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沅瞅了胖娃娃一眼,没说好,也没说不好,他懒洋洋地倚在靠背上,醉翁之意不在酒地把盏临风,表现出一派仙姿卓然、勉强听听看的架势,实则眼放精光,精神力高度集中,脑袋上雪白的狐狸耳竖得尖尖的,暴露了他的小心思。
“咳咳。”参多多清了清嗓子,竖起食指,一脸神秘地说:“要想讨得女孩子欢心呢。这第一啊,嘴巴要甜。就是说,小沅你不要像一块破石头一样又冷又硬,踢一脚还死疼死疼的。你应当像我一样,又可爱,又迷人...哎,你别瞪我,我这不是比喻嘛,你听我讲!听我讲。”
“就是说,你要幽默一点,风趣一点,能够把女孩子逗乐了,比如讲笑话啊,分享有趣的经历啊,做可爱的表情、动作啦等等。”参多多说着说着,还握起小拳头,放在脸旁边,左右挥了两下:“像这样做,再笑一笑,女孩子就会觉得,哇,你好可爱。”
白沅的手指微动,暗暗在心里记下了参多多的动作,迅速在脑海演练起来。
“第二呢,眼色要好。比如,女孩子多看了什么首饰几眼,多半就是看上了,哪怕她嫌贵不想要了,你也要赶紧把它买下来,别给其他妖抢先了,然后把首饰送给她的同时,将钱袋也一并递过去,告诉她,我的钱,你随便花!!!”
白沅心里的小狐狸在狂点头:没错,就是这样,参果果就是个小财迷,这一点很实用,很适合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