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少帅的金丝雀_作者:后紫(247)

  老嬷嬷咧了咧嘴,道:“吃的消!我还能再摆二十年呢!听先生口音不像是本地的,我跟你说,我包的云吞面不比那大饭店里的差。”

  朗华手杖柱地,笑笑地说:“那就来一碗!”

  “好嘞!”

  先前都是白雾,朗华没有看清。

  等到白雾散开,朗华这才看见四方桌旁坐着的一个少女。

  少女那双晶亮的眼睛带着狐疑,正上下打量着他。

  朗华苦笑了一下,走了过去,“沈小姐,真是巧啊!”

  自打厨房里来了严三娘,沈南瑗的日子就没好过过。

  这个好过,主要指的是口腹之欲。

  沈南瑗个吃货,喜欢吃些汤汤水水的饭食,可严三娘做的要不是大鱼大肉,就是些干巴巴的东西。

  今儿中午做的是什么锅巴饭!

  这大冷的天,沈南瑗实在是不想吃,随便交代了一声,就出了门。

  反正,现在她和苏氏基本撕破了脸,出门的报备,也就是口头上一说。

  只是谁曾想,一出门就撞见了朗华。

  要说是巧合吧,不大像。要说不是吧,嗯……沈南瑗低头看了看自己,朗华图她什么呢?

  朗华知道沈南瑗在想什么,他解释道:“我从南街一路走来,大老远就闻见了香味。”

  “朗先生的鼻子可真灵!”沈南瑗笑笑地说。

  “不介意我坐下吗?”

  “可以啊!”

  朗华坐在了沈南瑗的右手边。

  沈南瑗的云吞面也是刚上,冒着热气。

  她拿勺子搅了搅,并没有什么压力地低头吃了起来。

  朗华却看得傻住了。思绪不由跳转回许多年前,他也和一个这般年纪的少女,在一起说说笑笑地吃着云吞面。

  很快,老嬷嬷端来了他的云吞面,他这才回了神。

  就在朗华低头的那一瞬间,沈南瑗的眼睛睨了过去,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他看着她的眼神,有些伤感,还有太多的欲语还休。

  直觉告诉她,这个朗华虽然不显山露水,但本事肯定不小,且他对自己没有敌意。

  沈南瑗吃的比他快,拿出了十块钱,付了两晚云吞面的钱。

  朗华也没跟她争,微微一笑,不紧不慢地吃着。

  沈南瑗并不着急,抓了把糖炒栗子,慢悠悠地剥着。

  反正她回家也没事,倒不如跟有意思的人呆在一起,没准儿还能有所收获。

  朗华吃完了之后,问她:“沈小姐有兴趣一起逛逛吗?”

  “好啊!”沈南瑗欣然同意。

  作者有话要说:  随机红包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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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6章 小兔崽子

  两个人顺着青石小路一直朝南走, 朗华没说接下来要去哪儿,沈南瑗也没问这个问题。

  走了一小段路, 朗华哈哈笑着问:“沈小姐, 对谁都这么相信的吗?就不怕我把你给卖了?”

  沈南瑗一回头, 骑着自行车的吴茂车把一拐, 差点没摔死自己。

  她又转回了头, 同朗华道:“看见没,我有保镖。”

  朗华吃云吞面的时候, 就发现了对街胡同鬼鬼祟祟的两个人。

  他抿着嘴一笑,“沈小姐, 总是让我出乎意料。”

  “朗先生也是。”沈南瑗意有所指。

  朗华知道她说的是那天的事情, 瞥她一眼, 心里是赞叹。

  要一般的孩子,好奇心重, 总喜欢追根究底知道他为什么要替她说谎。

  可她呢, 虽然也好奇, 但至少表明上一派风轻云淡,提也不提。

  沈南瑗见朗华没有回她的话, 偏头停顿了一下,问:“朗先生, 天京比泷城好吗?”

  这话问的颇没有见识。

  虽然这里的地图块和沈南瑗没穿书前不大一样, 但她好歹也懂天京就是这里的集权中心,相当于首都。泷城就是再发达,还是比不过天京。

  朗华倒是没在意这些, 抬头看了看周遭的老建筑道:“各有各的好!”

  沈南瑗又说:“那证明朗先生很喜欢泷城了!就好比,泷城和岭南,我也是觉得各有各的好!当然不是岭南真的能和泷城相提并论,而是我喜欢那里!”

  朗华点了点头,道:“确实如沈小姐所说,泷城的经济肯定没有天京的繁华,但是在这里我可以施展开手脚,所以我喜欢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