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怪书斋_作者:弄清风(249)


  但随意打听别人的隐私不是陆知非的作风,他从篮子里拿出果子用随身携带的矿泉水洗过之后分给孟小荃,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不一会儿,几个山妖忽然跑到他们跟前来,献宝似地把一个东西塞在孟小荃手里。那是一枚黑珍珠耳钉,孟小荃看见它,眸子里有一瞬间的失神。像是被唤醒了什么记忆,强行被拖进了回忆里。
  陆知非看他神色有些不对,问:“这是你掉的?”
  “是啊。”孟小荃回过神,而后忽然叹了口气,往后倒在草地上。他张开手透过树冠的缝隙看着天,“这是我第一次来欢喜山的时候掉的,我以为再也找不到了,没想到今天又被找了回来。”
  意外丢失的东西,以为永远也不会再回来的东西,却在某天突然出现在面前。好比小时候滚落在床底的彩色玻璃珠,被扔在垃圾桶里的可爱零钱包,和藏在某个盒子里却因为搬家而丢失的樱花发卡。
  孟小荃的目光再度看向那枚珍珠耳钉,把它放到阳光下眯着眼去看,银质的针尖上还有些许残留的血迹。
  那是孟小荃的血,在觉得自己会被困死在山上的时候,孟小荃决定最后一次放飞自我。他独自坐在无人的山林里,从背包隐秘的夹层中拿出了漂亮的裙子和口红,然后咬着牙用耳钉戳破了耳垂。
  那一瞬间的痛很刺激,像是终于捅破了某种禁锢,在人生的逆旅中终于找回自我。
  孟小荃长舒了一口气,然后也像现在这样躺在一片舒适的草地上,看着蓝蓝的天空闭上眼,安静地等待死亡。
  然后土地公就他妈的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钻了出来。
  被土地公反复念叨的那两个小时里,孟小荃真心觉得还不如去死。他的内心是崩溃的,以至于在看到季宵的时候完全失去了往日的礼仪和风度,他破口大骂着,然后又蹲在地上毫无形象地大哭。
  有时候丢失并不意味着不幸,找回也不一定使人开心。
  就好比陆知非的不问不代表不关心,而是一种礼貌和尊重。他不会在意为什么孟小荃总会在包包里藏那样的一套衣服,大抵,也不会去追根究底地问他为什么放弃求救。
  孟小荃想,如果人人都跟他一样就好了。
  “你出柜了吗?”孟小荃忽然问。
  陆知非点点头,“跟家里和几个亲近的朋友说了。”
  孟小荃看着陆知非微笑中带着平静的脸,一点都不觉得意外,“恭喜。”
  “谢谢。”
  这时,陆知非的手机响了,是商四叮嘱他早点回去。
  孟小荃看着他眼中不自觉溢出来的柔情,心里也不由高兴了一点。他站起来,拍了拍身上沾到的草屑,说:“你回去吧,我也该回公司了。”
  “加班?”陆知非问。
  “用季宵那个混蛋的话来说,老板是没有假期的。”孟小荃无奈地摊手。
  随后两人又说了几句话,互相加了微信好友,然后各自离开。陆知非回到土地庙的时候,商四已经把事情都搞定了。
  于是陆知非就拿出一早准备好的火锅底料和各种食材,大家在距离土地庙不远处的空地上,围成一圈吃火锅、烤肉。土地公不是佛祖那一派的,涮肉涮得风生水起,时而再嘬几口陆知非给他倒的烧酒,蓄着白胡子的脸上一派和乐。
  商四下筷如有神,半道劫走他一块五花肉,说:“要喝酒自己倒去,他只能给我倒。”
  土地公不甘心地瞪了他一眼,“小气。”
  “就是就是!小气鬼!”太白太黑举双手双脚赞同。
  商四也不恼,夹起一块肉放进碗里,说:“我的。”
  把碗放到陆知非手中,然后把陆知非往怀里一揽,说:“还是我的。”
  再眉梢一挑,嘴角露出坏笑,“能奈我何?”
  “嘤!”太白太黑气得说不出话来,只好化悲愤为食欲,吃了个撑。
  午饭后,因为陆知非还有事,所以一行人就辞别土地公,回到了书斋。其后的两天风平浪静,但他们没想到的是,土地庙的情况并没有得到如期的改善。
  商四对此很不理解,太白太黑作为锦鲤,明明很受欢迎,也为土地公拉了很多人气。而他们作为念力的中转站,可以使大家不必赶到欢喜山,也能将一部分念力送到土地公的手里。
  然而事实偏偏不尽人意,太白太黑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
  太白太黑就更加不能理解了,抱着陆知非的手眼泪汪汪,“陆陆,为什么嘛?为什么嘛?”
  陆知非也觉得很奇怪,一边安抚着他们,一边去微博上翻看了评论。半个小时后,他无奈地揉了揉太白太黑的头,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