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霞闻言,蹬蹬蹬跑山楼,下来时手里抱着一件厚实衣服,林母抖开给小儿子穿上,系住,把帽兜戴上。
“好了,就这样。”林母看了又看,勉强觉得满意。
“那我出去了。”林清艰难地转身离开,一摇一摆的身姿,远远地看去,像只南极的胖企鹅。
从中午便开始下小雪,房顶铺了一层白雪。地上的雪刚落下来,行人一脚踩上去,化了。林清家在的这路上,行人少,脚印清晰可见。出了这条街,人就多了,路上的脚印密密麻麻,若非角落里还有未经沾染的白雪,真看不出这雪已经下了一个时辰了。
林清裹紧衣服,目不斜视,直奔上海最大的歌舞厅百乐门。距离越近,两边的店铺越多,越繁华。
天灰蒙蒙的,路上的行人佝偻着身子,竭力保暖,偶尔艳羡的看着林清这身看清来就很暖和的衣服。
天很冷,但歌舞厅中半点看不出来,门口穿着夹克的年轻男子迎来送往,笑着收下大老板给的消费,偶尔几个穿着暴露舞女的舞女挽着一个男人笑着走出来,消失在雪天里。
越走近,林清听到的音乐声越清晰,男男女女的声音传出来。
根据大佬给的记忆,金凤是百乐门的头牌,现在就在里面。
林清在外面看了一会儿,确定这是百乐门,抬脚要进去。
然后被门口小哥拦住了。
“先生,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小哥道。这人穿的还行,但这百乐门可不是有点钱就能进的地方。
“什么?”林清还有些懵,为何这样说。
“你看看你穿的……”小哥鄙视的看了眼林清穿着。
“再看看别人。”小哥羡慕的看着那些穿着不菲的大老板。
“滚吧!”舞厅小哥下逐客令。
“可,可我有事找人啊……”林清焦急,都到门口了,进不去可怎么办:“我要找金凤!”
“金凤小姐每天都有人找,你这种瘪三,我见多了,滚滚滚,别在这儿碍眼,闲杂人等不得入内。”舞厅小哥一听林清找的是他们的头牌金凤,头都要炸了。
近来,金凤小姐大受欢迎,撑起了他们这百乐门一半天。老板可说了,这是他们的金招牌,平日里尽心些,那些个破产的瘪三,别让他们出现在金凤小姐面前。
“赶紧走,赶紧走!”小哥不耐烦的把林清往外推。
“金凤!金凤!”见进不去了,林清在外面大喊,耿着头要往里冲。
“喊什么喊,快滚!”舞厅小哥抽出男人胳膊粗的长棍子,威胁道:“不想要命就喊!”
一旁膀大腰圆的守卫亮出手里的武器,怒视林清。
林清估量着那棍子的分量,再一瞧自己这小身板,声音弱了。
“我走,我这就走。”林清裹紧披风,一步三回头的离开。
走到街尽头,林清一个转身消失在小哥眼中。
“这些个瘪三,就知道癞□□吃天鹅肉,也不看看自己什么样子!”舞厅小哥吐了口唾沫,鄙视道。
林清当然没有放弃!他快步右转,走过一条街。
据大佬的记忆显示,金凤住在歌舞厅三条街外的一间独居民房里,每晚一点回家,睡到中午十二点起床,下午三点上班。
有一条路,是金凤回家的必经之路。
他就在那儿候着,等不到人不回家!
第34章
午夜,滴水成冰,气温下降的厉害,林清穿着他的温暖战袍,躲在金凤回家必经的那条街中间拐弯处的巷子里,冻的一把鼻涕一把泪,蹲成一个土豆,猥琐的探头探脑。
“怎么还不来,怎么还不来,会不会今天不回来了。今天这么冷,可能直接在舞厅睡下了。”林清不停的跺脚,运动,试图产生一点热量,低头掀开斗篷,斗篷里探出一张毛脸。
街上路灯微弱的灯光照出那猫脸的真身,那是一只长相尖嘴猴腮,头小身子大,浑身没有二两肉的橘白相间虎斑中华田园猫。
或者,我们可以叫它系统猫。
来之前计划的好好地,但没成想这年头养人都不易,更别说养猫了。
附身富贵人家的猫,跑到林清家中,去日后被认出来,又是一场纷争。系统猫想到这里,干脆利落放弃这个念头。
穷人家极少养猫,剩下能供系统猫选择的就是分布广泛的野猫,但这种猫生存艰难,尤其是这种寒冷的冬天,一场小雪能要了一成猫咪的命。旷久的寒冷加上寻食不便造成的饥饿,能活下来的猫只有入冬前的两成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