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十二岁那年读完太.祖本纪,他意气风发,一心要夺那张椅子。他渴望如太.祖那般,先做一千古圣君,阅尽红尘万般繁华,得史官代代传颂;待年至半百,再出家为僧,做个四大皆空的自在人。
如今,两条都未如愿。既不曾坐拥天下,亦未能勘破红尘,至今仍是一介俗人。
想想,真叫人丧气。
“父王,您怎么在这?吓孩儿一跳。”英王世子秦韫从外头回来了,手里扬着条金灿灿的马鞭。
英王心神一动,若英王府他日败落,韫哥儿怕是再也用不起这样的马鞭。
“又去哪鬼混了?”英王沉下脸问。
“父王,瞧您说的,孩儿挑礼物去了。”秦韫对着假山,将马鞭抽得啪啪响。
“什么礼物,说给父王听听。”
“萧姑娘啊,生辰快到了,这几日我全忙这事了。”
英王定定看着秦韫,儿子性情不像他,容貌却和他一个模子。
“是你娘让你这么做的?”英王还是问出口,一边拉着秦韫往厅里走。
秦韫斜眼打量英王,发出一声不屑的笑。
将仆婢挥手斥退,英王语重心长道:“别听你娘教唆,你要不喜欢萧姑娘,没人能逼你。”
“父王,您放心,孩儿知事了。我只是觉得萧姑娘有趣罢了,可没想那么多。”
英王点了下头,表示赞许。
秦韫小声嘀咕:“再说了,孩儿没那么想不开。做皇上有什么好,批不完的折子,议不完的国事。做什么不好,非得做皇上?”
眼皮都翻了起来。
“哈哈”,英王忍不住大笑,果然是他的种,有气魄。他得此佳儿,倒真可以争一争。
登时,颓唐散尽。
“既然是你自己的心意,那就用心挑,父王替你掏银子。”英王轻拍两下秦韫肩膀。“你要真喜欢萧姑娘,父王也愿意替你求亲。”
秦韫摸了两下头发:“萧姑娘才十岁,父王也忒心急了。况且,娶妻是大事,儿子可不能糊涂,免得跟父王一样,不想搭理母亲,还天天躲在庙里。”
说完便跑,气得英王只能憋着火。
提到英王妃,英王满肚子苦水冒泡。是,娶妻是大事,得慎重再慎重。当年他雄心万丈,便挑了个厉害王妃;如今,他疲惫了,却骑虎难下。
唉,自己种果自己吃。英王换了身衣裳,依旧返回大清寺。
***
“来一杯”茶楼。
一身粗布衣裳的萧纬站在窗边,听着大风将“来一杯”三字店招吹得扑扑作响。她如今已是这家茶楼的主人。
当了一套首饰,得了五千两,其中三千两用来盘下这间茶楼,和隔壁的粮行。除了背后东主,账房、小二等人手一律不变。两家店子二楼已经打通,只不过打通的门处,放了一张柜子,可通行。外人无从知晓。
茶楼用来收集消息,粮行用来了解市场,都是有助于未来大计的。上一世这个时候,她还成天只顾着和秦壁骑马玩乐,这一世,她已开始培养得用的手下。
萧纬觉得自己没白活那些年。
不过,新锅新灶,总是难得烧起火,人手也才六七个。未来的路还很长,尤其,想调.教出一个既能干、又懂得主子心意的属下,更是难上加难。
每当秋棠问三问四时,她难免遗憾,上辈子对她最忠诚的禁卫军头领安怀,安将军,不能早点出生。外头的事,还是男人用起来顺手。
可惜,安怀得十多年后才出生。
“小姐,您该回去了。”秋棠见天色已晚,催促道。
“这就回。”萧纬看了看天,确实该回了。
忽然,一匹快马风风火火从西城门冲出,扬起浓厚飞尘。马上的人趴着身子,像是十万火急的军中信使。
萧纬买下“来一杯”就是因为视野好。探出头瞧了瞧,那人穿着罗布常服,不是军中的。她立即对阿赫招了招手。
“你看看,这人认识吗?”
阿赫走到床边眯眼看了半天,只见那匹马肆意在街道上飞驰,幸亏此刻路上无人,不然非得撞倒一堆摊子。
正忍不住替路人揪心,那骑马之人忽地勒住缰绳。随着马儿前蹄跃起,那人的五官也赫然露出。
“咦……”阿赫惊叹出声,“回春堂的少东家,陶三少,是往咱们这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