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盏春光[豪门]_作者:林格啾(5)

  “……”

  他话音刚落,一群纨绔子弟对视一眼,赶忙开腔打起圆场。

  “好不容易聚聚,别不开心嘛,宋少,来,我请客,再开两瓶拉菲。”

  “对了,刚才去跟那种人打招呼多晦气,宋少,这瓶酒给你洗手得了——新玩法,靓不靓?”

  光怪陆离,一群烧钱解痒的妖魔鬼怪放声笑闹。

  宋致宁最爱人家讨好他,特别是这种本身身价就不低的人对着自己低身下气,当即一笑,顺着台阶便下了。

  不料瓶塞刚开,洋酒刚沾上手,席间,一身灰蓝色西服的高个儿青年忽而放下酒杯起身,打断了他好不容易接续的兴致。

  青年推了推金边眼镜,向宋致宁微微颔首。

  “太闷了,我出去透透气,你们玩。”

  周遭静了静。

  末了,几乎是目送着他头也不回地离开包间,不忘有礼貌地带上了门。

  只留下一群面面相觑的公子哥儿风中凌乱。

  “我靠,这个钟邵奇……”同为大陆出身,有人帮宋致宁讲话,“知道宋少你这次过来是专门到香港给你家的恒成地产拉线,居然一点面子也不给,就这么走了?”

  话刚落地,不甘示弱的香港公子哥儿蓦地啐了一口,“你懂个屁,钟家世袭勋爵,一贯自认高人一等。放尊重点,呢度系香港,讲钟邵奇嘅坏话,因住俾人抛尸铜锣湾咯,傻仔!(这里是香港,讲钟邵奇的坏话,小心被人抛尸铜锣湾咯!傻子!)”

  话里话外的不屑,听得人两颊烧红。

  的确,如果不是因为恒成地产在内地如日中天,钟邵奇根本不可能赏脸参加这种应酬,屈尊纡贵到这种在圈中人看来绝不入流的酒吧来跟人饮酒作乐。

  毕竟,很显然,钟邵奇完全融入不了他们。

  宋致宁身旁的几个青年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沉默。

  数秒后,打断这沉默的,是倚在宋致宁身边的一个公主愕然的尖叫。

  ——宋致宁重新开了瓶酒,瓶口向下,将一旁的公主淋了个全身湿透。

  “行了,大不了等咯,大家接着玩。”

  他甩着钞票,示意女人用嘴来叼,嘴边的笑容愈烈,仿佛一点不受主客离席的影响。

  “有酒喝,有妹玩,不就够了?我宋致宁什么时候让朋友玩的不尽兴过?”

  =

  十二月的香港,夜里冷风直往领口钻。

  缩紧脖子穿过马路,陈昭在酒吧对面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下了最后一份便当。

  刚才为了摆脱那个脑子烧坏了的公子哥,她连落在后台的外套都没拿,就匆匆离开。

  以至于出门时,身上不过一件黑色吊带背心配一条包臀牛仔短裙,冻得全身直打颤。

  好在,开着空调的便利店是她24小时的港湾。

  一边扒拉着便当,一边听着店里循环放近来入围劲歌金曲的新歌来练广东话——在很长一段时间,对于她而言,曾算是难得的平静闲暇。

  在香港的最后一晚,亦没有什么例外。

  便利店的店员撑着下巴昏昏欲睡,她坐在狭窄的长凳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挑着便当里大小不一的牛腩。

  玻璃隔开店门内外,从她所在的位置,抬头一看,视线正对着街对面的‘Muse’酒吧。

  有人出了酒吧就在街边干呕,有不谙世事的女孩被人搭讪、羞红着脸,也有成了醉虾的被人挑拣,拉拉扯扯着扛回陌生的车里。

  这是香港夜生活里的常态。

  也是许多人虚度年华而乐在其中的生存方式。

  至于马上要离开这种人生的陈昭——她只是打算等那个扎眼的宋三少走了以后,再回去把自己的外套拿回来。

  哪怕实在要蹲守一晚上也没办法。

  毕竟那件Diesel的外套花了她五千多港币,是她唯一一件狠下心来买的名牌货。

  她还准备穿回家去过年,免得被人识破自己混得不好,又要多花口舌粉饰太平。

  时钟渐渐走向凌晨两点四十七分。

  后来陈昭想,如果她知道五分钟后从酒吧里出来的会是钟邵奇,别说五千,就是五万港币的外套,她也绝对会头也不回地丢了就走。

  但人毕竟是人,哪里有预料悲惨命运的本领。

  她就那样毫无防备地看着钟邵奇从自己视野的角落里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