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令蜡烛_作者:[英]约瑟芬·铁伊(59)

  你知道莉蒂雅。济慈根据她的命盘预言过这件事吗? 真是奇葩,这个莉蒂雅。真该在刚生下来的时候就把她给淹死的,不过她真的是奇葩一个。我从好莱坞寄给她玛丽。戴克几的出生时辰。玛丽在透露她那吓人的年纪之前还要我先发一个毒誓。莉蒂雅完全不知道看的是谁的命盘,可是算出来的结果却准得不得了。

  她如果到好莱坞去一定会惊天动地。“

  “她好像就要去了。”格兰特冷冷地说道:“你喜欢那里吗? ”

  “不错。可以好好休息。”看到格兰特的眉毛往上挑,他继续说道:“海滩上有太多小石子,所以几乎没人看得到你在哪里。”

  “我以为他们会为狂热的中西部影迷办观光团呢。”

  “对,他们会坐巴士经过你家门前的街上,但是他们不会把你的花踩扁在地上。”

  “如果你被杀了可能就会。”

  “还是不会。谋杀在那里没什么稀奇。好啦,我该走了。祝你好运。也愿神保佑你。你帮我打了不少气,算是帮了我一个忙。”

  “我? ”

  “你让我发现到有一个职业比我自己的还烂。”他丢了一些钱在桌上,拿起他的帽子。

  “大家做礼拜的时候会帮法官祷告,但是一个字也不会提到警察! ”

  他站在角落,把帽子调整到经摄影师多次测试后认为最上镜头的角度,然后迈步出门,留下格兰特独自一人。模糊地感到某种宽慰。

  第十九章

  有一个没有得到宽慰的人是吉米。那个精力充沛、冷酷寡情却又妙笔生花的吉米。他在他最喜欢的酒吧里用餐( 黑咖啡可能非常适合那些愁容满面的警察和必须随时顾虑到身材的演员,但吉米是靠别人的忧愁吃饭,而且只有在裁缝师量身的时候才会想到自己的身材) ,但这顿午饭却是吃得没一处对劲。牛肉有点太老,啤酒有点不够冰,侍者频频打嗝,马铃薯软趴趴的,农家布丁有小苏打的味道,他常抽的香烟又卖完了。因此他原本饱受不公平对待和误解的心情,非但不曾因尽情享受酒菜而纾解,反而更膨胀为满腔的愤世嫉俗。他的视线越过酒杯,苦闷地瞧着自己的同事和其他客人在白色粗布桌巾上有说有笑,他们很少见他如此愁眉苦脸,于是不再继续闲嗑牙,转而开始逗他。

  “怎么啦,吉米? 牙疼吗? ”

  “不。他在练习怎么作个独裁者。你要从表情开始练习。”

  “不对,”第三个人说:“要从发型开始。”

  “还有手势。手势是很重要的。你看拿破仑。如果他没发明那个把手举到胸前的玩意,他最多只能继续干小班长而已。”

  吉米要他们全都下地狱去,然后出去找他的香烟。警场何必把事情想成那样?

  每个人都知道报纸上写的不是扒粪,就是夸大其辞。如果你不对鸡毛蒜皮的小事大作文章,读者可能会开始怀疑那些事情真的只是鸡毛蒜皮而已,然后就不买报纸了。

  到时候那些报业巨子,还有吉米,还有一大堆无辜的股东要何去何从? 你总得为那些死气沉沉的工薪阶级提供情绪上的寄托,因为他们不是太累就是太笨,无法有自己的感受。如果你不能令他们血液凝结,至少也要让他们痛快地哭个一两场。克雷早年在工厂上班的故事的确是好东西,就算那个马脸女士自称认识克莉丝是捏造的,去她的。

  但是你也不能老是诉诸惊悚,或者老想赚人热泪,如果说有哪一种情绪是英国社会最着迷的,那就是自居正义的愤慨。所以他,吉米,就帮他们弄来这样一个话题。警场分明知道这些义愤填膺的群众到了明天就会把这档事忘得一干二净,所以,想那么多干嘛! 有什么好不爽的? 那句“逼迫无辜者走上绝路”只不过是一种措词而已,还是老掉牙的措词。里面没什么会叫明理的人受不了的地方。

  警场有点太过敏感,就是这么回事而已。他们明明知道这件事根本不该发生的。

  他不是要越界干涉别人的工作,不过那篇文章里有些部分的确是实话,现在他突然想到这一点。当然不是“逼迫走上绝路”那部分,而是其他一些小地方。这确实称得上丢脸——嗯,好吧,说丢脸太过分了一点,说遗憾好了,这样的事情居然会发生在一支自认为有效率的警力身上。既然得意的时候他们那么趾高气昂,拒人千里,一旦把事情搞砸了,当然就别寄望别人会同情。话说回来,如果他们能允许媒体参与其中,像美国的做法一样,这种事情根本不可能发生。他,吉米。霍普金斯,也许不过是个刑案记者,但是他对刑案及侦查方式的了解并不逊于警方。如果老板愿意让他告假,警方也愿意把档案借他调阅的话,他一个礼拜不到就能把杀害克雷的家伙关进牢房——当然也会登上头条。想像力,警场需要的就是这个。这在他可是不虞匮乏。他需要的只是一个机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