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甚至还好奇起了对方到底追不追星。
[我腿毛真美:如垢如垢,你追不追星呀?]
[白如垢:我喜欢安文夕]
看到自己的名字,安文夕忍不住双手掐腰,仰天大笑起来。
“有眼光”三个字还在她的输入框里面放着,正准备发出去的时候,就见对方又发过来一条消息。
[白如垢:和乐歌]
安文夕来不及删除自己一开始打的字,她生怕对方再来一句“的cp”,所以直接把“有眼光”三个字发了出去。
而现在两个人的聊天记录就:
[我喜欢安文夕]
[和乐歌]
[有眼光]
安文夕连忙补救道:
[我腿毛真美:我是说你喜欢安文夕很有眼光]
[白如垢:嗯,我也觉得我很有眼光。]
安文夕松了一口气,越发的觉得自己的读者小天使更加的可爱了。
她和对方又聊了几句有关新书的内容,表示自己绝对没有夹带私活,把曹纵和文锦南写进去。
对方似乎是相信了她的话,发过来了一个乖巧的表情包。
[我腿毛真美:如垢啊,什么时候咱俩可以面基就好了!]
这并不是安文夕心血来潮,而是她考虑了很久的事情。
她是真的很喜欢这个读者,所以才会把对方加为自己的特别关注。
可是对方却拒绝了。
第10章 我是作者10
[白如垢:抱歉,我可能没有时间]
安文夕失落地低下了头,自己这个工作性质都能抽出时间,对方却抽不出时间……
果然只是自己“剃头挑子,一头热”么。
[我腿毛真美:没关系的小可爱,你在三次元要加油啊!]
安文夕失落地将手机甩在床上。
白如垢对她的意义而言,是真的很重要的。
当初安文夕因为没有工作,被人嘲笑,整个人都处于一种自我怀疑的状态。
是白如垢给她留了第一个评论,投了第一个雷,并且告诉她说:自己喜欢安文夕的文章。
也正是因为对方的这份支持,安文夕才能顺利地完结完这本小说,并且借此收获了其他的读者。
可是无论读者再多,在安文夕的心中,白如垢都是最特殊的那一个!
安文夕猜想,这个白如垢一定是一个温柔善良,而且容易害羞的好姑娘!
被她猜想为“好姑娘”的白如垢,此时正纠结地躺在她隔壁房间的床上,犹豫着自己到底要不要和她表明身份。
可能是因为被安文夕讨厌的时间太久了,即使乐歌的粉丝再多,在安文夕的面前,也总有种抬不起头的羞涩感。
这大概是因为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是最容易感觉到自卑的缘故吧!
可就是这样的乐歌,却在刚才得知了一个让自己欣喜若狂的消息。
他最喜欢的作者,也是他最喜欢的那个人!
二三次元的重合,让乐歌不得不感叹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小了。
他想要冲过去和安文夕说:我就是那个最喜欢看你的小说,却总是羞于和你说话的小辣鸡——白如垢!
可是理智却告诉乐歌,他不能这么做。
对于二次元的“我腿毛真美”,乐歌是那种欣赏的喜欢。
但是对于三次元的安文夕,乐歌的喜欢却显得有些狂热了。
因为这两个身份,都曾给迷茫中的他,带来指引的光。
现在得知这两个身份竟然是一个人,乐歌竟然产生了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看来得好好谋划一下了……”乐歌本来是想用温水煮青蛙的方法,来对待安文夕的。
但是现在他却等不及了,必须得快些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心意。
看到“我腿毛真美”的作者专栏里的第一本书,乐歌突然有了主意。
*
曹纵找到了替代的方法,自然就要开始折磨安文夕他们这群嘉宾了。
也不知道这个家伙上辈子究竟是不是恶魔转世,他竟然让所有人在这家有些十六层的酒店里,去找一个根本不知道长成什么样子的特殊钥匙。
“这把钥匙,可是一件很重要的道具。能不能找到它,就意味着接下来的我们能不能开演唱会。”
薛星朝一脸不耐烦地吐槽道:“一个破钥匙,和开演唱会有什么关系?就算找不到它,我也是想开演唱会,就能开演唱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