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账,她从来都不属于你,现在不过是回到她应回的地方,你不要再纠缠不放了。你是天逐皇朝的亲王,哪些事情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你到现在还分不清吗?不要让皇上难做了,娶了罗敏,这才是你现在应该做的事情,哪怕你不喜欢她,哪怕你厌恶她到了极致,为了天逐,为了皇上和母后,你都应该娶她。”
闻人千栩闭上了眼睛,紧握双拳,脸上尽是痛苦的神情。凌苏,他终于还是失去她了吗?他费尽心机才让她留在他的身边,却只是这么短暂的几个月吗?他怎么甘心!
“你不过是给她一个正妃的名分,等她进了你的门,你想怎样对她谁能管得着?到时候你想纳几个妾就纳几个妾,不想理她就不理,你只当供了一尊佛,这不就行了。”
不,他谁都不要,只要一个方凌苏!为什么连这个小小的心愿都不能满足他?他还曾幻想着好好地待她和她的孩子,让她看到他对她的真心,可现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了。
闻人千颜知道他在想什么,也知道他内心的痛苦和不甘:“千栩,你和方凌苏永远都不可能在一起的,她不喜欢你,她的丈夫是莫连珏,她腹中的孩子是莫连珏的。你醒醒吧,如果你真的喜欢她就应该放手,没有你横亘在中间,她会过得很幸福。”
“不!”他痛苦地吼叫着,撕心裂肺,一拳砸向墙壁,手背鲜血直流。他就像一只失去了配偶的孤狼,在月夜下苍凉地嘶吼哀嚎,形单影只。
又能如何呢?终究是他错了啊。闻人千颜叹口气,对手下说道:“去唤御医过来为静王包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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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天过去了,方凌苏和莫连珏还在回金雀的路上,这一路他们不急不缓,很是悠闲。清晨,路过一条溪流的时候,方凌苏掀起帘子,觉得这里的景色很美,便让马车停下了。溪边开满了粉色、黄色的小野花,迎风摇曳,香气袭人。溪水潺潺,水中有不少鱼儿,游得无比欢快。
岸边有一些大石头,她挺着肚子,在莫连珏的搀扶下,挑了一块平整的坐下,做了个深呼吸,闻着花香,很惬意。
莫连珏俯身摘了一朵粉色的小花,送到了她的面前,笑道:“送你。”
方凌苏接过,笑吟吟地拉着他在她身旁坐下,把小花插到了他的发髻上,拍手笑了:“鲜花配美人,不错,不错!”
莫连珏毫不在意,搂着她,让她靠在他的怀里。看着她这么开心,他的心中无比满足。
“对了,有样东西要送你。”她从怀中取出了已经绣好的荷包,放到了他的手中,“今天是三月初五,你的生辰,夫君,生辰快乐。”
莫连珏一愣,旋即笑了,拿过她手中的荷包,仔细地看了看,爱不释手地在手上把玩了半天:“比上次的绣得好。”看得出是特意为他绣的,这样的礼物,他很喜欢,只要是她送的,他都喜欢。
“其实,上次的那个也是绣给你的。”虽然她当时并没有承认,如今想来,从那时起她就开始喜欢他了吧,所以被他抢去她也没跟他计较。
“受宠若惊。”他在她的颊上亲了一下,将荷包好好地藏进了怀中。
方凌苏红了脸:“那么多人看着呢。”在马车里他为所欲为也就罢了,在马车外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也好意思!
“就让他们看吧,分开了这么久,我得补回来。”
一边的应齐枫和文淙一边喂着马,一边偷偷看着,咧着嘴笑得开心:“文太医,你喜欢过女人吗?”
文淙手上动作顿了顿,仔细地想了想,答道:“大概……喜欢过吧。”
“喜欢人是怎么样的感觉?”
“等你喜欢的时候不就知道了。”
“等我喜欢的时候?”应齐枫忍不住看向了不远处默默地坐在草地上一副乖巧模样的岑绡,“我觉得那个丫头还挺不错的。”他努了努嘴。这些天他天天和她共乘一骑,闻着她的发香,拥着她柔软的身躯,真有些心猿意马。
文淙朝着岑绡的方向看了一眼,笑了:“喜欢的话,就试试吧。”
“好!”说干就干,应齐枫点了点头,坚定地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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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方凌苏回到硕王府的时候,王府满园的花都开了,似是欢迎女主人回家,姹紫嫣红,争奇斗艳,整座王府都盈满了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