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不想死[快穿]_作者:南天星(12)

  她把买的米面油品放进了厨房后,回了自己的房间,抬眼就看到四方桌上的蜡烛多流了两滴蜡泪,而桌面还有点点灰迹。

  她用指头一滑,指尖有黑色的粉末。

  她立刻过去拉出床底的小箱子,打开翻找,果然不见了合婚书。

  原身把这合婚书看得很紧,她孤身随他到了京城,这合婚书就是证明她身份的唯一证据。

  沈之玉终于逮住机会给销毁了。

  凌柒勾了勾唇,一个合婚书而已。

  正好,毁了之后能让沈之玉觉得有恃无恐,才会更信任她不是个威胁。

  凌柒觉得很好。

  她调出了能量石刺激分裂,给身体注入了更多的能量,终于体能恢复过来。

  她换上了男装,竖起了头发,对着镜子中朴素的一张脸,觉得比穿着原身粉粉嫩嫩的女装顺眼多了。

  这种雌雄莫辨的英气脸,就该穿得清爽一些。

  凌柒重新到了沈之玉跟前,这会儿已经是精力充沛了,所以她不吝于展露笑颜。

  “公子,您吃好了吗?要不要奴婢给您再下碗面?”凌柒笑嘻嘻地问道,与刚才进门时的漠然表情相差太大。

  沈之玉一愣,本想接着发火却忍不住打量她的一身男装。

  藏青色的粗布短衫、利落的同色裤子,头发高高竖起,眉目英气,看起来竟比以前的女装顺眼多了,仿佛人都瘦了一圈。

  凌柒笑着说道:“公子,奴婢穿成这样好看吗?”

  沈之玉正色道:“适合你,但是不能再自称奴婢了。”

  凌柒恍然大悟:“哦,对,那以后该自称小的了。”

  沈之玉又补充道:“声音也该压得再低些,粗一些。”

  凌柒压了压嗓子回到:“是,公子。”

  原身嗓音本来就是粗哑型的,再压一点就更与男声无二了。

  沈之玉满意地点点头,但突然想起了自己今天还有一通火没有发出来,随即板着一张脸喝道:“为何这么晚才回来?”

  凌柒垂首道:“小的出门看见新奇的太多了,所以左看右看看,然后我就……迷路了!京城太大了!我也没有记我们宅子到底是在哪条街,所以一天就左拐右拐,左问右问,好不容易才找回来……公子,小的该死!小的没用!让公子一个人在家受苦了!”

  凌柒缩着脖子,头快垂到胸口,一副做错了事等待挨罚的委屈样子。

  沈之玉哑然,瞪着眼睛盯着凌柒圆圆的头顶,他怕是找不到第二个比这个女人还蠢的人了。

  不过看在她认错的态度上,更重要的是他今天办成的“大事”上,他就勉为其难原谅她一次好了。

  “罢了,以后不许再这么晚回来,知道吗?”

  “知道!知道!”

  凌柒尽职尽责地当着丫鬟,又靠着装傻应付着沈之玉,很顺他的毛。

  谁不喜欢勤快又爱拍马屁的跟班?

  沈之玉很是舒心得意。

  于是在他养得可以走动之后,他带着凌柒去赴约了。

  这是他来京师后新认识的几个朋友,都是来年要参加春闱的穷书生,在一起讨论如何拜得名师获得引荐,又或者如何才能走得捷径。

  这个时代,考取进士非但要笔上功夫过关,还需要名家引荐以及通过判官和皇帝的面查,才能考上。

  获得名家的引荐需要你有良好的品行、名声和人脉。

  通过面查你需要有出众的长相和谈吐,简言之就是要长得帅还要会说话。

  所以要金榜题名,并非易事,每年录取的不过百之一二罢了。

  像沈之玉这样一穷二白的书生想要考取功名,真的需要削尖脑袋。

  “沈兄一表人才,他日春闱面察时必定能出类拔萃,矫矫不群,我等皆是衬托了!”一个颇为文弱的书生奉承道。

  沈之玉受用地笑了笑,又恭维回去:“陈兄过谦了,沈某才学不过平平,陈兄却已有《江南春赋》这样的名作流传,沈某实在是仰慕不已。”

  陈书生却是叹了口气:“有诗作又如何?抵不过面貌过于平庸,又有腿疾,每每总在面察时落榜,无奈至极。”

  这是无奈的事实,众人也只好略作安慰。

  “对了,听说主判官由吏部尚书担任,而江尚书的六女儿刚及笄,正是择良胥的时候。而且听说这位江小姐出落得沉鱼落雁,颇为貌美,但却要求极高。普通的世家公子哥求亲都碰了壁,是以拖到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