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手小小的、软软的、肉肉的,揉起来就像糯米团子一样。但此刻宋挽之的手却十分冰凉,甚至还带着细微颤抖。
世明忍不住有些心疼。
再等等他吧,再最后等等他。只要熬过这个黎明前的曙光,他们就可以永远活在阳光灿烂之下,堂堂正正的。
“其实我一直在想,你这个人就像个木头一样,从小到大我说什么你就做什么,一点意思也没有。我究竟是从什么时候爱上你的。”宋挽之的声音有些闷。
然而她歪着脑袋思索了片刻后,还是无奈噘着嘴嘟囔道:“可是我到现在还没想出来。这个问题,我可能得花一辈子时间琢磨了。我明明很聪明的呀。”
“但我知道我是什么时候爱上挽挽的。”世明转过身,捏了捏宋挽之的脸。”
宋挽之挑眉疑问地看着他。
“应该是在你一屁股把先皇养在太液池中的曼珠鱼压死的时候。”世明浅灰色的眼眸带着揶揄的笑,打趣道:“我当时就想这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爱管闲事的丫头片子。”
宋挽之气结,狠狠一巴掌拍在世明胸口上,愤愤道:“你别翻旧账可还好,就是因为你我当初可还得了小半个月的风寒呢!”
曼珠鱼是关于他们二人最初相见时的故事,以世明异于常人的眼力,其实当时他早就看出他原来的小主人——也就是礼部尚书唯一的女儿方芳芳,并未把玉佩丢在太液池中。
但他是死士,只要主人下了命令,就算把整个太液池挖穿,他也必须去找。哪知偏偏冒出宋挽之这个没眼力劲儿的,偏是不信邪,硬是要把他拦住。
“好啦好啦,别气了,开玩笑的。瞧我家挽挽的腮帮子都气鼓了。”世明赶紧赔笑,他纯粹就是想缓和一下悲伤的氛围,没想到还有点弄巧成拙了。
“你这个榆木脑袋真的很不会聊天!”宋挽之还是恨恨地瞪了他一眼。
世明把床上理好的行囊塞给宋挽之,又伸手将她和行囊一起搂在他的臂弯里。
如果爱一个人真的能条分缕析地说清楚,那便也就不算是爱了。
他的爱,或许是宋挽之在向长生天起誓,永不离弃那时。也或许是那日宋挽之为他而当着先帝和所有皇子的面,亲自用匕首,挑断她自己手筋的时候。亦或是小小的宋挽之当着他的面,用板凳将驯养他的哨子砸碎的那一刻起。
反正很早很早,早到他也记不清了。这份生死与共的情,早就刻在他的骨子里,直到他生命的终结。
“世明的永远,与殿下的性命一样长。”不知怎的,世明恍惚中忽然又说出这句话。
宋挽之心下一颤,立刻白了脸色。
她抬头便指着世明的鼻子火道:“你混蛋!答应过我要好好活着的!”
“好好好……”眼见又把他家挽挽惹炸毛了,世明只好无奈服软,他自己也不知道刚刚为什么鬼使神差的说出这句话。
然时间紧迫,留给他们的机会不多。
在世明的催促下,宋挽之终是看了他最后一眼,毅然转身与影卫一同离去。
“好好活着。”她并没有回头,只是故作淡然道:“如果真的有一天,我不小心把自己弄丢了,你也要替我好好活下去。”这是宋挽之跨出门槛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她丢下这句话就走了。
世明隐约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儿,但他早已在城外安排了精兵确保挽挽安全。就算阿栖设了埋伏,以影卫的能力,挽挽的安危也不会有太大问题。
只要她是平安的,他便再无所顾忌。
世明伸手握住桌上的佩剑,将骨节分明的手指缓缓收紧……
成王败寇,在此一搏。
*
“我们要去哪里?”宋挽之问向身边一个神色颇为紧张的小影卫。
宋挽之一行人换了胡人的装束,五六个人混在去往匈奴的商队里。
“令主交代过我们从小公主门那儿走,三里地外的枫山会有其他人接应您。”那小影卫压低声音道。
宋挽之想了想,挑眉道:“别去小公主门了,咱们从南门走,渡河去文州。”
“殿下为何要去文州?这队胡人商旅人数众多,而且还携带大量互市的商品。令主已经将那个胡人头子买通了,只要我们安安分分混在,就很难被发现。”小影卫眉头紧蹙,不以为然,对宋挽之冒险的做法很不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