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绝配1
孟湘虽是个女孩儿,自幼却爱弄刀兵。孟父对儿子一向严厉,对女儿却纵容的很。及至她长大,练就了一身好武艺,要到兵营里去从军。孟父也竟允了她。
孟湘离家时只有十三岁,那时候孟舒还是个读书的小少年,拉着姐姐的袖子不让她走。孟湘摸摸弟弟的头,在他耳边说:“姐姐要去保护大家啦,姐姐要做琼国的大英雄!”旋即翻身上马,那单薄的衣袖飞扬的背影,一直刻在孟舒心里。
将近十年后,单薄柔弱的少女成长为英姿飒爽的女将军,凯旋归来,是琼国第一位女将军。她的名字成为琼国的一个传奇。
皇帝的封赐,臣僚的恭贺,百姓的赞誉,都没能使她志得意满。唯有她和弟弟孟舒讲起在边塞的生活,脸上才会能出现不一样的那种快乐。
她说起自己在边塞杀人无数,唯一一次救人,是偷袭敌营的时候。
那时候,她半夜领着人从山上备好了滚石、火油、火把,将敌军一个后勤营烧的火光冲天。可这冲天的火光中她看见有一个身着琼国服饰的女孩儿,在混乱中怎么也跑不出来。
孟湘心里一动,不顾属下劝阻,纵马远远地去救她,终于在灼热的烈火和鞑靼兵的纠缠中,将昏厥的姑娘救了出来,带回了自己的大营。
那个姑娘,就是姜莺。
姜莺是谁,京城几乎无人不晓。都知道大将军韩孤城为了娶一个女子,闹得沸沸扬扬,有人说她是罪臣之后,有人说她是英烈之女,甚至最后求了摄政王出面,才如愿娶了那女子为妻。那名女子就是姜莺。
但在那最初,孟湘救起姜莺的时候,也不知道她是谁。只知道这女孩儿柔弱可怜,命运坎坷,家人尽在战乱中丧命。
风字大营是琼国“风雷雪京”四大营之首,韩孤城又是风字大营的首领。他的夙夜忧劳不在话下,因此当他身边突然出现一位温柔美丽的姑娘,为他添茶倒水,伺候衣食,孟湘觉得一点问题都没有。
更何况,姜莺是真的美丽,一抬眼就是一幅画。
孟湘没有异议,不代表别人没有。
副将刘秦川率先反对,说风字营有个女流之辈,会带坏风气。前锋风临说,要待在风字营,就必须穿新兵的衣服,把姜莺说的委屈巴巴的。而军师廖于晖则表示,待京中派来送粮草的人到了,就得让这姑娘回去找自己的亲人。
孟湘说:“哦,我明白了,你们几个是眼红城哥有姑娘陪。”
大家都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她。
她不服气:“老子也是个女的,老子怎么就不算带坏了风字营的风气。”说着,还要模仿那些姑娘,做一个弱柳扶风的动作。
大家齐声道:“呸!”
刘秦川笑着说:“你恶心不恶心,想揍你。”孟湘说:“想揍我,那来呀。上次输给你是手滑。”
于是校练场上又摆起了擂台。
孟湘抄起一柄长缨枪,耍的人眼花缭乱,廖于晖叹息:“你们看她,总耍些花架子,带的底下新兵都不学好。”
刘秦川扎紧袖口,拎着两把大锤就上去,大锤在他手里,俄顷灵活如长臂,俄顷又带着万钧之力像是能把人砸的粉碎。
孟湘早就习惯了,挥起长缨枪跟刘秦川一阵乒乒乓乓地对挡,还要瞄准空隙去点刺勾挑。围观的小兵们屏息看着,间或发出整齐的惊叹或吸气声。
最终孟湘贴身格掉了刘秦川一只锤。她虽然力量上不是优势,可也没弱过,上次输给他,是因为来了癸水使不上力。做女人有时候是比较麻烦。
刘秦川不服,撺掇着风临跟她比,风临持剑,面对孟湘的长缨枪有些劣势。但风临之所以能作风字营的先锋,就在于他是坦坦荡荡的不要命。有几次孟湘的长缨枪尖擦着他的脸颊过去,他眼也不眨,连出剑的速度都没有慢过。来来回回几次,孟湘用长缨枪杆挡着风临的剑,冲他挑眉一笑,风临一个失神,枪头就抵在了他喉咙上。
“哇——”围观的士兵们发出兴奋的起哄声。风临红着脖子,笑道:“我输了,是阿湘打的好。”
“噢——!”底下起哄的声浪更大了一层。
孟湘志得意满,冲韩孤城道:“城哥,我们来比比!”
韩孤城背手笑道:“我打不过你。”
“散了散了!”廖于晖伸长脖子叫道:“都回去继续训练!”又与孟湘道:“你出尽了风头,耽误我们新兵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