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人歌》作者:晴安好
文案: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 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 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山有木兮木有枝, 心悦君兮君不知。
试着写
这篇大概是食之无味弃之不可惜
希望下一篇可以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内容标签: 灵魂转换 因缘邂逅 近水楼台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越 ┃ 配角:卫黍离/卫采薇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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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再次从黑甜的梦中醒来,恍如隔世,或者说,也确实隔了一世。
窗外路灯寂寥,夜色温柔,我却再无睡意,索xing到了厨房热杯牛奶,就着微微冒出的热气恍恍惚惚又回到了那个粘腻而痛苦的炎夏。很多不甘和怨恨,就着大口吐出的瘀血,都留在了我的前半生。
缠绵病榻的几年,我开始怨恨不负责任的父母,身生而弃;然后是残破的孤儿院,那些天真而残忍的孩童;就连养父母也怨恨上了,一直以为,自己已经是李家人了,到头来,不过是一场空。
可是采薇的形象总是鲜活的。闲暇时,她总是带着果果坐在唯一完好的秋千上,一遍一遍的哼着越人歌。蓝色的棉布裙因浆洗过很多遍而泛着白,秋千架子上鲜亮的huáng色油漆斑驳陆离,但她总是温暖而快乐的。
那时就在想,若能重活一世,我宁愿,不被收养,远离李家,也希望能阻止采薇丈夫的悲剧,免她孤苦流离。毕竟,没有她,我的最后时光大抵要láng狈许多,无措许多。
或许是某个神明打盹间歇真的听见了我内心的呐喊,我真的又重新回到了鲜活的20岁。
20岁的我,并没有烦恼着未来需要做什么,毕业之后帮助李诚打理李氏的家族企业似乎是毫无疑问的事。谁曾想,不过三五年,刚刚帮李诚站稳脚跟的我就如同丧家之犬一般被扫地出门,锒铛入狱。那对养父母泣不成声,说是李诚被人抓了小辫子,他们只能弃车保帅。
哦,我就是那个被弃的车。
一直到此,我对我的养父母和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都是没有丝毫怨恨的,大不了顶替个几年,反正有他们在外面活动,挪用公款具体数额也不是很大,也判不了几年,三五年的,也就出来了。25岁的我,还抱有着少年人所谓的义气,冲动,鲁莽,无所畏惧。
而事实上,我被判了十年。我想提起诉讼,养父母则说对手正虎视眈眈盯着李家一举一动;我想见李诚,他们也说李诚已经被他们从到国外避风头去了。仿佛一夜之间,我便无人问津,被人弃之如敝屣了。我的曾经的关系网,都依仗着李家而建;独立在李家之外的,又没有这么大手腕。据说,我犯的案子在这三四线的小城市简直炸开了锅,据说那些年李氏楼盘下偶有些改动不得业主的心,大家都说都是李家养的白眼láng,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不得好死。
可惜我那时候已经进了监狱,一点一点磨平了尖锐的xing子,也一点一点将所谓的天真揉烂了咽下。至少他们还是有一点说对了,不得好死。胃癌晚期,每天都很疼。只是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我明明什么都没有做,所有的报应都会找到我。
刚进监狱那几年,我还眼巴巴等着风头过了,李家能给我疏通一下关系,只是渐渐得,随着狱友的分析,大概也能回过味来。他们找的那个全市最好的辩护律师,其实是个才刚开始做单独辩护的新手;他们刚开始每周来,每月来,渐渐的,一年都来不上一回了。再听后来进来的狱友说,李诚在我刚刚进监狱的那几天,因为包养小明星被拍,登上了都市报头条;而我判刑半年后,他便和M市的市长千金喜结连理。这大抵便是亲生和领养的区别吧。重活20岁,便多了很多可能。
最要紧的,便是离开李家。
重活一世,我没了很多野心,不再想着在商场上挥斥方裘。至于向李家复仇,上辈子的我已经在出狱之后用同归于尽的方式咬下了李家半块ròu,所以这辈子也没有必要追着不放。毕竟这辈子,他们养了我十五年,我还是他们眼中的好养子,他们宝贝儿子的好帮手。
这一世,我想找个安安稳稳的工作,闲暇时遛猫逗鸟,兴致高了就击缶而歌。若是能和采薇果果毗邻而居,便是再好不过了。这么想着,考研读博最后留校任教倒也是条不错的路子。只是这学校选择上,倒是需要选个李家手伸不太到的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