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抬手敲了敲门,书房里传来淡淡的两个字:“进来。”
书房没有开灯,顾朝阳推门进来的时候,里面黑漆漆一片。可她还是一眼就看到了宽大的书桌后,坐在椅子里的人。
他们分开不过12个小时,可顾朝阳觉得,像是已经过了很久很久。
见到来人,程锦打开了桌上的台灯。透过昏黄的灯光,顾朝阳才看到,他换了一身衣服,藏青色的立领外衫,丝绸质地,中式设计,胸口处还绣着一个“程”字,黑色绣线、隶体。
这应该就是程家历代家主才会穿得衣服吧,只是一件衣服,肩上的责任却重了千倍万倍。而与这身尊贵衣服不搭的是,男人猩红的眸子和通身的疲惫。
“程总有消息了吗?”顾朝阳走上前,淡淡开口。
程锦拉着她的手,把人抱在腿上,圈在怀里,恍恍惚惚的一天,在看到她的那一刻,整个人,才觉得踏实了。
“忠叔联系上我的时候,大哥已经失踪三天了。后来,有人在南市的市郊找到了他助理的尸体……”程锦闭上眼睛,喉结滚动,“现在,已经动用了程家所有的力量去找。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事情竟然已经严重到这种地步了。
顾朝阳揽上程锦的脖子,摸了摸他脑后柔软的头发,“大哥会没事的。”
“是我太任性了,如果我早一点回到程家,或者早一点把这个位置交到他手里。或许,就能避免发生这样的事情。”程锦把头埋在顾朝阳的肩头。
肩膀传来明显的湿濡感。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顾朝阳曾怀疑过程锋对程锦没安好心,可程锦说,“是她想差了”。
如今看来,何止是想差。那些她不知道的过往,程家的这对兄弟,是真的交了心的。
“程锦,事情已经发生了,没有这种或许的。”顾朝阳顿了顿,“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会陪着你的,一直陪着你。”
凌晨时分,程家别墅灯火通明,里里外外,人来人往。
下去,程家派出去的人带回了消息:在距离南市70公里之外的长堰河,打捞出一具男尸,从身高和外形来看,与程锋相似。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还挺心疼周少臣的……让我想到了《且行》里的陆驿城,都是在感情里,极有分寸的人。我还挺萌这种人设的,当然,也许还是看脸,哈哈哈哈。
今天有点话多,周末啦,祝小天使看文愉快~
第42章 闹场
夜凉如水。
顾朝阳整个人陷进床里,看着天花板发呆。从打捞起疑似程锋的尸体至今,已经过去三天了,程锦也离开了程家整整三天。
从前扎在工作里的时候,顾朝阳总觉得时间过得飞快,怎么没都不够用。可这三天,她是实实在在的体会了,什么叫做“度日如年”。
而这几天,她对整个程家,也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程氏族人众多,而如今的程家算是程氏一族的主心骨。程家世代从商,旁支繁杂,是一个典型的南方大家族。在某些方面,和顾朝阳的外祖,安家有些相似。
只是安家到了她外公这一辈,很多旧礼被废除,而程家却是一直将其保留至今,譬如“家主”,譬如庞大的家族势力。
手机屏幕亮起,是方舒发来的信息。
大树:【小太阳,你听说了没有,胡姗姗回国了?】胡姗姗?
顾朝阳微微一愣。
胡姗姗是顾朝阳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但如果仅用“好朋友”这话三个字还形容两人的关系,似乎还不够。
两个姑娘认识的时候,才念小学。后来从小学同学成为初中同学,高中又被分在一个班。高考之后,顾朝阳报了政法大学,胡姗姗去了云城的另外一所综合性大学,但两个人的感情一直没有变淡,连带着方舒和胡姗姗也成为了好朋友。
可大四的时候,胡姗姗谈了一个男朋友。家里人知道后,极力反对,可胡姗姗却为了那个男人和胡家断绝了往来。毕业之后,两人就一起出国了。之后,干脆就和云城的一众人没了联系,这其中,也包括顾朝阳。
每每方舒提起胡姗姗,顾朝阳表面上不在意,心里其实都不太舒服。
如今,突然知道胡姗姗回来了,她说不上是个什么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