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二哥哥很想你_作者:九把刀(67)

2019-04-24 九把刀

  晚上我跟Puma一起睡觉,睡到早上我还没醒透,奶奶从床上把Puma拎下楼尿尿时,也不再像以前一样粗鲁地提着它的脖子拎它下楼,而是整只好好地抱下去……虽然Puma还是会用没有牙齿的嘴巴猛咬她,但奶奶也没那么计较了。

  Puma的哥哥们,不在家的时间越来越长。

  大哥在台北读博士,三三在台北念硕士,两个人干脆在和平东路附近合租了一层小公寓。那时我研究所的课少了,鱼缸也空了,干脆偶而上去跟他们一起住,在台北写几天小说。毛毛狗在台北当老师,我们约会也近。

  我们三兄弟住在顶楼五楼,有西晒,早上十点过后就热得让人发疯,每天我满身大汗热醒时,大哥跟三三已经出门上课去。

  为了省冷气钱,我过中午就会出门找咖啡店吃饭、写几个小时的小说,写到天黑才回家。

  那些我常去写小说的简餐咖啡店,都有几个共同点:座位多、客人多、东西便宜、有插座。至于东西好不好吃、装潢是不是很有特色,都不重要,我要的只是不被注意的一个角落,不会因久占座位被老板瞪得良心不安。

  台北很大,捷运很方便,展览很多,百货公司很多,我最爱的电影院到处都有。可对我这么一个从彰化上来的大孩子,台北大得很空旷。

  某国小的低年级教室里,毛毛狗跟她的同事忙着教室布置,我在角落写小说。

  “毛,我觉得台北跟我不亲。”视线稍稍离开电脑萤幕,我揉着太阳穴。

  “公公,那是你都在写小说,没有认真在台北晃啊。”毛剪着壁报纸。

  “可我就是喜欢写小说啊,妳白天要上课,我当然就是写小说啊。没跟妳约会的时候,台北长什么样子我也没兴趣。”这是我的真心话。

  “公公,可是你在台北跟我约会的时候常常都去看电影,也没有去什么特别的地方。干脆你把摩托车运上来台北,认真在台北生活,只要你把台北弄熟了,你就会喜欢台北啦。”毛毛狗一直想着,以后我们结婚了就住在台北,这样她就不必烦恼调职的事。

  “是这个样子的吗?”视线回到电脑萤幕上,我继续写故事。

  土不亲,那就从人开始好了。

  我每个礼拜二,都会固定在靠近捷运中山国中站的一间咖啡店写东西,在那里恰巧遇见过几次读者。

  某天我突发奇想,我干脆在网路上公告,如果有谁愿意跟我分享他的生活经验、用他的人生帮助我取材,礼拜二下午都可以去那间咖啡店找我。

  从此,读者跟我管这种聚会叫“咖啡聚”。

  “刀大,你看这张大头贴就是在喜欢我的男生,不过我比较喜欢这个呦!”

  “Giddens你好,我今年刚考上了师大附中的资优班,我的兴趣是表演。”

  “刀大,我也是用苹果电脑的,你有不会的地方随时打电话给我。”

  “真的啦你不要灰心,我虽然是女生,不过我最喜欢〈楼下的房客〉喔!”

  “老大,我放了几个A片跟动画在我的FTP,你要抓的话我给你密码。”

  那段时光真的很不可思议,许多后来很重要、很熟、很有才华的朋友级读者就是在咖啡聚的时候认识的。我说得少、听得多,大家就是聊天打屁。

  后来那个拿大头贴相本给我看的可爱女孩,我封她秘书,之后考上了清大。

  彬彬有礼的附中资优生叫平平,每次签书会都固定表演模仿秀,经典之作是蔡头加利菁。后来平平上了《全民大闷锅》的全国模仿大赛得了第二,只输给陈汉典。他跟“陈汉”两字非常有缘,后来某高中生仿拟我的小说得了文学奖,还是平平做了一份“原著╱得奖文”的文字对照表放在网路上为我仗义。

  要教我苹果电脑撇步的大学生,半年后邀我去他的母校大叶大学演讲——那是我生平第一场校园演说。这个苹果通在两年后不只帮我设计两款签书会特卖的衣服,还真的写了两本非常畅销的苹果电脑手册。

  不偏食、连〈楼下的房客〉这种惊悚极品也很喜欢的女孩,生日只差我一天,后来成了我签书会的专属主持人,她的名字许多书迷耳熟能详,小仙女OSF。

  至于那个要跟我分享A片的男孩,他被我写进了小说“等一个人咖啡”,当了主角——永远急着跟所有人分享快乐的,阿拓。

  后来到咖啡聚的网友读者越来越多,多到每次聚会我都得用演讲的声音才能让每个人听清楚我讲话,这种情况下,除了我之外没有人可以畅所欲言,彻底失去聚会原来的意义,我决定停止这个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