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西幻当文豪(189)

2025-09-11 评论

  竟然有作家为奴隶写了一本书?

  在场所有人都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事!

  在他们的既往印象中,西大陆的那些白人都是残暴的魔鬼,他们把除他们之外的所有有色人种都当成牲畜和工具,可以为了取乐随意发起土著人大屠杀,也会因为心情不好这种原因杀掉数以万计的黑奴。

  索亚不易察觉地皱了皱眉,他倒不会因为这本书作者的白人身份而生出抵触——他虽然受过许多白人的折磨,但是同样也从一些善良的白人那里得到了一些帮助,这让他有别于组织里其他成员,可以用更理性的态度来辩证对待白人——他皱眉的另一件事:“格里塔,我们当然也愿意读这本书,但是……组织里大多数人都不识字啊。”

  会讲一口流利通行语的索亚已经算组织里难得的文化人了,可是他也只会基本的读写,阅读长篇小说还是有些吃力的。

  格里塔对此早就有了预料。

  “没事,我可以给你们念书,顺便教你们认字。”

  无边无际的夜云悄悄抱住了空旷的荒野,三轮红月幽幽凝望着大地,远古的星图隐藏着数不清的奥秘。

  清凉的晚风抚平了原野的褶皱,远处传来猫头鹰诡异的叫声。明亮温暖的篝火发出“噼里啪啦”燃烧声是最好的镇定剂,让所有人的心也随之安静下来。

  一个古铜色皮肤的年轻人盘腿坐在橘红色明亮火光前,翻开了手中的书卷,在同伴们的簇拥下,慢慢开始讲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

  一个奴隶的成长史。也是一部奴隶的历史。

  有关一个叫做弗吉尔的男人如何重获新生获得真正救赎的故事。

  这曾是弗吉尔的救赎日,曾是格里塔的救赎日,但是终将在未来变成所有奴隶的救赎日。

 

 

第136章 

  《救赎日》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我已经很老了, 头发全白了,皮肤松松垮垮,身体正在极速萎缩, 像一颗干枯的果核。那天,我驼着背慢吞吞地走到大街上, 一个年轻人突然拦住了我。

  “请原谅——请问您是弗吉尔先生吗?”

  我眯起眼睛,抬头向他看去。

  他是一个黑人奴隶——这是明摆着的。他是一个年轻的大个子,可是却习惯性地弓着腰,光着的上半身还残留着几道新鲜的鞭痕。他也没有鞋穿, 双脚脏兮兮的,还少了两根脚趾。

  “我是,您找我有什么事吗?”

  他躲闪着我的目光,习惯性地低着头,有些难为情地勾了勾残缺的脚趾, 吞吞吐吐地说:“我、我听说您曾经发起了一场奴隶起义, 杀了……”他的声音越来越轻, 仿佛怕被白人听到杀了他,“杀了很多白人……是吗?”

  “是的。”我笑了笑,那股年轻的激情就潜藏在我衰老的身躯里,一直在等待一个时机被唤醒。我知道,现在就是那个时机了。

  这个孩子, 不正是年轻的我吗?

  “年轻人,如果你有空,可以听听我的故事吗?”

  “嗯,这个故事很长,要先从五十年前的一个普通下午说起。神诞999年,8月15日的下午, 我出生在了马棚里。

  我的生父生母都是庄园里的奴隶,生母生下我后没多久,就去田里掰玉米了。八月份,正是玉米收获的季节,并不是一个适合分娩的季节,所以我从一出生就招来了生母的嫌恶。”】

  弗吉尔生下来就是奴隶。他从没见过自己的生父,就连生母都不知道他的生父是谁。

  庄园里像弗吉尔这样由奴隶生下的小奴隶很多,庄园的主人对此是乐见其成的。于是奴隶们像牛羊那样一年四季不停交配,女奴隶的肚子几乎没有闲下来过。

  新生代的小奴隶们只有很少一部分会被留在庄园里,其余的大多数等他们稍微大了一点就会被转卖出去。在弗吉尔之前,他的生母已经卖出了五个孩子。

  弗吉尔一开始并不叫弗吉尔,生母给他起名叫马粪。弗吉尔三岁的时候就明白了,生母讨厌他。她会对自己同母异父的小弟弟笑,面对他时却永远只有打骂。

  后来,弗吉尔五岁的时候,生母难产死了。

  管家本来想把他卖出去的,男主人看过他后却改变了主意。从那天以后,弗吉尔“一步登天”,从马厩里的马粪小子,变成了男主人的贴身仆人。每天晚上,他都要去床上“照顾”主人。

