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熟人的妹妹,刚巧路过,就找我吃顿饭而已。”
“那我还是有机会的。”
“有个屁!”
林彦跟贺正西并排靠在床头,专心致志地竖起耳朵听那俩人在头顶拌嘴,对面的于力早已经盖好了毯子直挺挺躺床上进入了无我的睡眠状态。
“你们宿舍还挺好玩儿的。”贺正西小声说。
林彦笑了笑,也放低声音道:“一天下来,也就熄灯前能这么放松一下,其他时间大家都忙。别看他们这样,一个比一个能拼,我很怕年底拿不到奖学金。”
贺正西把自己的脚心覆在林彦脚背上,来回摩挲着,说:“哥你没问题的。”
“别信你哥的鬼话,他前段时间做小课题全班第一名。”苏立航幽幽地看向他们。
“你俩不吵了?”林彦仰起脸笑着问。
”没啥意思。”苏立航也往床头靠了靠,“感觉大学也挺无聊。”
林彦特别想说,你这纯粹是闲的,找点事做就什么病都没了。他自己就这样,只有忙起来,才感觉自己有活着的实感,一旦不忙了,人就要废。
陀螺一样的林彦,把贺正西直接交代给于力,周末两整天有三分之二都耗在了地产活动的现场。他跟郑启风都是综合岗,砖头一样,哪儿缺人就去顶上。郑启风看起来比电话和照片里靠谱,说话做事比较沉稳,身材很挺拔。活动期间他们得穿统一发的制服,白衬衫,黑西裤,郑启风把那身廉价制服往身上一套,立刻就跟到了酒会现场一样。
“赶紧去勾搭几个有钱人,让他们买房!提成百分之多少来着?”林彦靠在楼盘模型前,努力摆出张特职业的脸。碰巧没客人时,他总喜欢找话聊天。
郑启风:“你明知道我的心思,还劝我去找富婆?”
林彦:“认清现实吧,你喜欢的林彦,跟真实的林彦,完全不一样的。我就是个小市民中的小市民,满脑子只想暴富,心眼不止小于针眼,是比纳米还小。家里穷得叮当作响,还有个坐牢的养父,根本不值得你喜欢。”
“我是因为你……”
“你是因为的我脸啊?”林彦扭过脑袋,神情认真起来,“我也就剩一张脸了,哦对,成绩也还行,但十年二十年后我肯定也会变模样么。”
郑启风的胸膛深深起伏了几下:“我还是不说了,我有点生气。”
“看吧,随便聊天都能生气,今后要是抬头不见低头见,指不定吵成什么样……”
赶巧有顾客路过,林彦立刻点头哈腰地恭送。
“这算拒绝?”
“算。”
“真是绝情。”郑启风说。
“你喜欢我,跟我也没什么关系。”
“巧克力,还有诗,你不也收了三年。”郑启风还挺强势。
“你也没署名,要知道是你,早拒绝了,而且巧克力我一口都没吃过。”林彦转着脚腕说。
“那谁吃了?”
“本来要拿去给我叔的,他在监狱,但你知道,那地方现在不能带吃的,所以全被我强行送给狱警了。”
“好吧。”
“嗯,不好意思……我没打算跟谁发展关系。”林彦见人少了一些,上前跟主管打过招呼,抓着郑启风走到外面,认真道“我家条件不好,学习和打工是第一位,懂么?”
“如果我是女的呢?”郑启风不依不饶地问。
林彦依旧摇头:“跟性别没关系,我也没有看不起你的性向,是真的不找,包括任何人。”
安静了几秒钟,郑启风重新开口说:“我从高一入学,就挺喜欢你的。那天一早,咱们也就是前后脚进的大门。当时你跟你弟在学校长椅上聊天,扯了很多。可能‘喜欢’这事就是讲不清道理,我看着你笑起来的样子,一下就觉得自己完蛋了。”他回忆道,“其实那些诗,都是孙林林给找的,我顺带二次加工了一下,主要觉得人家写得比较炽热,我这人没有文学细胞,写不来。”
他的表情相当正式,以至于林彦有些失语,他想不出该如何回应郑启风那所谓炽热的情感。
“我怎么觉得自己又不近人情了一回呢?”林彦尴尬地躲在遮阳伞下,“但无论如何,不跟你讲清楚是肯定不行的,你趁早换个人喜欢吧,真的。”
“嗨,没什么大事,我高中三年都过来了,还怕你这一句两句的么?”郑启风给林彦抛了瓶矿泉水,“我没指望能跟你真在一起,就这么互相认识着也不错。做朋友,能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