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的大秦要亡了!_作者:青色兔子(54)

  李斯只担心长子李由守城有失,不防备,眼底下小儿子跑到前线出了事儿。

  而幕后主使胡亥则是再一次体会到了夏临渊的不靠谱。

  这次还搭进去了李斯小儿子。

  廷议之时,胡亥都有点不好意思看李斯那张焦灼的老脸了。

  到底胡亥是皇帝,李斯也不能指责他什么,只能咽了这口气。

  就在君臣俩尽量维持表面和谐的时候,章邯军中传来捷报,说是反王武臣被诛。

  而杀武臣的大将李良,在特使劝说下,领数万兵马来降。

  特使二人,曰夏临渊,曰李甲。

  胡亥大喜,这个夏坑坑和李甲,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嘛!

  就知道朕这眼光错不了!

  第30章 秦二世这

  章邯曹阳征战, 夏临渊在外游说,胡亥在宫中也没闲着。

  他跟众臣盘点了朝中能用的将领, 把可用人马调给章邯驱使,为章邯和李由打好后勤战。同时, 他施行的新政,要发布《语书》,下到各郡县去,让每个黔首都知晓才行。

  在新政的细则上,胡亥跟李斯起了分歧。

  或者说,这分歧早就有了, 只是之前周文攻破函谷关,于是君臣都默契地没有激化矛盾,先解决了当时眼前最要紧的战事。

  这会儿周文败退, 与章邯在曹阳对峙。

  朝廷得到了喘息之机。

  于是之前胡亥和李斯搁置的争议,就又摆上了台面。

  那就是关于是否继续用苛政严法来统治黔首。

  其实秦朝律令庞杂详尽,但是基本都很有道理;有的甚至比现代法律, 对人更有道德上的要求。

  比如胡亥灌醉司马欣那次问的最后一个问题。

  如果街上有人把路人砍伤了, 围观者不救援,要处罚围观者吗?

  按照秦朝法律, 距离百步之内, 不施以援手之人,要交两副甲的钱作为罚金。

  而现代看到路上出了车祸, 照走不误的人多了, 也没有什么法律制裁, 只是民众可能会道德上谴责一下而已。

  胡亥对秦朝大部分的法律都没意见,唯一想要改变的,就是废除肉刑。

  挖鼻、扣眼、割耳朵、剁脚……

  这种肉刑,人一旦被判了,之后基本就是个废人了。

  可是李斯坚持不能废除。

  皇帝和丞相起了争执,与会的众臣都战战兢兢、不敢说话。

  这次廷议的参与者除了胡亥、李斯,还有博士仆射周青臣、新晋廷尉司马欣、右丞相冯去疾,以及赵高。

  周青臣不说话是因为怕惹祸上身,他本人没什么立场。

  司马欣不说话,是因为他个人观点是支持李斯的,但是他又是陛下一手提拔上来、飞黄腾达的。所以司马欣不说话,是出于为胡亥着想的角度,还挺“知恩图报”的。

  至于右丞相冯去疾,则是觉得两边都有道理,打算回去想想再做计较。

  再说赵高嘛……他另有自己的小算盘。

  胡亥把自己认为很充分的理由罗列了一遍,“众卿,刑罚如此重,那些黔首为了逃脱罪责,也会起反心的!反正听从朝廷的也差不多会死,造反也有可能死,那为什么不造反呢?再者,朕为皇帝,天下黔首皆是朕的子民,朕如何忍心把一个个健全的人给处置成残废呢?况且,如今正是国家用人之际,珍稀人力还来不及,又为何要反过来去戕害呢?”

  胡亥说了这么多,李斯只四个字就给驳回去了。

  这四个字便是“以刑去刑。”

  以刑去刑,是说用刑罚止住刑罚。

  具体来说,就是从重量刑,使黔首因为畏惧而不敢犯法,以此达到天下不需用刑的效果。

  因为小儿子李甲的事情,李斯其实这会儿对胡亥颇为窝火,好在后来李甲平安,还立了功。

  偏偏于公于私,李斯不能找皇帝的麻烦。

  这下好,胡亥撞到枪口上来。

  李斯火力全开,引经据典,旁征博引,把个胡亥说得头晕脑胀、不知今夕是何夕。

  以刑去刑这个办法也不是李斯提出来的,而是《商君书》中“靳令”篇所载。

  商鞅变法,是秦国后来能够一统六国的基础。

  李斯把商鞅的办法搬出来,众臣都点头。

  当然李斯反驳胡亥,并不只是出于私心。在李斯看来,他已经七十多了,在大秦经营三十多载;而胡亥是个年轻的帝王,从前长于深宫,继位后又总是做不靠谱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