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野营的最后一天了,他们更应该待在一起!
围着饭兜兜,抱着自己专属小碗的小怪物流着口水表示一万个赞同!
大坏蛋快回来吧!
不然超级大坏蛋都不开饭!
一人一怪都眼巴巴地看着从远处走回来的陆逢灯。
对方身量瘦高,因为干活发热将外套的拉链拉开了,露出内里穿着的黑色工字背心,精致的锁骨蜿蜒横亘。
他穿着便于活动的运动裤,脚上则是一双短靴。说是短靴其实就是短筒的雨靴,是为了防止山间蚊虫和蚂蟥叮咬才穿的,同时也是为了踩水的方便,黑色塑胶材质。
但就是这么双极为普通的雨靴,穿在陆逢灯身上也像是给他增光添彩的道具一般。
对方肩宽,腰细,腿长,远远走过来的姿态肩膀舒展,背部挺直,手臂和脚步的幅度适中,克制而不拘谨,雨靴踏在昨天刚下过小雨的土地上,一踩一个脚印,仿佛印在顾雪中的心尖上。
他一回来就看见自家的营地里一大一小两个都眼巴巴地望着他,尤其是小怪物,围着饭兜兜,怀里抱着小碗更是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陆逢灯走过去,伸手摸了摸翘首以盼的小怪物的脑袋,然后转头对上顾雪中的视线:“开饭吧。”
“嘤!”
小怪物得到爱的抚摸和肯定,顿时举着小碗小勺欢呼。
而原本眼巴巴望着陆逢灯的顾雪中瞬间蔫下来,如同被主人忘记的大狗狗,耳朵都耷拉下来。
为什么陆逢灯每次都会摸小怪物的脑袋而不摸他的呢?明明他是大白狗的时候,对方也很喜欢摸他啊!难道是因为他的人形不可爱吗!
顾雪中郁郁寡欢地正要去拿碗盛饭,就感到脑袋顶被轻轻地摸了一下。
温热的掌心触碰的感觉瞬间从手掌与他脑袋的交界处炸开,如同闪电一般迅速窜过脊椎,让他浑身都打了个轻轻的战栗。
要不是他现在已是人身,陆逢灯甚至还想哼哼唧唧两声,再躺到地上撒个娇,让主人摸摸它的肚皮。
当然现在这些都是不可能的。
因此陆逢灯就只看到被自己摸摸头的顾雪中耳朵渐渐地红了。
从一开始的微红逐渐变成深红,如果不是对方的肤色本身就不白,这只耳朵现在简直可以称得上红的要滴血。
陆逢灯头一次在心里对自己的行为产生了怀疑,并且诞生了一点小小的,可以称之为苦恼的情绪。
这样的表现,对方究竟是喜欢他摸摸头,还是不喜欢呢?
陆逢灯想了想,最终暂时收回手。
在不确定对方是否喜欢的情况下,还是不要贸然停留比较好。他一开始这样做,是因为顾雪中失望的样子总是让他忍不住想到那只大白狗。
大白狗只要被他摸摸头就会很高兴,变成人之后却变得这么复杂。
陆逢灯在心里转过这个念头,收回手,解释道:“我看你的神色好像不高兴,就摸了摸你的头。如果有冒犯的地方,是我不对。”
顾雪中摇摇头:“没有,陆哥摸得挺舒服的。”
说完,他塞给对方一副盛好饭的碗筷,就迅速转过头,免得被陆逢灯看见自己红了的脸。
那就是顾雪中也像大白狗一样喜欢被摸头了。
陆逢灯心想。
跟小怪物也是一样的。
看来以后安慰或者奖励对方也可以摸摸头。
想到这里,陆逢灯又道:“我跟他们说了,今天我不会过去了。我们明天早上就拔营,今天剩下的时间我要点一下物资,做些准备。”
顾雪中一听到这里瞬间眼睛一亮:“对对对,我们马上就要拔营了,自己都忙不过来,哪还帮得了别人。他们都不是小孩子了,不会做的还不会学吗?”
他说到这里,又感觉自己贬损得太明显,忙转换话题道:“唉,我这也是恨铁不成钢,为了他们好。总叫陆哥帮忙怎么像话,他们跟我又不一样,陆哥总是离开这里的。”
顾雪中一想到这里心里就美滋滋,拼命压住上翘的嘴角道:“下午我们一起做准备工作怎么样?”
他说到这里,又把忘在一旁的小怪物拉过来凑数,以掩盖自己的司马昭之心:“小黑也不能闲着。”
忽然被点名的小怪物正把脸埋在小碗里苦吃,这会儿忽然听到自己的名字连忙点点头。
虽然这里很好玩,但是它也有点想回到大房子里了。
它都好久没见到爷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