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刚提出来,社员们都不大乐意,去年辛辛苦苦地干了大半年,好不容易才完工了,现在你们拍一拍脑袋,又说要重修?说原来的有毛病,毛病在哪儿呢,他们看着都挺好的啊!
虽然大队长用权威强迫着大伙儿干也可以,反正都是干一天活拿一天工分的事,但这样的话,不是心甘情愿地干活,效率肯定是不高的,说不定还会偷工减料做出一些什么豆腐渣工程。
程立坤也是个不怕麻烦的,他自己弄了一块大木板,漆成了黑色,又趁晚上有时间的时候,去了一趟公社小学,准备找学校的老师要一些粉笔头,他打算让各个生产队分别召开社员大会,他在会上跟社员们解释清楚到底为什么要重修水利工程。
社员们听不懂,他就掰开了揉碎了仔细说,一次说不明白说两次,总要说到明白为止的,能多一个人支持这项重修工程就多一个人。
他倒也没觉得这是什么苦差事,也并不认为安吉大队的事跟他一个终究要离开的外乡人没什么关系,人生在世嘛,总要做一点有用的实事的。
只是没想到,在去公社小学的路上,居然会遇上沈大队长家的大丫。
第156章
自从程立坤从沈大队长家搬出来之后, 他跟大丫已经很少见面了,这次从家里回来,也只是远远地见过一次,他挎包里的那一条红纱巾,都还没来得及送出去呢!
这红纱巾当初买来的时候是鬼使神差的, 如今要不要送出去, 倒成了程立坤心中的一道大难题了, 送吧,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名义, 而且又怕引起别人的误会, 不送吧, 留在手里也是一个烫手的山芋。
这当初怎么就买了呢?
大丫倒是落落大方:“程知青, 这么巧,你也去公社小学?”
“是啊, 我去找这里的老师要一点粉笔头,你呢?”
“我是去上夜校的。”大丫说, “公社给我们开了扫盲班, 我已经上了好几个月了,现在认识好多字了呢,报纸上的话一般都能看懂了。”
从去年开始,公社为了提高社员们的文化水平,尽量降低文盲率,特地在公社小学开设了扫盲班,教认字和一些普通的算数, 跟小学的课程差不多,本公社的社员,谁都可以来上课,只要事先过来报名就可以了。
沈大丫本来是没打算来学的,从小她妈就教育她,女孩子不需要认识字,只要会干家务能干农活,身体好能生养就是好姑娘了,别人家都抢着来求呢!
可是自从遇上程知青,芳心初动,又被无情地拒绝了之后,沈大丫开始对她妈的话产生了怀疑,她是继续做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姑娘,等着别人来挑,将来继续围着锅台孩子转,做一辈子的农村妇女呢,还是努力提高自己,将来遇上喜欢的人的时候,也有竞争的能力?
沈大丫犹豫了几天,又有一件事深深地刺激了她,一个她从小一起玩的好姐妹,因为去上夜校学习了文化知识,刚好遇上县城一个单位的食堂招工,招的是勤杂工,她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情去报名了,没想到居然给招上了,虽然只是个临时工,工资也比不上正式的职工高,而且勤杂工这个岗位比较辛苦,每天早上五点就要上班,晚上还得等到做完宵夜洗完碗才能走。
这对城里人来说可能是个苦差事,所以才能轮得到她,但对于一个农村姑娘来说,无异于鲤鱼跳出龙门了,就算工资不高,活儿也辛苦,但单位提供宿舍,不需要住在家里天天被她爹打,被她娘赶着做各种永远没完没了的家务,每个月还能按时拿钱,那姑娘美滋滋的,迫不及待地找沈大丫报喜,并且鼓励她也去学习,哪怕目前并没有遇上什么单位招工呢,只要先做好了准备,有机会的时候才能牢牢把握住啊!
沈大丫觉得她说的有道理极了。
于是也决定要去上夜校,她把这个决定跟她爹沈大队长说了,他爹是肯定赞成的,瞧瞧人家谢知青,还不是自己的亲生妹妹呢,小姑子而已,都舍得花大钱送去县城上中学,自己就这么一个姑娘,上个免费的夜校难道还不让上吗?
沈大丫她娘满心不情愿:“夜校有什么好上的,识字有什么用?可以当得穿了还是当得喝了?你当甩手掌柜去上夜校了,哦,一大家子的家务就留给我一个人干,你是想累死我啊?”
沈大丫急忙说:“不会的,我一收工回来就赶紧做家务,家里的饭归我做,会把自留地都打理好,猪也喂好,洗澡水也烧好,不会当甩手掌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