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雪像个老姐姐管弟弟似的,又道:“早饭没吃吧?”
“没吃。”
“正好,今早儿吃热汤面,喝了酒的人吃这个,肚子里最舒服。”
说完这话,她一扭细腰,转身往后头厨房去了。施新月先是盯着她的背影微笑,笑着笑着却又不笑了,因为傲雪今天的气色特别好,面颊红扑扑的像搽了胭脂。忽然有了这么好的气色,其中必定有个缘故。
他回他的厢房,换了衣服擦了手脸,然后走去堂屋吃早饭。傲雪从厨房把热汤面端了过来,两只手水淋淋红通通,他见了,便说道:“要不还是请个老妈子吧,瞧你这手冻得。”
傲雪答道:“还不至于,等真冻得受不得了,再说请老妈子的事吧!”
施新月犹豫了一下,状似无意的又说:“你看你脸也被风吹红了。”
傲雪盛出一海碗面放到他面前:“我这哪里是风吹的,是早上搽了胭脂。你坐下趁热吃。”
施新月拿起筷子,看着面前这一碗热汤面,汤是白菜汤,他端起碗喝了一口,好白菜,汤里微微的带着一点甜味。把这口热汤咽下去了,他打了个很舒服的冷颤:“搽胭脂?有喜事呀?”
傲雪也坐下了:“喜事是没有,但我昨天见了果先生,听果先生还没忘了大哥,我心里就痛快了些。要不然过去他们两个千好万好的,结果大哥一出事,他跑得比谁都快,我看了都寒心。”
“果先生……有办法救金先生吗?”
傲雪摇了摇头:“不知道,他说他有那个心,想要试一试,但是成不成的,谁能说准呢?我在心里就当没这回事,要不然只怕盼来盼去不成功,又得难受一大场。”
施新月听到这里,挑了一筷子面送进嘴里,同时鼻子里“嗯”了一声,算是附和。
吃完这一大碗面,他出了一身透汗,回房睡了一觉,再醒来时已是下午。走到窗前向外望了望,他放了心:没有生人造访,天下依旧太平。
趁着天还大亮,他去了医院探望金玉郎,而他刚走不久,果刚毅就来了。
果刚毅现在已经将傲雪视为了嫂子——不是冯芝芳那一流的嫂子,是不可侵犯的正牌嫂子。他和冯芝芳相好的时候,乃是他好日子过得腻烦,成天琢磨着没事找事的黄金时代,现在他没了做次长的舅舅,在那大半年的逃命光阴之中,他在连毅跟前也吃了不少教训,若以“吃一堑长一智”而论,那他这几个月里所增长的智慧,少说也得装上一箩筐。
他沉稳了些,也多懂了不少人情道理,对着连毅,他也心悦诚服的老实了。而他既是肯好好做人,连毅本人又是特别青睐他这种人高马大的机灵小子,所以他重新有了掌权管事的机会,甚至能够成为连毅的代表,暗暗的返回了北京。
明面上,他这一趟回来,处理的是连毅的公务,背地里,他还惦记着牢里的金效坤。金效坤如果早知道他是往药厂仓库里放烟土,一定不会允许,所以论起把金效坤害进大牢的人选,他虽然不是主犯,但应该可以算是从犯。
这么一想,果刚毅夜里简直睡不着觉,而且在失眠之余,他把金效坤这些年的好处也一桩桩的都回忆了起来。两人初相识时,还都是半大孩子,照理来讲,金效坤是不屑于和他交朋友的,他从小就是淘气孩子,一天的好学生都没做过,可金效坤就不一样了,金效坤十几岁时就把头发梳得锃亮,大资本家的少爷,文明,洋气,是学校里的明星,从来不和淘气孩子勾搭,但果刚毅非要和他做朋友,他无可无不可的也认了,一认就是十多年,果刚毅是一以贯之的任性狂放,而他不知道怎么搞的,却是越活越窝囊,后来还背了一屁股债,成天焦头烂额的四处弄钱,而果刚毅没帮他,反倒趁机给他添了一顶绿帽子。
越是细想,果刚毅越认为自己应该把金效坤给弄出来,趁着他还没死在牢里。
要说弄,肯定是不好弄,但事在人为,金效坤的案子并非铁案,况且就算真是铁案,铁案也同样是有缝隙可以钻的。所以他得和傲雪商量商量——并不是认为傲雪会有什么高见,妇道人家,能懂什么?不过现在傲雪就算是金效坤唯一的亲人了,他感觉自己有必要时不时的就向她报告一番,让她心里也有个盼头。
如今坐在堂屋里的硬木椅子上,他从傲雪手里接过一杯热茶,先仰头灌了一大口,然后说道:“我昨天见了陆健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