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珩走进病房,一身的黑衣,气质卓然,莫初和他对上眼,彼此一言不发。
她看向他的右手,那里,领带已由纱布替换,她撒过了气,那么现在他们已经扯平,她也就不小气地介意了。
刚才在车里,情急之下她又疼又气,猛地一口就上去了,活似只被惹怒的小狗。
想着想着,她脸就红了。
脸红这样的生理反应是克制不住的,就像杯子倒地时瞬间流出来的水,事一发生,再如何也挽救不了。
在这样的男人面前脸红,是不是轻易就能被人认为是害羞。
这一来⋯⋯就更红了。
萧柚韩一直在和龚珩说话,所以他们没注意到她的变化,话题转移到她的伤势时,龚珩朝她转过眼。
目光渐渐变得饶有兴趣。
莫初:“咳,医院好热啊,我现在可以出院了,龚先生,谢谢你送我来。”
龚珩瞧着她的脸,唇角浅浅一弯,过了几秒才说:“不必客气。”
⋯⋯
从医院离开,开车的是一名姓魏的年轻男人,白T恤外穿机车皮马甲,看似二十七八岁,话很少,萧柚韩叫他小魏哥,来时也是和他一起的。
莫初住的房子是租的,平时没什么人来,所以不注重整理。
被放到沙发上,脱离异性的怀抱,莫初往下拉拉裙子盖住大腿,极轻地说了声谢谢,龚珩像没听到,低头,身上西服外套被她压皱了,干脆解了扣子脱下来。
被抱一次和两次,没什么区别,况且这栋楼没有电梯,只能如此。
萧柚韩把拐杖放好,对莫初说:“哪天去医院复检,你告诉我一声,我陪你去。”
“好。”
小魏哥靠着沙发背站,双手叉在胸前玩手机。
龚珩在单人沙发上坐下,问:“莫小姐不是本市人?”
萧柚韩抢先说:“她S市的。”
龚珩目光没有因此偏移,仍与莫初交流着:“在A市上学还是工作?”
莫初笑笑,答:“已经在工作了。”
他问:“没有电梯的房子,对你现在来说应该很不方便,不如我帮你另找一处住所”
萧柚韩立刻看向莫初。
莫初短暂一怔。
她虽年轻,但也不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
见对方神色坦然,没有一丝多余的显现,又让她觉得,也可能是自己太防范了。
她心领好意,很是友好地微笑了下,“谢谢你,不过,搬家太麻烦了,这儿其实也挺好的,我还是继续住着吧。”
龚珩点头,尊重她的决定,不再多说,起身时,酷哥小魏打前阵往门口走。
萧柚韩也跟上去,回头对莫初说:“我改天再来看你。”
龚珩捞起沙发上的外套,莫初目送他们,预料之外,他脚步暂停,回了回身,下巴微微一偏,向她示意什么。
莫初眨了下眼,茫然地抬头看他。
龚珩看看桌上,语气很淡:“金鱼,死了一条。”
“啊!”她惊叫着,瞬间转移目光至桌上的鱼缸。
里面这三条金鱼她养了好几个月,水中红纱一样的尾巴轻摇,其中一条已经没有动静,肚皮朝上浮在水面。
莫初把死掉的金鱼捞出来,从它另两条几乎一模一样的同伴中,认出是大富大贵大发中的大发。
短暂默哀,她架着拐杖走进卫生间,把大发冲进马桶给它最后的自由,手指捻了点鱼食喂给大富大贵。
她刚跟工作室请了假,想起上午没被她接起的王女士的来电,回拨回去,那人好像在忙着什么,态度已变得不在意了:“啊,你说那个包啊,我刚才又考虑了一下,还是先不买了吧。”
莫初失望至极,担心自己下半个月该怎么捱过去。
看看手机银行中的余额。
好扎心。
不如不看。
她躺在沙发上,握着手机的右手垂在地板,呆呆看着房顶的吊灯。
回家?
下一秒她就摇头。
回家是不可能的。
其实也不是没有后路,李明凯对她还算大方,其实大可以去找他借。
李明凯是她上个月才交到的男朋友,和他通过萧柚韩认识,一名长相帅气的富二代,答应和他交往,是因为他长得很像她十几岁时迷恋过的一个偶像小生,也是因为他脾气性格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