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在京城当官_作者:云乐不如还家(23)

  鸡肉刚入口,方老板就将嘴里鸡肉吐到地上,还不停“呸呸呸”,他绿豆大的眼睛碾到了一起,手脚蜷缩,“这谁做的,当我店里盐不要钱是不是!”

  筷子“哐当”掉到了地上,立在一旁的伙计赶忙拿起桌上空碗给自家老板倒了碗水,举到方掌柜面前,“掌柜的,快,水。”

  清水将喉咙里的齁意止住,等方老板在靠在椅子上,整个人仿佛都丢了半条命。他对着众人摆了摆手,“各位祖宗,我请各位来是做菜的,不是来做毒药的。你们这一会甜一会咸,是个人都受不住啊。”

  人群里不少人因为这话“噗嗤”笑出了声,但唐云芽却笑不出来。

  前面十一个人都被淘汰,再过一人就要轮到自己,如果这次她也被淘汰,那么接下来的日子可真的得靠流浪过活了。

  “终于到我了。”

  排在云芽前头的壮汉倒是志在必得,撸起袖子壮志踌躇到了灶台后。

  方老板看到名册上的名字不禁端端坐正,对着旁边的伙计似是不可置信的“呃”了声,那伙计点点头,眨巴眨巴眼,看着像是对老板问的问题的笃定。

  老板还是一副不敢相信的表情,但是时间有限,应聘的人众多。不再耽搁时间,他小眼睛挤了挤,咳嗽了两声,抬手正肃道,“那就开始吧!”

  “没问题。”

  凌志筹点点头,也是江南长安路途遥远,他许久未动菜刀此时亦是心痒难耐。

  想他以前和师兄的宫廷御膳名额争霸赛,二人曾私下再定赌约,输者不但失去御厨的资格,而且二十年内不能在长安城为厨

  故此,他输了,便再也不曾出现在这大祁京都。

  前月二十年期限已满,凌志筹再次上京寻他师兄。据熟人所讲,师兄早于五年前去了边城,无人知晓其真正的去向,他也只好先在长安找个活计,再另做打算。

  香四方的菜刀不差,刀锋极薄,正是削肉剔骨的好工具。凌志筹将一旁的肋排放到案板上,手起刀落间一段段长短相似的肋排一一码到菜板上。

  大厨多为男子是有原因的,像剁肉,砍骨这类的得需要厨子有足够的力气;一般女子有可能连砍骨的斧头都抡不动,更别提砍排了。

  排骨呈在盆里,倒醋姜蒜白酒,腌制去腥。大汉就着围裙擦了擦手,转身去拿汤匙开始挖冬瓜。

  唐云芽看得目不转睛,不论是挑虾线还是剜冬瓜这名壮汉的速度都很快,而且冬瓜肉他是从有籽处剜。这种出来的瓜肉可以保持冬瓜的鲜美,但是没些功底的人容易失败,是个费时费力的差事。  

  唐云芽讶异,觉得自己方才把他当成了个不坏好意的歹人着实是自己多心了。

  不过半个时辰,蒜香排骨,冬南海便大功告成。

  摆在桌子上的两盘菜,菜香馋的人直流口水,排骨裹了芝麻大蒜炸成了金黄色,六个载着完整虾仁的冬瓜丸子在鸡蛋羹中摆成了花状。

  菜品精致,香味扑鼻。

  凌志筹把身上围裙解了下来,拱手对着方老板说道,“这二菜一陆一海,排骨金黄指富可敌国,冬瓜虾仁鸡蛋羹我称之为冬南海,代表着堆金成玉。正是贵客所爱的噱头。”

  方老板持着筷子,五官皱起笑得像朵菊花,他宛如小鸡叨米般的点着头直说,“好好好。”

  但是这嘴巴说的,不如实际尝的。

  觉得自己笑得有些夸张,方掌柜咽了咽被香味勾起的馋虫,磕磕齐筷子尖。

  第一筷先夹了个排骨。排骨不大,拇指食指锵锵捻住,炸出来的东西都好吃,可是却容易腻。没想到这蒜香排骨,裹着芝麻蒜蓉,外焦里嫩,十分鲜美。一连啃了两块,总算是解了馋。

  筷子刚放下,方老板又迫不及待地拿着勺子挖了个冬瓜丸子,明明该是鲜淡的味道却还有着丝丝甜味,冬瓜的淡配着入酱虾的甜,再加之鸡蛋羹的软糯,几种口感的碰撞交织在嘴里。

  “这是神仙做菜啊!”

  方老板拍案竖起大拇指,小圆眼睛瞪的蹭亮。有不服气的也顾不得其他,兀自上前拿着筷子尝了尝。但是凡是尝过的人,无不竖起大拇指服气。

  两盘子被人吃了个干干净净。

  方老板亦是忘记这是个甄选,早就拉住凌志筹商量着接下来该上的新菜。

  有眼色的人见状便知道这是定好了人,早早就离开,但是唐云芽偏偏是个心眼实的人,还在等着伙计叫自己的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