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女症和女装巨巨_作者:小最(34)

  “找人,”沈璟冰嘴角边习惯性地浮起一丝温柔得体的微笑,但却没办法掩去眼神中的炙热光芒,“你知道刚才广播里提醒大家稍安勿躁的人在哪儿吗?”

  童头儿?

  保安警惕道:“你找他干什么?”

  “我……”

  沈璟冰话没说完,就看到走廊尽头,一个戴鸭舌帽和口罩的人从卫生间里冲出来,甩掉了好几个人的围追堵截,正要强行从旁边的安全出口突围。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矫健的身影从二楼的旋转楼梯上跳下来,凌空飞起一脚,将那个人踹得一个踉跄,紧接着欺身上前,在对方反应过来之前又准又狠地往他肋下一捣,在他吃痛弯腰时伸手扭住他的手臂,一踹膝窝,将他狠狠压倒在地:“搜身!”

  一系列动作如行云流水,快得让人眼花缭乱。

  沈璟冰眯着眼睛远远看着,只觉得一阵心旌动摇。

  男朋友太帅了!

  太炫酷了!

  他虽然知道男朋友是退役特种兵,身手肯定差不了,但之前他们交往了整整半年,都没有什么让他出手的机会。沈璟冰每次提出要和他切磋,男朋友都会伸手揉揉他的脸,温柔又无奈地说:“别闹了,你打不过我。”

  沈璟冰小时候学过跆拳道,后来又在国外练过拳击,回国之后虽然没再打过拳,但工作再忙也没忘了健身,听了这话非常不服气。

  但现在他不得不承认,他可能真的打不过男朋友。

  虽然这个事实让他身为男性的自尊有点儿受伤,但……男朋友真的好帅啊!

  沈璟冰眨也不眨地看着童臻将凶手交给其他保安,拍了拍手,站在一边儿看着。他穿着一身笔挺的暗蓝色保安制服,勾勒出他腰背笔直的挺拔身姿,帽檐下的侧颜鼻梁挺直、轮廓完美、帅气逼人。

  头发似乎比上次见面的时候长了一点点,从侧面看过去,灯光下他耳后的头发乌黑柔软地直立着,看起来毛茸茸的。

  可爱,想摸。

  肤色似乎也比上次白了不少。

  从前大概是一直在部队的缘故,男朋友晒得很均匀,退役大半年都没完全白回来,以至于沈璟冰一直认为他的肤色是偏黑的小麦色,没想到其实他这么白的。

  他情不自禁地想起那日在浴室,透过磨砂玻璃惊鸿一瞥的那一痕“皑如山上雪”,禁不住心中一荡、喉头发干。

  这时候,一个保安搜出一个透明塑料袋装的小东西,递给童臻:“是这个吗?”

  “嗯,”童臻拿过来看了一眼,拜前男友所赐,他对这种名叫鸽血红的宝石印象深刻,一眼就看出是如假包换的正品,他随手递给一个保安,“送去会场,别误了事儿。”对另外一个保安说:“和陆总说一声,报警吧。”

  这个时候,他感觉到一道炙热的目光落在他耳廓上,侧头一看就是一愣——前男友站在走廊的另一头,正用一种炙热到疯狂的目光看着他。

  ☆、小保安和大狼狗

  沈璟冰隔了一道走廊,死死地盯着他,眼睛亮得怕人,像是瞳仁里燃烧着两朵跳跃的小火苗儿。

  一眼看过去就像一只得了狂犬病的疯狗,目光凶得要吃人,可仔细一看,却又仿佛不是那么回事儿。

  童臻收回目光,眼角疯狂跳动。

  妈的,原来是一只发Q的大狼狗。

  那眼神童臻见过。

  就在他离开X市,出发去南疆的前一天晚上。

  沈璟冰压在他身上生涩又紧张地耕耘,一边动作一边紧张地观察着他的表情,问他:“怎么样?还疼吗?好一点儿了吗?舒服吗?有没有感觉到一点儿爽?”

  “别吵,”童臻忍无可忍地睁开眼睛,嗓音沙哑虚弱,“专心一点儿,OK?”

  “……”

  卧室的灯没开,窗外路灯的灯光泄进来,在黯淡的橙光色灯光下,沈璟冰眼角带着一丝委屈,但眼神却很炙热,炙热到近乎疯狂。

  就好像眼前和他负距离交融在一起的人,就是他这一生唯一的挚爱一样。

  沈璟冰从走廊那头走过来,目光中的炙热已经被很好地掩去,只剩下一丝得体的温柔微笑:“好巧啊。又见面了。”

  童臻从回忆里回过神来,矜持冷淡地一点头:“今晚的事情给沈总带来不愉快,十分抱歉。既然鸽血红戒指已经找回来了,沈总还是回去吧,免得浪费大家的时间……”说着目光越过沈璟冰,微微一点头:“高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