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门凤华_作者:饭团桃子控(466)

  “到底是新婚,夫君劝我饮酒,我不好推迟,便饮了三杯。我在闺中,滴酒未沾,不知道自己不胜酒力,不一会儿就上了头。夫君说出门给我拿醒酒汤,让我先宽衣小憩。我只当他体贴,照着做了去,这一睡,便是大天亮。”

  “再一醒来,我滴个娘啊,差点把我吓劈叉了!”

  “他背对着我,躺在地上。我想着昨夜里全怪我醉了,没有圆成房,今日又起得迟,去了婆母那儿,指不定要受责难,心中慌乱得很,便去推他,推了半天,见他一动不动的,心中慌乱起来。”

  “再一看……吓得连鞋都跑掉了,随手捞起挂着的披风裹着就往外跑,我一边跑一边喊……可那官差一来,就直接将我给拿下了,说人是我杀的。”

  “这位大官人,你给评评理,若是我杀了他,那还不早就跑得无影无踪了,还至于同一个死人待在一个屋子里,睡到天明么?大官人,真的不是我啊!他是怎么死的,我也不知道啊!”

  姜砚之嗯了一声,“你可听说过,这蔡家小郎君,心中另有其人?”

  苟氏摇了摇头,“我长在闺中,一年出不了一次苟园,又岂知外间事?他们都说,我因为夫君不肯同我圆房,所以把他灌醉了杀掉了……我我我,我好好的一个黄花大闺女,是多想不开,才嫁进门来杀夫当寡妇啊!我这半辈子都毁掉了啊!”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

  正在这个时候,人群中突然响起了一个声音,“这位大娘子,说话要凭良心,就冲着你那黑寡妇的名声,还在这里充什么无知少女,你敢说,一年之前,你不是嫁过一次人,也同样在新婚之夜死了夫君?”

  苟氏脸色一白,猛的回头道,“你是谁?”

  闵惟秀顺着她的视线看了过去,只见人群之中,站在一个身材高大的少年郎。

  他穿着一身皮袄子,带着貂毛帽,裹得跟头熊一般,像是姜砚之失散了多年的亲兄弟。

  “在下叶槿,不过是贩夫走卒,靠卖皮子做活计。曾经在那辽国,见过这位大娘子嫁人,因为太过传奇,听了一耳朵,也是巧了,今日竟然又让我给撞见了。”

  “正所谓路见不平一声吼,便是黑寡妇你也得给我抖三抖。”

  他嘴上说得大义凌然的,眼睛却一直看着闵惟秀……的腰。

  闵惟秀感觉到了那火辣辣的视线,立马瞪了回去,“你丫的再乱瞟,老子挖了你的狗眼。”

  那叶槿却是哈哈大笑起来,“我这双可不是狗眼,是虎目!”

  闵惟秀又想起了那《三大王洗冤录》里的,虎躯一震,流下了两行虎泪……顿时无语起来。

  原来话本子不全是骗人的,真有人认为自己是老虎的种。

  第三百一十七章 爱情这玩意

  姜砚之心头不悦,“虎目也好,狗眼也罢,不都是抠抠就瞎了。苟氏,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苟氏慌乱起来,蔡家人也都议论纷纷起来,其中一个红着眼睛的老妇人怒道,“我就知道,是你这个妖妇杀了我的儿,不然他好端端的为何要死?”

  屋子里眼见着剑拔弩张起来。

  姜砚之又想拍惊堂木了,他正想着,又听到砰的一声,闵惟秀又将屋子里的地板戳了另外一个洞。

  什么叫做心有灵犀,这就是啊!

  那苟员外一把护住了苟氏,擦了擦泪,“这位叶小兄弟说得没有错,这事儿是我们苟家做得不厚道。内子娘家在辽国境内行商,去岁带我这女儿一道回娘家小住。她那家中,有一表兄,自小体弱多病,眼见着就要一命呜呼了。”

  “因为药石无医了,便请了个大仙回来算,看看有没有其他的续命之法。那大仙一算,说小女便是他的贵人,若是能够给他冲冲喜,便破了死劫。”

  “小老儿夫妻二人,只得这一闺女,如何舍得?但是又不能见死不救。便相出了一个法子,并未写那婚书,只是假意结婚,若她那表兄大好了,再补上婚书不迟;若是不好,我这闺女也能够清清白白的再嫁了。”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这刚刚拜完堂,那小子便没了。这外人不知晓真实的情况,胡乱说一通。蔡夫人,你我二人虽然交往不密,但是在这镇里头,都是数得上号的有头有脸的人物。老苟我是个什么人,谁人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