  弗吉尔的名字,便是男主人重新给起的名字。弗吉尔在莱特语里,是小马的意思。在床上,主人总是夸他是漂亮的小黑马,是他见过的最单纯可爱的黑奴。

  每当这时,弗吉尔幼小的心灵里都会涌现一股巨大的自豪和喜悦之情。

  主人夸他漂亮可爱!

  主人“爱”他!

  虽然主人的疼爱总是疼到弗吉尔无法起床,但是他还是为此感到无比幸福

  他全心全意的崇拜爱戴着他的主人,他是他的神明,是他的信仰和全世界,他愿意把自己所有的一切都献给自己的主人!

  “这个弗吉尔就是个傻子!他的主人是个变态!是个畜生!”

  终于有听众忍不住打断了格里塔的朗读声,他一跃而起,气得胸膛上下起伏,黝黑的面庞上是刻骨的憎恨,右手已经解开木仓套,看样子恨不能一木仓崩了这个男主人!

  索亚眼疾手快,一把摁住了他摸木仓的右手,大声厉喝道:“冷静一点,里拉!这只是一个故事,这里坐着的都是我们的伙伴,你要拿木仓崩了谁?”

  里拉猛的一怔,这才从这个故事营造的氛围里挣脱起来,慢慢恢复了理智。

  “这真的只是故事吗?”他重新把木仓别回眼角,颓然坐回地上,单手捂住了脸,像小牛一样哞哞地哭着,“这样的事情不是每天都在发生的现实吗?”

  包括索亚在内在场所有人都沉默了,脸上是如出一辙隐忍的悲愤。

  里拉本来对这本小说充满抵触心理的,他憎恨一切白人。这些白人是魔鬼,他们高高在上,残忍屠灭了他们的部落,把他们当成低人一等的动物来进行买卖,肆意奴役他们。

  他们是绝不可能理解身为奴隶的处境的。

  就像人从不会对餐桌上的鸡报以愧疚和同情。

  所以当这个新来的人说要给他们念一本白人的书时,里拉的第一个反应是——“杀了他!”

  这个人一定是白人派出的狗!是该死的叛徒!

  他打定主意,要趁他不备的时候一刀割掉他的脑袋——不用木仓,一来不值得为白人的狗浪费珍贵的子弹,二来他怕木仓声暴露营地的位置从而引来白人的追兵。

  可是随着故事的深入,里拉慢慢忘记一开始的打算,情不自禁地沉浸其中,往事一幕幕在他脑海里浮现。

  他想起了自己的过去。

  他也曾经是弗吉尔。

  他的父母也是庄园里的奴隶。

  他从小就在庄园里经受了各种非人的虐待。

  他永远记得他七岁那年,庄园主为了取乐,把他和一个发情的野狗关在了一起。

  他和那只狗搏斗了六七个小时,才终于用一根尖锐的木棍捅穿了它的眼睛,搅碎了它的脑仁。而付出的代价便是他从此瞎了一只眼睛,还成了一个瘸子。

  所以当他听到弗吉尔竟然崇拜爱戴折磨他的主人时,里拉生出一种想要毁灭一切的狂怒。

  他宁愿弗吉尔不堪受辱自尽,这样他还敬佩他是个男子汉!

  “弗吉尔会改变的。”格里塔适时开口,抚平了里拉的悲愤,“你忘了开头,弗吉尔已经成了奴隶中的大英雄,发起起义杀了很多白人么?”

  里拉哭声一顿,他恍然地放下手,露出了湿漉漉的脸颊。

  是啊,他怎么忘了这件事。

  哎呀,这么一想,是他错怪了弗吉尔!

  所以后面发生了什么事让弗吉尔改变了呢?

  他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脑袋,憨笑道:“对不住啊,我记性不太好,忘记这件事了嘿嘿嘿,我错怪弗吉尔了。”

  他手脚并用殷切地往前移动了好大一步,蜷起的膝盖几乎能碰到格里塔的衣角,用亮晶晶的眼睛专注地凝望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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