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骞夏真的是觉得又好气又好笑,她赶忙拉过正在气头上的莫九,迭声安抚道,“好啦,莫九,你跟一个死物闹什么脾气?更何况,你看,我这不是也没什么事儿吗?”说着,她展开双手,想要站起身来,向莫九展示着自己的依旧完好的身形的时候,一个不留神,她便感到从脚踝处传来一阵不可言喻的钝痛,直疼得她又是“哎哟”一声,再一次跌坐到了泥土地上。
莫九见她动作趔趄,连忙上前查看她的脚踝——不出所料,骞夏的脚踝如今肿得跟个发面馒头似的,显然是不能继续赶路了。莫九看着都替她觉得疼,抬起头便看见小姑娘的脸皱得跟个核桃似的,他心下过意不去,便主动转过身子,将后背露给了她,再向她招招手,“小夏,来,上来吧,我背你回去。”
十五岁的骞夏听到少年人的这话,脸顷刻间便红得有如猴子屁股似的。她咬着下唇,到底还是矜持的,不敢跟初次见面的男孩儿有什么肢体接触,犹豫着不肯上他的背。但到底是拗不过莫九的倔脾气,况且,她也知道,自己的脚踝一时肿成这样,确实是不方便继续赶路了,几番踌躇后,便也半推半就地脱了自己的小白皮鞋,跳上了莫九的背。
女孩儿的皮鞋被她提溜在手里,而她如藕节一般白嫩的手臂就垂在莫九的脖颈上,摇摇晃晃的,时不时带来一股陌生的香气,弄得莫九的脸都不由得黑里泛红。
为了掩饰自己的心猿意马,莫九伸手,颠了颠背上的女孩儿,招呼着她“坐稳些”,便朗声唱起了不知名的歌谣来——
“出了城门往正东,一园青菜绿葱葱;最近几天没人问,他们个个成了精……”
“哎呀!莫九!你的指甲!戳到我啦!”
山林里,回荡着少年人清朗的歌声和女孩儿如银铃般清脆的笑声,山风吹树而过,带下片片“簌簌”落叶,吹散了年轻人的人语声,像是从未有生人造访一般,复又恢复了这片山林的平静。
只是,谁都没有注意到,那个被他们轻视了的、面目模糊的无名石像,却在风静止之后,忽地,无风自动了一下。
——“咚咚。”
第3章 鼠辈(3)
时间向来是一个十分有趣的概念。当你希望它走得快一些时,它通常以龟速行进——比如,刚刚过去的某个购物节,你望眼欲穿地盯着自己的物流消息,发现它几天了还没个动静时,便会期期艾艾地企盼时间过得快一点,你彻夜奋斗淘来的宝贝也能快一点飞入你的怀抱;而有些时候,你希望时间走得慢一些的时候,它通常溜得飞快——
比如现在,不知不觉间,骞夏这个历时两个月的暑假,已经到达了尾声。
骞夏的外婆是个极老派作风的人,喜欢在家里挂一本大红的日历本,每过一日,就撕掉一页纸。骞夏自从来到了山清水秀的外婆家,便养成了每日早睡早起的好习惯,因此,每天早上第一个起床的骞夏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着赤脚跑到一楼的大堂里,踮起脚,从日历上撕掉属于“昨天”的内容,欢欣鼓舞地迎接新一天的到来。
只是,今天的骞夏,在撕掉日历的时候,心情,似乎并不是那么雀跃了。
她忧心忡忡地伸出手,摩挲着日历上那个标志着日期的数字“28”,心情似乎格外惆怅。
——还有三天,她就要离开外婆家,再一次坐上陈喆那辆饱经风霜的白色厢式小货车,回到她那个位于海滨城市的家中,远离这个有着像是触不到轮廓的蓝天与望不见顶的大山的外婆家了。
也不知道,爸爸妈妈这两天怎么样了……
或许是因为科考任务重的关系,近两个月下来,骞夏的妈妈给她拨过的电话,两只手就能数得过来。甚至说,有时候,分明接通了,但因为妈妈那里的信号极差,她们的通话也会被不稳定的电波信号所打扰,两人只好早早地结束了这食之无味的对话。
可是,对骞夏而言,没有爸爸妈妈陪伴的这两个月,实则并不无聊——甚至可以说,比她在家的日子还要有趣。
因为,她遇到了莫九。
莫九确实是一个极有趣的少年。他同骞夏从前见过的每一个男孩子都不一样,他活泼,热忱,像是一个温暖的小太阳,每天都有新奇的主意。今天,他要带骞夏去河里摸鱼了,明天,他要带着骞夏上山捉知了去了……总之,说短不短的五十来天里,莫九居然日日都给骞夏安排了精彩纷呈的节目,都不带重样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