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什么啊?你不才走了两天吗?”
“说句想我会掉块肉?”
整个人缩进被窝,侧躺着身,手机搭在耳朵上,双手抱住膝盖,身上的寒意驱散不去,金曼姗难受地吸吸鼻子:“真能掉肉就好了,昨天无聊称了下,比上个月胖了两三斤,肯定是你,天天就知道拿好吃的诱哄我,等两年我胖成桶了,分不清腰和屁股,你估计能恶心成性冷淡。”
等两年。
沈兆南怔愣一分钟有余,等金曼姗在那边喊他,才回过神:“你刚刚说什么?我没听清。”
“我说,你什么时候回来?我有点想你了。”
撒娇。他能想象到她说完话就扁起嘴,眉心里拧出一道浅浅的褶,那双眼睛仍是水汪汪的,轻轻眨一眨,能勾去人半条魂。
两年。
不够。他想要很多个两年,直到她灿烂的明眸失去光泽,直到她乌黑的头发斑驳稀落,直到她的身材走样到分不清腰和屁股……
娶她吧。
还是想娶她,他们不适合恋爱,说不定适合婚姻。
“姗姗。”他沉声喊她的小名。
“嗯?”
“等两年,和我结婚,好不好?”
这回换金曼姗回不过神了。
求婚,算吧。可能缺少仪式感,如果她想要正式一点的,他以后可以补上:“我们结婚,你是我的,我是你的,一辈子这样下去,好吗?”
第十三章
“你家里逼你结婚了?”金曼姗只能想到这一种可能。
“你嫁不嫁吧?”
“嗯——”金曼姗抬手摸摸垂到锁骨上的坠子,那是沈兆南送她的第一件礼物,不是什么名贵的牌子,他第一次陪她去逛商场,觉得合眼缘,他就给她买了。
戴了一个月了。
她和沈兆南,认识一个多月了。
“到时候还在一起再说吧,电话求婚,真有你的。”
这话沈兆南不爱听:“什么叫到时候还在一起再说?你根本没想过我们以后会怎么样?”
“以后的事想它干什么?不管期不期待,它总是要来的。”
“那你告诉我,你期待还是不期待?”
金曼姗故作沉思,等听到那边压抑的叹息,才咯咯笑起来:“你为什么想娶我?像你这样的富家公子,不是该找个仪态端庄,举止优雅的千金小姐吗?门当户对,富上加富,以后你在外奔波养家,她在家里相夫教子,这样你们老沈家的下一代质量才有保障。”
“你觉得自己比不过那些?”沈兆南问。
“不啊,我是觉得在你们沈家看来,我比不过她们。你想啊,我手上这点营生,一年的利润比不上人家一个月的生活费,和你好上了,沈家讨不了半点儿好。随便说句话吧,活像没接受过素质教育的野人一样,以后带出去,得多没排面?再遇上原来和我进行过负距离接触的男人,你沈二少脸往哪儿搁?”
“我到底哪里让你不满意了?”
金曼姗翻身,呈趴伏状,手机掉在床垫上,她懒得拿着,干脆按开免提:“我们才二十四岁,不到着急结婚的年纪吧?”
“我想结了。”这是沈兆南的答案。
结婚呐……
她不是没想过,想过很多次,和林知恒在一起的时候。从她还是个单纯懵懂的初中开始,到后面成为独当一面的碧橙当家人。
林知恒也说过想娶她,同样说过很多次。她相信他说那话时是出于真心,可惜他背着她和别的女人上床也是真的。
沈兆南,单看生活方式和处世态度,和林知恒相似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他们在不同的女人身上寻着新鲜感,觉得不错就开房,实在合拍就多来几次,腻味了找个法子脱身,再物色新的伙伴。
他们都说爱她,都说发疯地想娶她。林知恒转头在别人身上的相同位置留下相似的吻痕,沈兆南身边的诱惑比林知恒多得多,从来不缺投怀送抱的优质女人,她曾经也是其中一个。只是恰巧让他惊艳了,一周三次,到周末约饭逛街看电影,再到现在的男女朋友。
她和林知恒在一起五年,说散也就散了。沈兆南这人,说实话她对他没多大信心。
大概她真有魅惑人心的本事,等哪天沈兆南清醒了,看她哪哪都不顺眼了,照样是找个法子脱身,继续大肆宣扬他的单身万岁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