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笑了,附上我的嘴,“我却爱你。”话语消失在嘴唇舌头相缠之间。
送我回去,却送到了他的住处,看著那在大厦间的豪华公寓,我不进门,对著他冷笑:“金屋藏娇,我是不是应该感到荣幸?”
李越天眉一扬,抽回门卡,一脚踢开门,手驳住我後颈往空气一扬:“别小心眼,我跟温森分手了。”眉间没有了初时看到的暗晦,想必心qíng轻松了,连跟温森分手这种事都可以说得轻巧。
他在浴室里洗澡,我站在高楼,看著底下的灯光蝼蚁,微微的笑,游戏,这不,开始了,不是吗?
第14章
躺著一张chuáng的两个人,往往是亲密关系,而在这世上,大抵却是同chuáng异梦。
chuáng再大,困住两个人,也困不住心。
他抱住我,吻著吻著安静了,他说,他好久没好好睡;我相信,更或者,他说他爱我,这我也信。
但这些,改变不了什麽,就像唱作俱佳的戏子,明知道自己自己唱到最後那一幕是他死余悲免不了,中间的欣喜明媚也是要演绎得欢欣鼓舞的。
一夜他睡得安稳,我在心思百转,算计著一切,半夜也睡了过去,没什麽好担扰的,这世上折磨人的手段太多,对他,我恰好知道最毒最狠的。
早上他要送我,我说不去公司,要回家。
他换衬衫的动作停下来,反过身来看我,沈默的眼睛直丁丁地看著我。
吴起然在他心里不足为胁,却也是根细针,他说他爱我,再好不过,嫉妒就是他心头的那根针,看不见影子,却时刻能钆得人不安稳。
我一笑:“我没说过要跟你在一起吧?”
他看著我,眼睛黑亮如最诡秘流转的黑水晶,我撇过眼,他转过身,对著穿衣镜扣著扣子,“我送你。”
他的电话一直在柜子上嗡嗡地震著,他忙,他不是平白无故就得他的江山的,时间不比一般人的多,拼得比谁都厉害,他有能力,有脑袋,有背景,还比谁都努力,这些也是当年一一构成了当然我痴迷他的条件。
“不用送,我还知道回去的路。”
“我送你。”无庸置啄的口气,他是个qiáng势的男人,不多话,往往一开口就掷地有声。
我没跟他再争,太孩子气,不能qíng绪太多,冷淡是目前我应该维持的最佳态度。
他以为我在含著一股气对不饶他,沈默著让我撒气,只是冷下来的眼角说明著我不要太过份,他能容忍的深度有限。
一路车在狂飙,到了我家,我开了车门径直下车,不理会他一路的沈默和难看神色,开门时他在背後扯住我,吻住我的头发,“晚上我来接你。”
我关上小门时他的车也开走,车的急速开走声显示著他的gān脆,他是个雷厉风行之人,索定目标就下手,达到目标前後都不手软,无论对人或事,温qíng从来不是他所擅长的,往往这种行为却更添他的魅力,有几个男人能这样男人?想必他自己对自己的魅力明白得很,才会武断地认为……我最终爱他,离不开他……多可爱的男人,多可爱的想法,就让他现在这麽认为吧……吴起然躺在半圆形的大沙发上,苍白的脸,酒瓶堆在旁边,重属黑的玻璃上东一堆西一堆都是大麻叶子,我用脚推了推他,“醒醒,还活著没?”死在老子家里,不管他是不是自杀,他家哥都会活撕了我。
吴起然睁开了眼,眼睛一片死静,没有半点磕药後余悸,顺著我的眼睛看了看桌子,挺平淡地说:“摆著看的……”
我相信,他跟他哥签的不平等条约里包括不再碰这些个乱七八糟的东西,他跟他哥签的约,他很执行。
“你跟那男人又gān上了?”他平淡的问。
“搭上了。”我笑,拿了牛奶在微波炉里温著,倒上,给了他一杯。
他一口gān劲,估计连是什麽味道都没尝出,除了死亡,没什麽让他有知觉,行尸走ròu一具。
“你要怎麽gān?”他问,事关他的角色问题,总算是有点兴趣。
抽了烟,才一口,灰烬就往地上掉了,掉要地上,一点点,不招眼,总归还是灰迹,昭示著第一步的绝望。
我躺在地上,冰凉的大理石,已日深秋了,收获完了,荒凉是冬天的主题:“我跟他不明不白在一起,你还是住在我的房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