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高欢当年的名声烂大街了好么!
小小年纪,就抽烟酗酒。
看大嫂那样子,她肯定不知道,也是,按照发展,那个时候大嫂已经出门打工去了,不会在意家乡的初中校园里的事情。
还不知道这个高欢的“丰功伟绩”呢!
王子安却是隐约听同学们说过,高欢好像还出去浪过一段时间,结果好像打了好几次胎来着?
后来她爸爆发了,把她打了半死,把她那些朋友都报警抓了起来,然后就带着她回了老家,将自己家的食府重新装修,改成了快乐食府,眼巴巴地看着女儿在食府里上班当个经理,几次相亲都没成功,而且大家都知道了高欢的事情,也没好男人会真的娶她。
现在这是啥意思?
大嫂这么积极的招唿,还又是糖块又是毛嗑的摆了一桌子。
高欢笑容满满,媚眼如丝一般的看着他,缠缠绵绵的小眼神儿……王子安突然有点恶心了!
没办法,他看到高欢就想起了快乐食府那红烧肉的味道。
他没跟徐铭尊明说,有那种味道的猪肉,要么是公猪,也就是配种用的种猪,那种种猪没有被劁过,肉味腥臊,不好吃。
还有一种就是老母猪,老母猪的肉也是腥臊无比,且肉老而柴,皮糙肉硬。
肯定不是好猪肉。
所以那红烧肉味道非常浓郁,都掩盖不了那猪肉的腥臊。
要是徐铭尊知道吃的是啥猪肉,他肯定……肯定也会吐!
所以当时他就没跟他说。
现在再看高欢,真是标准的奸商一个!
跟徐铭尊那种商人没法儿比。
比到了茄子地里去了!
但是高欢不这么认为,她是给了老毛媳妇儿一对金耳环,才促成了此次上门相亲的事情,加上高欢家的快乐食府一直是从她家的猪肉摊子上进货的,老毛媳妇儿才带着她来看看。
实际上,老毛媳妇儿觉得王家围子的人有啥可看的?三十来岁的人了没结婚也没个对象儿,那肯定就是个光棍儿了,高欢虽然也不咋地,但是家底丰厚,老高两口子就这么一个闺女,将来那饭店还不是高欢的啊?
就算不开,卖的话,那饭店也能值个十几二十万的,还有老高两口子的楼房,车子,存款,将来还不都是女儿女婿的?
要不是高欢没看上他们家二毛,她都想让儿子娶了高欢得了。
反正老大已经娶妻生子了,高欢能不能生根本无所谓了,不能生的话,更好,以后老大家的给老二夫妻俩养老送终……。
她们觉得其乐融融,王子安却觉得恶心,偏偏高欢这女人还不懂得看人脸色行事,一直往王子安身边蹭,还试图跟他聊天:“二安子啊,我们年纪就差了三岁而已,你比我大三岁。”
“是一岁。”王子安一本正经的道:“我记得你,初一就跟初三的男生谈恋爱了,初二跟初四的男生去喝酒,听说你酒量不错,就是喝多了爱跳脱衣舞。”
赵燕子在旁边听的愣了一愣。
“那都是年少不懂事,不懂事,我现在在我家的食府里当个经理,管着十四五个人。”高欢努力把自己往高大上了说:“你呢?是王家围子第一个考出去的大学生,怎么不在外面坐办公室,回到了老家来?要不是前些天见了你去吃饭,听钟先生说了,我都不敢认你,这都二十年没见了吧?”
其实就算是当时在上学的时候,他们也是没有任何交集的,只除了久闻对方的大名之外。
一个是学习尖子生,一个是有问题的小太妹。
对高欢而言,当时的王子安,可是“别人家的小孩儿”呢。
在王子安考上大学之后,她也想见一见王子安,但是王子安去上学了,他们家还那么穷,她就没再关注王子安,那个时候她追星,但是没太多的钱挥霍,她爸妈又唠唠叨叨,她就离家出走,跟人过日子去了。
“嗯……我回来三年了。”徐铭尊在旁边酸唧唧,王子安却十分不给面子的道:“平时去镇子上,也遇到过你,但是你没认出我来是真的。”
这就尴尬了!
但是高欢的脸皮不是一般的厚,要不然当时也不会想着“追求”已经是有妇之夫的钟子帧了。
当然,她现在目标转移了,眼前的王子安虽然土里土气的,但是土气好啊,他要是个社会精英范儿,还有她高欢啥事儿?
“我平时来去匆匆的根本不关注旁的,饭店就够我忙得了,我爸妈就我一个女儿,他们也年纪大了,如今在镇子上颐养天年,我管着食府,每天去了各种花销也能赚个几百块。”一天几百块,一个月可是上万块,一年十几万小意思,在这个小地方,足够过得舒舒服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