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穿之技术宅太子_作者:痒痒鼠(337)

  凡是学术思想,都是各有利弊,心学也罢,理学也好,不是说心学就没有缺点和不合理的地方。既然要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这个百家当然也包括程朱理学。

  胤礽只是不想让程朱理学成为人们的生活准则,朝廷的治国方针,单单作为一门学术来说,程朱理学能够延续发展这么些年,得到天下文人的推崇,怎么可能没有一点儿优点和好处?

  所以,待会儿还是提箱一下自家皇阿玛,让他派人查一下安世鼎大人,如果他真做了什么不法之事,就算皇阿玛顾忌他身为老臣的面子,宽容对待,也应该会对他做出一些训斥或是处罚,让他收敛一二。

  至于白鹿洞书院,历史上记载,安世鼎深知汤来贺清守名节之志,则以入白鹿洞内是“入山非出山”也,终将汤来贺说动的时间是,今年的五月春?

  胤礽被自己查到的资料惊到了,这可都六月了。要么是汤来贺先生已经上任书院主讲了,要么就是汤来贺先生也被他引起的蝴蝶效应影响了。

  ···

  少年太子的心情真的是无比复杂。

  怪不得石溪道人老劝说他什么,世间的事儿都是因果循环不休。让他谨记自己身为大清储君的身份,做任何事儿都必须深思熟虑,谨慎再谨慎,万万不可轻举妄动。现在这么一琢磨,还真的就是这么个理儿。

  就像皇阿玛曾经教导他的一样,皇家人的一举一动都非同等闲。朝廷每做出一个决策或者动作,哪怕是极小极小的改动,也都会给下面的老百姓带来很大的影响,必须慎重小心的考虑周全。

  越想心里升腾着的烦闷和焦躁越甚的胤礽,不自觉的就皱起了眉头。

  一直都有注意儿子行动的康熙皇帝,立马瞄了行色外露的宝贝一眼。少年太子察觉到自家皇阿玛的眼神,立刻就发现自己失态了,赶紧的打起精神来,恢复和自家皇阿玛惯常一样的表现,端着脸面无表情,不露声色。

  此时,康熙皇帝和他的亲信汉臣们都已经讨论出来一些思路了。

  胤礽总结一下就是,暂时不理会诸如童养媳,典妻出妻重婚,以及寡妇守节不得再嫁等等根深蒂固的社会问题,但是以后大清朝廷从上到下也不再颁发贞节牌坊,不承认没有正式结亲的童养媳,典妻或者是重婚所生孩子的合法地位,以此来减少“买方市场”。

  同时再积极努力的宣传推广“天下间男女同为天地生父母养,当同心,同理,同情,同对待”的思想方针,反对“夫死守节”,“一女不嫁二夫”的民俗规矩,以及当前男子拥有的典妻和出妻的权利。

  至少让天下女子的婚姻不再只是,把自己的人生从父母的手里转交到夫君的手里的一个过渡形式,而是有了一定的政策保障。

  有朝廷出面鼓励和支持寡妇再嫁,保护不愿意被典妻或者被无故出妻的可怜女子,还有那些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无辜重婚的女子以及原配,在整个大清境内严格的执行一夫一妻制度。

  当然,对于康熙皇帝和这些汉臣来说,纳妾那是上天赐予男子的权利,是非常天经地义,合情合理合法的事儿。

  妾,立女也,可通买卖。《春秋》曰:“女为人妾,妾不娉也”。再远一点儿,从甲骨文字形上面解释,从,从女。上面是字,即古代刑刀,表示有罪,受刑;下面是女字,合起来就是表示有罪的女子,女奴。

  至于那个作为后世童养媳制度之始,一些贵族嫁女儿的时候必以侄女姊妹从嫁的滕妾制度,还有那所谓两头大的平妻制度,大清国以后也是不承认的。更不承认她们所生孩子的嫡子嫡女地位,一律视作庶出。

  对于一个男子兼祧两房,娶两个妻子的情况,陈延敬大人的说法是,“兼祧后娶之妻,法律上应认为是妾,惟定婚之时,不知有妻,又不自愿为妾者,许其请求离异”。一夫只应该对应一妇,“断无二妇并妻之理”。

  当然,针对多妻的问题,新版《大清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定,“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若有妻更娶者,亦杖九十,后娶之妻可以选择离异归宗,和原配平分该男子所有家产,并有权亲自养育自己所出子女。”

  所以现在,康熙皇帝和汉臣们就如何划分妻妾的问题,终于提出来明确的标准,不管是小妻,傍妻,下妻,少妻,庶妻,滕妻,平妻等等,统统不是妻。也不是以前那样,因为各种男尊女卑的考量,模糊不清的包庇着这天下的男子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