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竞之笑了:“我怎么了?”
“你孝顺、聪明、俊秀,为人亲和、大度、体贴,又会尊重人,还有大学问,还能赚钱,对我也大方,天哪,越说我就越喜欢你了,怎么办。”
冬秀话一秃噜出口就有些不好意思了,这时代男人和男人之间能说我爱你、想你甚,女人却万万说不得,哪怕是对自己丈夫,什么我喜欢你,我爱你,这简直就是轻浮浪荡的证明啊,何况她还是个没上过西学的旧派女子,这样未免显得作风太过狂野了,忙假装不好意思的把头埋到他怀里。
胡竞之心里却十分舒坦受用,以往都听说枕边风如何如何的厉害,这下他可尝试到了,果然吹得他飘飘然,从头到脚都熨帖不已,特别是冬秀姐那种不假思索的称赞,还有那句喜欢,都叫他心里涨涨的发烫。
“我也越来越喜欢你了,叫我都不知道怎么疼你了。”
他在她耳边轻声呢喃,手从脖颈处摸下去,那温热滑腻的触感、那起伏的曲线都叫他心醉神往。
第二天,不出意外的冬秀又起晚了。
王妈从一开始的撇嘴不屑,现在已经见怪不怪了,反正太太自己当家做主,爱睡到几点起就几点起,她把早餐一直温着总是错不了的,好在太太为人大方,不要求她们一定要在主家吃过后才能去吃饭,也就随她了,大家都落得轻松。
冬秀吃完饭,便带着王妈和带弟出门了,要做菜,总得先去看看菜场里有什么菜卖,这时候交通不便,东西南北的各地特产往来运输不易,即便是北京城,有些东西也是有钱没地儿买去的。
到菜场转了一圈,冬秀心里有了数,回来便拟了个菜单子,晚上拿给胡竞之看,两人商量着改动了一番,尽可能照顾到每个人的口味。
胡竞之却是又发现了妻子的一个优点:一笔工整的钢笔字!
这可很难得了,相比起更加时髦方便的钢笔,其实除了做派极为西化的人,这时候绝大多数华人都更习惯用毛笔写字,冬秀姐这钢笔字一看就是练过的,银钩铁画很有几分章法,倒是难得一见的漂亮。
“你练过钢笔字?”
“对啊,这钢笔比咱们的毛笔用起来可省事多了。”
“练了不少时候吧,怎么会想到要买钢笔呢。”在他们那个还用蜡烛照明的乡下地方,这种高级的舶来品恐怕都没人听过才对。
“不是自己买的,我就是想买咱们那儿也处买去啊,是别人送给我哥哥的礼物。”
礼物?也对,她家里也有外地经商的亲戚,恐怕是他们送给舅哥,舅哥又转赠给了她,倒也是物尽其用了。
第60章 请客
到了请客这一天,全家都起了个大早,王妈和崔有粮到菜市去买早就跟各菜饭、肉贩、鱼贩等预定好的肉蔬,带弟负责家里的洒扫、桌椅的安置,冬秀和胡竞之则一大早就去了花市,选了好些鲜花回来装扮点缀。
冬秀对自己的厨艺很有几分自信,估计是把这辈子刺绣的技能点全点到厨艺上去了,虽然拢共也没几点。
她有条不紊的指挥着众人烧火、切菜、装盘,胡竞之也果真在厨房给她打下手—专门负责尝味。
眼看时间快到了,估计一会儿客人就要上门了,冬秀忙打发他先去洗漱,自己把大菜做的差不多了就把剩下的活计交待给王妈和带弟,天气热得很,她炒了一上午的菜,连头发上都是烟熏火燎的味道,趁着人还没来,赶紧也到浴室洗漱了一番。
等她把头发擦的半干,换了衣裙,松松的挽了个髻子出来,客厅里已经聚集了四五个穿长衫的中年人,正与胡竞之交谈甚欢,发出阵阵惬意的笑声来。
胡竞之一眼看见冬秀姐从卧房出来,忙起身与同僚们介绍:“这便是我太太江氏冬秀。”又与冬秀介绍那几个中年人的名姓。
冬秀本来是抱着见历史名人的心态来的,无奈胡竞之介绍时都是称呼的对方表字,一律是某某兄、某某先生,这下冬秀就抓瞎了,她前世上语文课,都是重点背诵他们的大名和笔名,至于字什么,抱歉,这不是考点,她当然不记得。
假如现在胡竞之给她介绍一个人,说:“这是国文系教授豫亭兄。”,估计冬秀也是礼貌颔首致意而已,压根就不会知道这位豫亭兄就是她心心念念想要见的历史名人鲁迅大大,现实对她这种半桶水的人就是这么残酷。
一时又有男女宾客相携而来,胡竞之带着冬秀一一接待,索性都是他的至交好友,不需主人如何周旋其中,自己就能聊得热火朝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