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贴近墙面,竖着耳朵听隔壁动静,他听到金凤行走的声音,听到系统猫咪咪的撒娇声,金凤抱起猫,手指点着猫的额头,宠溺道:“你怎么这么会撒娇……别舔了,别舔了,给你吃,全都给你吃吗。”
温暖的阳光不留余力洒在林清身上,独自一人吃着午饭,林清却不感到寂寞。
“嗒嗒嗒……”是金凤高跟鞋的声音,林清意识到,金凤要出门了。
他扔下午饭,殷勤的站在金凤门口,等金凤开门出来,兴奋地用力挥手:“姐姐,我在这儿。”
金凤抬头看去,犯傻的小男生仿佛是阳光做成的,看一下心中便温暖。
没有任何准备,真实又幸福的笑在金凤脸上出现。
“小声点,别人看着呢。”金凤道,邻居家刚好一家出门,跟看西洋景似的看着自己和林清。
真奇怪,明明在百乐门里,那么多人注视下都不曾怯场,怎么今日被人看着就觉得不自在呢?
是因为……和真心喜欢的人在一起吗?
那一家人林清也看到了,但林清不管,迎着阳光,张开臂膀:“姐姐快过来,我在这儿接着你。”
金凤不语,关好门,脚步轻快走到林清面前,在林清要抱住自己前,一个侧身,让林清的怀抱落空。
“哈哈哈。”林清嘟嘴幽怨的不满足脸,让金凤产生恶作剧成功的快乐,开怀大笑,即使浓妆艳抹,也纯洁如少女。
“姐姐~”林清拉住金凤的袖子,学着猫撒娇:“我想抱抱你。”
“不可以~”金凤弹开林清不规矩的手:“你想得美。”
昨天告白,今天就想抱抱,火箭也没这么快,起码,等个几天再说。
林清被拒绝了也不伤心,元气满满绕着金凤转。少年的青春气息向金凤袭来,金凤被林清感染,笑容不断,恍惚间,仿佛回到了所有事情还没发生的两年前。
金凤上班的百乐门离她住的地方有五条街,走路需要二十分钟,往日金凤都是坐车叫人拉着去,但今天有林清陪着,她听从心底的声音,不想和林清分开,久违的步行,跨越五条街,前往百乐门。
金凤的彩色舞女打扮在颜色灰暗的街上很是抢眼,一路上吸引了人。
有人羡慕,有人不屑,也有人像什么都没看到一样,径直离开。
天气变暖,街上的人多了不少,走在路上,人潮有些拥挤,林清小心护着金凤,不让别人冲撞到她。
许是和林清走在一起,街上人的目光让金凤有些不自在。
林清察觉到金凤的不自在,各种俏皮话不断。
林清虽然情商智商一直不高,但好歹要经了两个世界,见识广泛,将自己的一部分生活体验当做故事讲出来,逗得金凤大笑,忍不住想知道更多,至于不自在,早没了。
见金凤喜欢,林清更是卖力表现自己,然后临近百乐门时,挑起一个金凤感兴趣的话题,说到一半不说了,说晚上来接她时再说。
金凤对林清的小把戏了如指掌,她站在原地,佯装生气地瞪了林清一眼,没好气道:“行啊,你晚上再敢这么做,看我不撕烂了你的嘴。”
“嘿嘿……”得到金凤的同意,林清捂着嘴笑了,轻快地蹦着离开:“姐姐,我有急事,先走了,晚上来接你。”
“哈。”金凤耸肩无奈一笑,双目异彩连连,目送林清离开后进了百乐门的大门。
等幸福美好的感情渐渐平息,金凤想到,这小子捂着嘴跑了,是什么意思!
……
林清着急离开,是因为他想起一件要紧的事,再过一个星期,就是母亲和宋莲莲第一次见面的舞会。
这关系到他和金凤的未来!
一想起上午见到的宋莲莲,林清就脑壳疼。
平心而论,宋莲莲是一个优秀的女子,很可惜的是,林清不喜欢她。
上辈子他们虽然订了婚,但林清离家出走,十五年没回来,两人之间的婚约自然取消,不知从哪儿传出林清是为了一个舞女抛弃了宋莲莲这个名媛,导致宋莲莲被人嘲笑,身价大跌,直到三年后二十三岁那年才随便嫁了个男人。之后和丈夫移民台湾,一辈子过得平平淡淡。
“抱歉,让一下,让一下,我有急事!”
林清在上海街上飞奔,肺部被压榨到了极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