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寸日光来倾城_作者:林桑榆 [复制链接](4)

2019-05-02 林桑榆

  如果要将一切伤口过错归咎于什么事或者什么人,我想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去责怪《斗鱼》这部电视剧以及演这电视剧的所有人,包括我曾经花痴了那么久的衬衣少年郭品超。因为我是舍不得的,舍不得责怪身边的所有,更舍不得责怪自己。我曾经对明珠说,其实我最怕的不是我爱的人不爱我,而是某一天突然醒来,我发现自己开始不再爱,甚至厌恶憎恨对方到不可方物的地步。

  因为我全盘否决的,是自己再也回不去的昨天。

  许灼在我生命中闪亮登台的时候,我已经反反复复将《斗鱼》看了四遍有余,也许是天天受裴明珠的荼毒,我也开始觉得张勋杰果然痞得有些可爱,我的流氓情结大概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我甚至在与裴明珠的交换日记里写道,没有爱过一次混蛋的人生是不完整的。现在我还记得,明珠的字写得奇丑无比,她洋洋洒洒给我回了四个大字,病入膏肓。

  结果,她一语成谶。

  病入膏肓,这个词语用来形容我对许灼的态度和感情实在再好不过。因为他,夏平安开始了自己的流氓生涯。大家都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所以夏平安喜欢许灼,那么她理所应该和许灼在一起,一起耍流氓。

  我听人说,在一段感情里,无论你多么的喜欢对方,都一定要男生主动,如果他不主动,请你不要害怕错过。而我庆幸的是,在与许灼的各种交锋里,起码在最初,我是占了主导地位的。

  许灼出现在校门口的那一天,我永远记得。

  也是盛夏,夕阳的余辉染红了这城市大半边天,他如所有美好故事里都会出现的少年模样,一袭白色衬衣,微微低头,碎长的流海一点点倾斜下来,会隐隐遮住褐色的眸。唯一不完美的是,他身后跟了大群嚼着口香糖,头发五颜六色的太保,其中一个还裸了上半身。看我一走出校门,那裸了上半身的小青年,手里捏着被汗湿的T恤立马迎了上来。

  诶,夏平安,我们老大喜欢你。

  当然,彼时我还不知道他口中的老大是许灼,只是这一幕让我不可抑制地想起了于皓追小燕子的情景,于是我嘴贱地回,那你是不是该叫我平安姐。

  然后我才发现了不远处的许灼,他站在一行人的最前方,嗓音通过声波由远及近地传送过来,男生笑得整个肩膀都在抖动,眼角飞扬。而他背后的那支军团,仿佛就是整个世界集合起来的精英飞虎队,不可一世。

  别人爱的男子,有世上最英俊的侧脸。

  可我爱的少年,有世上最好看的眉眼。

  第2章 我一直以为自己可以温柔对待。

  在许灼还没有出现之前,我和裴明珠已经对年少那些还未萌芽的情事,有了许多次深刻的讨论。我说,如果我喜欢上一个人,无论我喜欢他的时间有多么长或多么短,我都必定会温柔将他对待。这样,即使上帝之手将彼此生活的轨迹岔开,即使在茫茫人海分离,起码我喜欢他的所有时刻里,都是锦绣河山。

  其实,我说这番话的初衷,不过是想将自己未来的感情世界勾画得文艺凄美一点,有那么些为赋新词强说愁。只是那段话,放在今时此日,我居然真的为它赞同。

  当时明珠就坐在我对面,小奶茶喝着小藤椅坐着,她具体对我的言论作出了如何回答我已经忘了,反正最后一句话是,夏平安,你所谓的温柔对待,是指生气的时候不再用嘴咬人而改用脚踹吗?!

  记忆中都是万里天云,她捏着淡黄色的吸管,在我眼前笑得满面春风。见状,我一把抢过了她手边的原味珍珠奶茶,迅速将自己的吸管插进去,一边咬牙切齿地说,裴明珠,你丫最好别结婚,否则你新婚之夜我就买个炸弹绑你男人身上,让你守活寡!

  她当然也不是善茬,立马和我火拼起来。

  哟,你买炸弹炸死他还要犯法,你还不如直接在新婚之夜勾引他,这样效果不是更好?

  闻言,我故作冷冷地笑了一下,道。

  我去勾引他还不如去勾引他爸,在他爸面前从中作梗妖言惑众好让你俩一辈子连婚都结不成!

  接着明珠就开始无言,一连看了我好几眼,最后才幽幽道,夏平安,你无敌了,整个天下都是你的了。我低头,大大喝了一口奶茶,接着洋洋得意地抬起脑袋,咧着嘴对裴明珠说,果然还是原味比较好喝。

  后来,和许灼在一起以后,我问过他一个烂俗的问题,我说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呢?换言之就是,全世界那么多女生你为什么独独就看上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