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比如说你,还会胆怯杀人吗?如果是在刚开始,还有点害怕和顾虑的话,到了后来,就无所谓了。”
约翰转过身,俊脸含着笑:“我是随时都会死的人,只要金不需要我了,就会把我吸收掉,或者直接就毁灭掉。我当然及时行乐,只要她们愿意,我不会怕累、怕麻烦的。”
虽然很无耻,但想到约翰作为工具存在,比她更有可能消失。何凝烟没再说什么。
约翰对着笑眯眯地:“要不你也试试,第一次可能扭捏点,以后你会爱上这个感觉的。”
何凝烟牙缝里挤出二个字:“去死!”
吃完后,她去玫瑰园喂小松鼠。
小松鼠很是可爱,特别喜欢看到它小爪子抱着松子和瓜子仁往嘴里送的样子。
约翰坐在一旁,瞭望四周:“金也特别喜欢玫瑰园,有时站在那里,一站就是半天。特别是你前身死了以后!”
何凝烟又给了松鼠一粒松子:“她怎么死的?”
“要弄死一个人还不简单?”约翰坐在石凳上,身体靠在小亭的柱子上:“手指一点,肉身就没了,芯片捏碎就行了!但她是被拉走的,等金追过去时,已经死了。金犹豫了很久,才把她的芯片销毁,但她的基因还是被利用了。”
前身已经失去了作用,因为金知道有她的存在,而她才是命里注定的女人。如果前身不永远消失,基因就可能被利用,而且身为同样要强的女人,知道金更爱的是另外一个女人,哪怕这个女人是第二代克隆体,也会痛苦。
有时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死不了,却要痛苦地活着。
金的做法,她很理解。但捏碎前身的芯片时,金一定也是煎熬着的。
约翰也是长长叹气,带着惆怅:“其实不用为她感到可惜,她和金在一起时,很幸福。克隆你和其他克隆体时,却没有保存这段记忆,否则的话,你们都会爱金。”
那是一片黑暗代替了即将发生的甜蜜,她重新被推入起点,从零开始的过关。这些事仿佛就在眼前,又仿佛过了很久。
当松鼠着急地扒拉她握着拳头的手时,何凝烟这才回过神,微笑着从握着拳的手里,取出一粒松子给松鼠。
“也只有你还喜欢小动物。”约翰伸出手,一朵含苞欲放的红玫瑰从枝条上折断,并且飞入了他的手里。
约翰嗅着玫瑰:“金很喜欢玫瑰,也喜欢松鼠;奥兹的记忆只留下了玫瑰和松鼠。如果金依旧是奥兹,你会爱它吗?”
何凝烟斜眼轻藐着:“可金已经是金了,没有奥兹了。如果我不是我,金还会爱我吗?”
“会!”约翰很肯定地回答:“只要你不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稍稍有点差别问题不大。你前身就是例子!”
这话如果多想想,就会感觉很深奥。
很多人都说对方变了,不再爱自己;其实是自己变了,让对方不再爱。或者自己变成了对方不再爱的类型;又或者确实是对方改变了,但自己却没有跟上对方改变的步伐。
世上一切都没有永恒,都在或多或少、一刻不停地发生改变,就算宇宙都有灭亡的一天。
“嗨,美女!我是金的分身,也是他的一部分,要不你先试试部分?”约翰将玫瑰咬在嘴里,冲着她坏笑。
何凝烟白了一眼后,直接无视,当做什么都没听到,对方什么都没说。
在船上,何凝烟泡了二杯茶,推到约翰面前。
约翰喝了口:“嗯,味道不错。你泡的茶应该和前身泡的差不多,其实你们两个差异很小。”
约翰俊脸又挂起了笑,意味深长的看着她:“克隆体的差异也非常小,为了让金不找你,杀了你前身后,他们还特地制造了一个送给金。但金不要,只要你。”
约翰微微侧头闭眼,也不知道是品茶还是回忆:“她比你脾气柔顺点,身材也高点、胸也大点、耐力也好……嗯,味道相当不错。”
没个正经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她拉长了音:“那人呢?”
“死了,自杀了!”约翰双手摊开,很是无奈:“我没拦,毕竟金要的不是她。”
什么人呀!可回头想想,自己之前也自杀过,那时知道自己是克隆的,而队友和金身边的是自己的前身,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没有存在的意义。那时自暴自弃,酗酒,想尽办法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