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陆浩立会觉得洛司真是个天才。
自从选择在定居下来,他开始以为两个大男人一定会把家里搞得像垃圾场一样,谁知道洛司仅是透过电视看了几集家政课后就把房子打点得井井有条,甚至连厨艺也是一把罩,说他是全能的也不为过。
“应该没有。到商场再看需不需别的东西。”开着车穿梭在不算陌生的街道,洛司抽空放起轻柔的音乐,然后问:“买完东西要不要去散步?”
“散步?…”
……
一路上,彼此有一句没一句的搭聊着,这是他们相处的既定模式,车内的气氛在不知不觉中也一直充斥满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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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进商场出商场前后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基本上就是那种把要的东西拿了就走的人,一点也不会làng费时间磨蹭。
洛司戴了个遮住半边脸的墨镜,陆浩立用一顶鸭舌帽遮住他那头太过抢眼的红发,虽然在穿着打扮上尽量不引人注意的低调,但是这么两个男人走在一起还是惹了些目光。
一人拎着一大带东西走往停车场,把东西扔进后车座他们就开车走人。
尽管当年他们走时洛司把麻烦收拾得很gān净,真正认识洛司的人也极少,可相对的认识陆浩立的人就比较多。虽说有qiáng大的后盾,可为了避开一些无聊的事,他们能免则免。
把车停在路边,四处兜完风的两人闲来无事地在篮球场旁休息,陆浩立懒洋洋地倒靠着椅背晒太阳,洛司则在腿上放了台笔记本玩着股票,偶尔和陆浩立攀谈几句。
“洛司,”一手枕着后脑,陆浩立看着蓝天,语带诚然地说:“祈的病好了,谢谢。”
“没什么。”洛司转过头朝他笑了笑,轻描淡写地对他说:“我只不过是输了点血给他。”
这是件巧合到不可思议的事,洛司和陆以祈都是极其罕见的RHyīnxing血型。在他们收到消息说陆以祈急需在1个小时内换血的时候,是洛司冒着生命危险在暗地里输了全身20%的血给他,原因也还是为了陆浩立。
这件事,救了陆以祈一命。
洛司和陆浩立谈着话,融洽而不打搅到别人。可是,他们并不知道在这个篮球上打球的都一群无所事事又爱惹事生非的不良少年,直到一颗篮球直直的砸向洛司……
洛司不慌不忙地冷望着飞来的球体,然后在篮球快接近他的头部时,陆浩立坐直身子单手随便一伸就把它拦住。
轻松简单地就把整个篮球扣在手中,陆浩立脸色带怒地抬眼看向球飞来的方向,这才注意到那帮由头到尾被他们忽略掉的人──
约二十个穿着奇装异服又把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少年,旁边糙地上还坐有五、六个发育还没成熟却把脸弄得像调色盘的女孩。
“──嘿,大叔,把球扔过来!──”
球场中央一名带头的少年无礼又嘲刺的喊道,气焰嚣张又拽得很,然后其他人也跟着他闹事地起哄。
大叔?
陆浩立拧着眉抽动嘴角,表qíng因这个称呼彻底的僵硬起来。
其实,这帮小鬼叫他大叔也不算错。陆浩立都39快奔40了,就连洛司的35岁生日也快到了,而这伙小流氓看起来横竖不会超过17岁,只不过陆浩立不承认这点罢了。
有点恼的把帽子扔掉,陆浩立站起身双手托举起篮球,目光如炬地盯住球框,压低重心,脚尖微跃起,似乎要做场外投篮──
在众人喊着“那么远怎么可能会投中”的声làng,篮球在空中呈秀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gān净俐落的“嗖”的一声空心入篮!
场上愣是静了好几秒,然后又爆发出“巧合,绝对是巧合”的反戈声làng,一些自以为球技了得的人则在叫嚣着让陆浩立下场和他们比一比。
“我去跟这帮毛都没长齐的小鬼玩玩,你在这里等我。”陆浩力脱下外套递给洛司,挽着衣袖就走往球场,刚跨出两步,他倏地一顿,又回头问洛司:“可以么?”
洛司扬着对陆浩立独有的淡笑,牵住他的手握了握再放开,道:“玩玩就好,我在这里等你。”
陆浩立看着洛司,然后点点头,带着信心和自负说了句:“马上就回来。”
在陆浩立靠近时,他们才算看清他的长相。
穿着便装的身躯高而健壮,一头红如焰火的短发鲜艳出色,刚毅端正的五官帅气又成熟,唇瓣勾起的弧度有着轻视和傲慢,更加增添他狂肆的是他左脸上的“X”形刀疤,淡淡的疤痕不但不狰狞还和他的气质很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