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声犀利惨叫,殷红的鲜血从黑雾里喷溅出来,不过短短三秒,黑雾逐渐散去了,露出被包裹在里头的五粮液。
片刻前还是生龙活虎的一个人,此时面色发青,面目狰狞可怖,全身的血液和水分都被抽走了,瘦骨嶙峋,宛如一具干尸。
下一秒,他的皮肉开始腐烂,化成了一具骷髅架。
刺耳欲聋的鸣笛声蓦然而止,黑雾吃饱喝足,消失的无影无踪,游轮各处的灯光重新点亮,血色的月亮透过云层,洒下森冷阴鸷的赤光。
白兰地瘫坐在地,浑身打颤。
“走,走了?”朗姆心有余悸的看着四周,许久的死寂过后,朗姆稍有找回了点勇气,踉跄的走到白兰地身旁,“喂,你还好吧?”
白兰地木然道:“没,没,好,还,好……”
他一个学生,见到这副场面吓傻了也情有可原。
有灵符在手,朗姆无所畏惧。按照规则,幽灵下一次进餐应该是3个小时后,也就是早上3点。
然而这并不代表这八个小时内绝对安全,这个灵符霸道的就像一个GPS定位系统,时刻发光,带在身上就如同一个小太阳,走到哪里都是活靶子。
朗姆费了牛鼻子劲找到灵符,有这个保命的东西在手,熬过24小时就行了,真没必要再出去作死。他应该找个安全隐蔽的地方藏起来,最好是餐厅后厨之类有水有粮的地方,好吃好喝睡大觉,看别人争相厮杀去。
至于白兰地……虽然他不会跟自己抢,但带着他就是个累赘。如果自己不小心被其他人发现了携带灵符,厮杀起来拖着白兰地也不方便,搞不好灵符被人抢了,自己小命也没了。
这该死的雌雄锁必须解开,但是他不能大摇大摆的出去找钥匙,那么只能……
杀了白兰地,锁链自动就解开了,就像琴费士一样!
这个念头在朗姆心里生出了小萌芽,然后一发不可收拾的壮大起来,占据了他所有思想。他后退几步,偷偷的捡起背后餐桌上的餐叉,只要对准白兰地的喉咙,一叉子下去,特别简单。
你别怪我啊!在这种情况下谁都自私,反正你也无怨无悔的去死,等我活过了24小时,你自然会复活的,咱俩谁也不欠谁。
“五粮液!”茅台连滚带爬的冲了进来朗姆的动作一僵,赶紧把餐叉揣进裤兜,下意识捂住那堪比1000瓦灯泡的灵符。
茅台整个人愣了两秒,继而惊喜若狂,宛如饿极了的野狼看见香气扑鼻的烤肉:“你找到灵符了?”
茅台这一嗓子超大声,恨不得别人听不见似的。朗姆暗骂一声,抓起身旁一把椅子朝茅台砸过去:“白兰地,快跑!”
茅台哪能善罢甘休,险险躲过椅子,大阔步的跳上西餐桌,几个箭步撵上去。三个人你追我赶,撞倒一片桌椅板凳,白兰地就地取材,随手抓到锅碗瓢盆就往茅台身上砸,满地玻璃碴子,餐厅弄得一片狼藉。
正当二人跑出餐厅,迎面撞上一男一女。男的高大威猛,体壮如牛,一看就是能打的硬汉,胸前的名字是:Tequila,龙舌兰。
女的身材娇小,和壮汉产生鲜明对比,整个一出美女与野兽,名字是:Sherry ,雪莉。
“诶,有话好好说。”眼见讨不到好,朗姆立马放低身价开始谈条件,“别冲动别冲动,我预感咱们四个是队友,别自相残杀弄得亲者痛仇者快啊!”
这话确实管用,但是眼下是敌是友根本分不清,也没空去分清。当然是以自己为主,自己先拿到灵符活下去,管别人死活干啥?
龙舌兰不吃那套,伸手要道:“交出来!别逼我动手。”
朗姆急得直跳脚:“咱们是队友啊,你怎么能窝里斗啊?”
远处传来“哒哒哒”的脚步声,清晰入耳,白兰地抓住朗姆的胳膊:“好汉不吃眼前亏啊,咱俩要被群殴了!”
从左侧角门入餐厅的是伏特加,身后跟着气质阴郁的威士忌,后方被砸蒙圈的茅台也缓过来了,连同前方堵在正门的龙舌兰和雪莉一起,五个人组成三角形的包围网,将白兰地和朗姆困在中央。
朗姆大骂:“操!”
白兰地劝道:“灵符还能再找,保命要紧。”
朗姆咬的牙齿咯吱作响,他不甘心的将灵符用力抛给龙舌兰:“拿去!”
龙舌兰眼前一亮,伸手要抓。突然一个桃核破空而出,准确无误的以核身击中灵符,灵符被弹开,桃核在空中转了几个旋,以菱角重重的插在柱子上。
龙舌兰反应慢了半拍,被桃核击中手背,一阵剧痛,也不知道骨头断没断。
朗姆倒吸一口冷气尼玛,这是拍武侠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