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里面的玩家分为三群,其中一群是七八个身材壮硕的男子,似是一群好哥们,另外一群有男有女,十来个人,最后一群几乎全是女子,也有十几个人的样子,这一波应该是明月阁的人。周围的玩家则把这三十来人围了起来,一副不愿意让他们离开的模样。
走近了一些,听这些人吵了一会儿叶兰兰就大致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因为飞鹰是所有人一起杀死的,但飞鹰不可能掉个几百件好装备、技能书之类的,人手一件,自然僧多粥少,分配不均了。
飞鹰死后只掉了一本技能书、一件红色的装备、一柄紫色的长枪和几十个金币。
真正比较值钱的其实就是那本技能书、装备和长枪,分别就是被这三群人给捡到了。这三群人每一群都有十来个人才捡到一件物品,压根儿就不够分,他们怎么可能愿意把这装备拿出来让几百人分了。
但围观的玩家也都付出了不少,有的还掉级了。哪里甘心空手而归,大家自然就闹了起来。吵嚷着让那三十几个玩家把这三件物品都卖了,大伙儿一起分,一个人好歹能分个几十块金币,比什么都没捞到强多了。
这些玩家便因为这分配问题而闹得不可开交,而且不少心里愤愤不平的玩家更是呼朋引伴。招来三五个好友,弄得着圣女湖边的玩家越来越多。
捡到东西的玩家和没捡到东西的玩家对立了起来,剑拔弩张,随时都有打起来的可能性。
叶兰兰无比庆幸自己刚才没跳出来跟这群人争。这飞鹰太小气了,如此厉害的一个boss结果就掉了那么点东西,这对叶兰兰的吸引力并不大。而且这么多的玩家,若是里面的那三十几个玩家挡不住这压力,真卖了平分钱,赚得就少多了。
根本没啥意思,为了这点钱在这里折腾如此久,甚至还打起来,既掉级又浪费时间,大大的不划算。
因此叶兰兰只看了一会儿就走了,她刚传送回桃源村时,世界上就闹开了,这群玩家打了起来,圣女湖上发生了游戏里第一场大规模的混战。
据事后统计,此次混战有上万玩家参加,几个大公会几乎都被牵连了进去。死的人不计其数,甚至有人粗略统计了一下,经过这一次大混战,游戏里40级以上的玩家几乎平均掉了一级。
而叶兰兰这个罪魁祸首一点事都没有,她甚至边走边看世界上的论坛,饶有兴趣的猜测这一回又有哪些玩家加入。
说白了,像她这种本身没参与进去,好朋友又没牵连进去的玩家是很乐得看好戏的。大混战则是其中最热闹的一场好戏,毕竟大部分的玩家骨子里都有热血的基因存在。
几分钟之后,叶兰兰出了桃源镇的传送阵就看见三千繁华靠在那棵洋槐树下,见到她出来,他的脸上就如那清晨的太阳爬上了山坡一样,突然就迸发出一种强烈的光彩与喜色。
“任务完成了?”三千繁华上前笑看着她,前几日吃饭的时候叶兰兰稍微透露了一下她在做一个任务,三千繁华找了一圈没找到人,便猜测她去了某个特殊的地图。
叶兰兰点头:“当然,不过你怎么在这里,别跟我说是巧合,哪那么巧?”
“刚才千山雪的玩家在圣女湖上看见了你,我猜测你的任务完成了,那一站应该会回桃源镇,所以在这里等你!”三千繁华老老实实的承认了。
“千山雪的玩家也加入了那场混战?”叶兰兰讶异的挑眉问道。
三千繁华冷淡的点了点头:“恩!”
“就为了那三样东西值么?”叶兰兰不解,像千山雪这种大公会哪里会缺那点东西,这么搅合进去不划算啊。千山雪那么精明的人不会看不透这一点。
“你有所不知。这不是钱不钱的事了。现在已经演变成了颜面之争,其中那本技能书被千山雪的玩家捡了去,别人要抢,公会若不出头替玩家扛下来到最后玩家就会对公会寒了心。现在已经死了好几个人。不是千山那家伙想喊停就能喊停的了。”三千繁华细细的给叶兰兰解释了一番。
叶兰兰从未加入过公会,对里面的弯弯道道不大清楚,听三千繁华这么一说也大致明白了。平时玩家要为公会做事,关键时刻公会也要出面替玩家挡灾挡难,公会与玩家只有形成一个互惠共利的整体才能发展得很好。不然不是玩家抛弃公会就是公会抛弃玩家,大家迟早得分道扬镳。
这么一想,其实公会也不容易。她喜好自由,不喜束缚,像她这样的人不加入公会,当个独行侠。有三五好友就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