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成吧,至少带上这东西,你们的猎人可以努努力试着杀了我。”安德烈在面包上抹着果酱,咬了一口后,有些嫌弃的用餐刀把果酱拨了下来,“这也太甜了,人类怎么会喜欢吃这种东西。”
“你对自己的能力估计是不是有些高了。”莱恩斯冷着脸说,“至少现在我就能杀了你。”
“你不能。”安德烈好脾气地纠正,“我的心脏还在血猎的陈列馆里。复活是迟早的事。”
“你们能斩杀三代血族的猎人,基本等于愿意吃果酱加面包的吸血鬼。不过要庆幸的事,和我一样的还有兴趣猎杀人类的血族很少。”
“不错的比喻。”莱恩斯拿过果酱,不客气地提醒,“据文献调查。上个世纪有记载且在人类社会生存的血族中,有一半都喜欢食用果酱。”
“以及,没了心脏,木桩和银枪还是能杀死你。”莱恩斯说。
对后面半句安德烈一副被戳穿了的无奈表情,并震惊地看向莱恩斯,不可置信地问:“你在开玩笑?怎么会有人喜欢这么腻的东西。人类已经无聊到去研究这些问题了吗!”
“有关血族对人类食品的喜好调查,档案室文史类A33-108。”莱恩斯淡定地吃着面包,喝掉了冷了的咖啡。
为了表达对此事的惊讶,安德烈没有吃完今天早餐。平复了心情后,问:“案子有什么新发现?”
莱恩斯摇摇头,说:“线索清理得很干净,不过有另外一起日行者觉醒事件,可能与亨利有关。”
“具体案情呢?”
“死亡的是葡萄酒庄园的员工。很年轻,二十五岁。”莱恩斯介绍,“日行者是庄园主,四十多岁,有一个女儿一个儿子。之前无日行者现象。”
“听起来很熟悉。”安德烈评价。
“具体情况要到案发现场才能调查。”莱恩斯命人收拾餐桌,“我们一会就出发。”
“这么急?”
“庄园在南边的郊区,离这里很远,现在走也要一天的时间。”
“北区南边哪有这么远。”
莱恩斯看了安德烈一眼,说:“不是北区。我说的南边是主城。”
维森诺尔分北区和南区。北区占据大半土地,却贫瘠穷困。而南区虽然只占了维森诺尔中间偏南的小块土地,却拥有维森诺尔最发达的机械工业和娱乐产业。
那里是真正的富人和贵族的聚集地。
“如果你不介意体验一下搭乘蝙蝠列车的话,我们可以早大半天到达。”安德烈诚挚地建议。
莱恩斯领了情,十分抱歉地回答:“我很乐意,但是很遗憾的是在那堆圣器里面,有一只专门限制血族变身的能力。”
安德烈不以为意,哼了一声不屑地说:“都说了你们那些东西对我来说都是废……”
莱恩斯满意地看着他顿住,“专项能力抑制器的范围要比你想的广得多,人类在杀死血族这件事上,可是不遗余力的。”
安德烈的脸色很不好看,直到坐上马车都郁闷极了。
而一旁的莱恩斯则显得心情不错,在不断抖动的马车上翻阅这起案件的卷宗。
庄园没有真正的到达主城。而是建在偏僻的森林外围。
庄园主人是位底蕴深厚的绅士,世世代代都经营葡萄酒生意。
这里远离城区,所以没有将人关押,而是看守在庄园里。
主人在安德烈和莱恩斯到达的时候,还在庄园门口迎接了他们。
守在他旁边的两位警察都有配枪,但对于杀人犯擅自走动这件事似乎并不在意。
庄园主人名叫西蒙,身材健硕,看起来很年轻。
只是杀了人这件事让他忧心忡忡,眼底有明显的乌青,疲态尽显。
西蒙把两人迎进庄园,并吩咐下人安排住所。
管家恭敬地领命,看起来并没有自己的主人是嫌疑犯而有所异常。
这样的情况实属古怪,莱恩斯拒绝了西蒙共进晚餐的邀请,要求先对案情进行了解。
西蒙对此没有异议,只是叹了口气,“其实有些误会,杀了人的不是我。”
莱恩斯皱眉看向他:“什么意思?”
“是……是我以为我杀了人。”西蒙似乎也云里雾里,并且心有余悸,说话的时候有些后怕,“我记得我咬死了特里,并且醒来时嘴里有浓重的血腥味,手上也沾满了血。我慌忙去特里的房间查看,他的确与我记忆里同样的死法躺在那里……”
“但是后来我们发现庄园消失了一个女仆,有仆人目击她半夜去找了特里并且房间里有打斗的声音。那个仆人说他确信有一声男人的惨叫,然后屋子里就安静了。所以我现在也不确定到底是谁杀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