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白衫_作者:斯人遇彩虹(49)

  楼寒曾经学过国画,他对水墨一类的色彩十分的喜欢,甚至家里有收藏室,专门收藏名家的画作以及书法作品。

  自己也下了苦功夫去学书法,毕竟如果一幅画很好看,但配上一手烂字,那么再好看的画都能瞬间黯然失色。

  所以楼寒苦练书法,并且最初一段辛苦过去了,楼寒也喜欢上了书法,后来还找了几位当代书法大家学习了一段时间,最后真的是自成一派,写出了自己的风格。

  以前这些只是爱好,但如今却要靠着吃饭,楼寒也是苦笑不已,他打死也想不到自己会穿越啊,并且还到了一个重科举的朝代。

  只能说世事无常啊,老天爷捉弄起人来,还真是让你想都想不到。

  研好墨,楼寒将毛笔轻蘸了两下墨汁,开始抄书。

  抄书必须集中注意力,要不只要一个字抄错了,那么这一张纸就废了。

  楼寒可不想重抄一遍,这要是开头错了还好,这要是快写完了抄错了那可就完了。

  他一边抄一边记,这比单纯去看一本书记得还快。

  楼寒只要沉浸在一件事情里,就会忘记时间,抄书也是一样的。

  直到楼婷来敲门,楼寒才发现已经过了一个半时辰,他的书也抄完了一半。

  还剩一半,他打算明天白天再抄,毕竟蜡烛的光线太暗,在现代灯光下生活久了的楼寒,还是很不适应这种昏暗的光线的。

  但这种时候一般人家也不会用蜡烛的,大多都是煤油灯,弄不好就会冒烟的那种。

  而楼寒家的蜡烛,也是楼强曾经在一个制蜡的作坊打了半个月的工带回来的。

  家里还有很多,但是一家人都很节省,而原主却把蜡烛带到学院里,分给别人用,在别人看傻子的眼光下还沾沾自喜。

  这个脑回路也是醉了。

  晚饭十分丰盛,这是应楼寒的要求做的。

  他的理由是,今天解决了两件大事,应该庆祝一下,正好他昨天带回来的东西还剩下很多,放久了就会坏掉。

  其实农家哪里有那么多讲究,什么坏不坏的,能吃就行了。

  楼寒提出来的要求,这一家子就没有人会去反驳,更不用说,只是一顿饭而已。

  虽然沈桂芬十分的心疼,但是儿子的要求是必须要满足的。

  由于楼寒的休沐时间只有五天,沈桂芬恨不得将所有好东西全部喂给楼寒,要不下次再见说不定是哪天了。

  原主十分的讨厌回家,一般能在书院待着,就绝对不会回家的。

  即使楼强沈桂芬盼儿子盼的眼睛都要掉了,但也没有去打扰过楼寒。

  就这样一直等着,眼巴巴的等着,等着偶尔原主的银子花光了,然后才回家扫荡一番。

  

  第三十七章 夜

  由于是楼寒的要求,今天就连沈桂芬都下厨了,平时她可是除了拿粮的时候,厨房进都不带进的。

  家里的活,几乎全被楼来和楼婷干了,沈桂芬一天天闲的不行,东家长西家短的窜着门,各处炫耀自己的儿子。

  就楼寒从小到大的事,村里是个妇女都能从头到尾说下来。

  可见沈桂芬的宣传能力了。

  饭好了后摆了满满一桌子,最中间的是一碗热气腾腾的红烧肉,色泽鲜亮,酱汁浓稠,看得人口水都要流下来。

  这是沈桂芬的拿手菜,已经多年不做了,不是不想做,而是已经没了做的条件。

  毕竟猪肉不是一般家庭能够吃得起的,楼寒家已经很久都没有吃肉了,其实以楼强的能力,家里不至于过成这样,但是楼寒的花费实在是令他家承受不住,先不说束脩,纸张等消耗品就是一项大的开销。

  家里因为供着个读书人,恨不得天天都不吃饭,这才勉强供上,而买肉,更是想都不用想了,毕竟连吃都吃不饱,别说买肉了。

  除了肉还有一些腌制的野菜,再加上一大盆米饭,这已经是十分丰富的一餐了。

  一家人都没有动筷子,楼强一脸的严肃,沈桂芬也是情绪失落,估计刚刚挨了一顿骂,楼来很沉默,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没一会楼婷就带着楼寒进了屋,沈桂芬本来就坐在外面,一见儿子来了,马上站起来拉着楼寒就往桌前去,一边拉着楼寒,一边还在念叨“娘今天做了你最爱吃的红烧肉,那叫一个香,你昨天买的肉也是好,肥瘦相间的,做红烧肉最是好吃了,等下可要多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