你叫我小雨就好。”
“黎末你好,我是凌云,是这里的颜值担当,叫我云哥哥就好。”凌云撩了一下根本不存在的头发,色迷迷的伸出手。凌电和凌风则简单的点点头,做了自我介绍。
“啊。我错了宝贝小雨。”同一时间凌雨拧着凌云的耳朵面目狰狞使劲把他往后拽,薄凌也拦回黎末伸出的手握在手里,冷下脸。
“你们好,我是黎末,你们叫我末末就好。”黎末看着打闹的众人笑眯眯的打了个招呼。
“去收拾一下,吃点饭我带你去玩。衣柜里有你的衣服”薄凌带走了众人。
“云,我看你最近很闲,下午去趟非洲锻炼一下吧。你们也散了吧”薄凌扔下一句话就走了。
“不要啊老大。我做错什么了。”凌云哭嚎着。
“活该,谁让你想握老大宝贝的手了。”凌雨丢也个白眼,也不理他走了。
凌云刚要跟凌电凌风抱怨,两人也识趣的走了。
没义气……
黎末穿着白连衣裙,脚下穿一双粉色的小高跟鞋,头戴一顶蓓蕾帽,画一个淡妆,整个人露出一种温柔恬静的感觉,像英国的名媛淑女一样。薄凌一身黑色西装,今天的他少了一点冷漠多了一丝温柔,让人忍不住多看两眼。薄凌赞赏的看了她一眼,拉着她的手上车了。
他们先去了大本钟。在大本钟下的广场,黎末被一群鸽子包围了,她张开双臂,鸽子纷纷站在她胳膊上。
“Uncle,你看这鸽子一点都不怕人嘛,都往我这里飞。好痒呀。”薄凌站在她的远处,看着阳光下无忧无虑的黎末,嘴角也不自觉上扬,拿起手中的相机,把这一刻停留了下来。
他们紧接着去了威斯敏斯特宫,金丝雀码头。在圣保罗大教堂,他们跟着教徒一起祷告,黎末心里暗暗许愿,希望这样的日子永远不要结束。
薄凌看黎末来伦敦什么衣服都没带,拉着她就去逛商场。路过一家店,大大的玻璃窗前展示着一双鞋。银色的鞋面,上面镶着许多小水钻,水晶的鞋跟,黎末喜欢的移不开眼,她高兴的趴在玻璃窗上看了好一会,可是看到上面的标价,她只好移开了目光。这一幕都被买水回来的薄凌看见了。
“走。进去试试。”薄凌拉着寂寞就要进去。
“不行啦,太贵了。不要不要,我不要。”黎末死死拽着薄凌的胳膊。
薄凌qiáng行把黎末压在椅子上,转过头就让导购拿出那双鞋。
他单膝跪地,小心翼翼的把那双鞋套在黎末脚上,专注的眼神,长长的睫毛让寂寞觉得自己的心扑通扑通的停不下来。
周围的女士都羡慕的看着这个帅气的男人给这个美丽的女子穿鞋,顾客围着他们开始鼓掌chuī口哨。
薄凌觉得再也没有人比黎末更配这双鞋,黎末的脚趾短而圆润,柔软的脚跟,纤美的脚踝,素白玉足脚穿进鞋子,露出纤美圆润的脚踝和她匀称结实的小腿连接出优美的线条,里再也没有一双脚能把这双鞋穿的这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