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慕乔微笑着将褚曼宁的手开拿,逼问道:“你不提这茬我还差点儿忘了,你是怎么知道得那么详细的,嗯?”
“呃,这个……”褚曼宁磨蹭了好一会儿,才将实情给吐露了出来,“好吧,其实是‘耳朵’透露给我的消息,你们今天中午说话的时候,‘耳朵’恰巧在你们边上呢。”
“耳朵”是他们班杨林林同学的绰号,其消息灵通程度与褚曼宁不相上下,据说,这两人还常常在私下里做些“八卦”交易。
不过,这位杨林林同学可不是什么“八卦天后”,恰恰相反,人家只是位有故事的男同学……
沈慕乔深吸一口气,而后拍拍胸脯安慰自己,幸好耳朵那天只是恰巧路过,这要是就坐在她和宋白杨后面……
啧啧。
见沈慕乔不是真的生气,褚曼宁便又嬉皮笑脸地挽起了她的手朝着校门口走去,看上去心情良好,后面跟着个任劳任怨的“小跟班”,似乎早已习惯了这种三人行。
有了褚曼宁打掩护,后面的几天,沈慕乔便正大光明地在放学后都去操场溜上一溜。
不过她只是象征性地跑上一圈,便站在跑道旁边的水泥地上假意在练习立定跳远,目光却还是常常游离到操场的另一头。
一千米只要跑两圈半,但宋白杨却每天坚持跑五圈。
有好几次沈慕乔见他都像是体力不支了,可他却从来没有停下脚步过,好像他的生命里,从来就没有过“停下来,歇一歇”这样的话。
沈慕乔站在远处,目光随着他跑完一圈又一圈,只觉得像是重新又认识了他一遍。
在她原先的记忆里,宋白杨无论做什么,都像是轻而易举的事。
高一时便自学完了整个高中阶段的物化生,高二时又开始学习微积分与线代,就连男生通常觉得头疼的英语,都能考出接近满分的成绩。
如果他就会考试便也罢了,偏偏只教了他们一学期的音乐老师都对宋白杨念念不忘,常夸他是个音律天才,若非天才志不在此,“真想好好培养”。
原来,宋白杨,也有的的确确不擅长的事。
而对于那些事,他所选择的不是逃避,而是更加拼尽全力。
后来的那次体测中,宋白杨和沈慕乔都拿了满分。
这还是沈慕乔的名字,在排行榜上,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离他那么近。
哦,忘了提褚曼宁。
这家伙虽然“谈情跑步两手抓”,最后倒也是勉勉强强拿了及格,不必再忍受补考的苦楚。
“恭喜啊。”午休前,沈慕乔笑着对宋白杨说道。
“谢谢。”
这两个字,谢的却不仅仅是这一句“恭喜”。
他其实知道她每天傍晚都站在树荫下练习立定跳远,也明白沈慕乔的“醉翁之意不在酒”。
在刚开始两次尝试两千米时,那种疲惫与缺氧的感觉,有好几次都让他觉得有些撑不下去。
可当他看一眼站在终点处摆动着手臂,好像随时都准备向前一跃的沈慕乔时,他的身上便莫名又有了某种难以言喻的力量,支撑着他继续前行。
沈慕乔以为自己最初遇上宋白杨,是从入学考那次的“借笔”开始,但于宋白杨而言,初次见面却要追溯到高一报道那回。
报道时天公不作美,是个阴雨绵绵的天气,校门口的坑洼处,都积满了混着泥沙的水。
宋白杨一手撑伞,一手拖着行李箱,就在跨进校门口的一刹那,一辆“911”飞驰而来,溅了他一裤腿的水花。
等到他途径女生宿舍楼时,又见到了这辆车。
车外早有司机站着打伞,车里的“娇小姐”却迟迟不动。
又过了半分钟,那位娇小姐才终于肯“落地”。
矫情又难伺候,是他对沈慕乔的第一印象。
那时在不远处看着,只记住了衣服,却还看不太清脸。
到了入学考时,宋白杨走进考场,一眼认出了那位娇小姐。
穿着打扮恰巧与来报道时一样,还是那身红裙子,因为皮肤白,倒也不俗气。
好巧不巧的是,娇小姐这回的座位号排在他后面。
开考前十分钟时,有人轻轻戳了戳他的后背。
“同学,能借支笔吗?”娇小姐问道。
宋白杨从笔袋中拿了支黑色水笔出来,冷漠地转过身,将笔放在她的桌子上,便又将身子转了回去。
那一次,他因为不在意,仍然没看清楚她的脸,却不经意间瞟到了贴在桌角上的姓名与考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