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你来我往,互不服气。
珍珠看着无趣,朝储物间走去,平安的地龙箱子放在里面,这么多天了,她还没去看过呢。
虽然她挺怵这些软体动物,不过,既然是她开的头,总归得照看一二。
没走两步,空中一声鹰唳,小金的身影由远及近。
珍珠抬头望去,雄健的身姿下,一双利爪紧拽着一头雄鹿。
“……”
这货真的又去抓了一头鹿。
昨天,给它喂了卤好的猪下水,这货就有些不乐意了。
吃了几天卤鹿肉,竟把它的嘴给养刁了。
“扑通”
雄鹿落入院中,惊醒了切磋中的两人。
“哇~又是一头野鹿耶~”阿青收住拳脚,忙不迭的跑到鹿旁。
“咕咕”小金从空中落下。
“金哥,你可真厉害,那么重的鹿,你都抓得起。”阿青眼睛发亮,对金雕很是崇拜。
珍珠头疼,这只鹿比上次那只块头更健壮些。
无奈的白了一眼小金,就你嘴馋,“奶那么忙,又得唤了她老人家来宰杀,这不是给她添乱么。”
“珍珠姐,我会宰杀。”阿青双眼亮闪闪。
第一百七十九章 巧合
阿青熟练的割鹿角、剥鹿皮,破开鹿的胸脯,掏出里面的下水。
动作如此熟练,怕是没少干这些事情吧。
这孩子才九岁呀,珍珠心生怜悯。
阿青却语气欢快的絮叨着,“每次我和师父在山上猎到动物,都是我收拾的,野鸡、兔子、山羊、野鹿、狍子、野猪,这些动物我都收拾过,它们的皮子我也会硝,我很能干的。”
他喜欢做这些事情,能收拾猎物,就表示有肉吃或是能卖银子,都是值得高兴的。
这些天,胡家三餐带肉的招呼他们,阿青吃得满嘴流油的同时,也有些不好意思,他们啥都不干,在胡家白吃白喝的,任是他脸皮一向厚实,都感觉心中愧疚,这次,能帮得上胡家的忙,他很高兴。
李氏在一旁舀水冲刷着地上的血迹,闻言直夸,“阿青真的很能干。”
阿青咧着嘴直笑。
午饭,毫不意外的是一桌鹿肉大餐。
方晟身体恢复得不错,已经能自己上桌吃饭了。
他一身浅灰色长衫,身材高挑,体型消瘦。
原本脏乱的胡子刮干净后,显得出奇的年轻,看着约莫三十上下的年纪,脸上的线条刚毅有型,放在现代,走的就是硬汉型男一派。
他走路微跛,右脚使不上力气,一小段路需要花费不少时间。
右手拿筷,夹菜的动作也颇为费力。
右手右脚的筋脉被挑断过,珍珠想起阿云的话。
你瞧,混江湖的,风险多大。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任你武功再高,照样被阴招下了套子。
珍珠眉毛一挑,目光移到罗璟的扑克脸上,这小子越大越淡漠,好好一张俊秀的脸,都快冻成冰坨子了。
他脊背挺得笔直,吃饭的仪态优雅从容。
他身旁,阿青手里端着冒尖的米饭,嘴里塞满喷香的鹿肉,筷子还夹着大块的卤肉。
“……”
两相一对比,越发的衬出罗璟的仪态不凡。
江湖高手教出的娃,江湖气息十足。
珍珠再一次觉得,她拒绝方晟收罗璟为徒,是对的。
当然,做这个决定前,她是问过罗璟的。
他摇头,没同意。
她便帮他拒绝了。
高门权贵世家大族对于江湖人士的态度,一向有所忌惮,武功高强的江湖人士根本不会服从朝廷的管制,本领强却不好约束,江湖人士向来不入权贵的眼,即使招揽过去,也只是担当高级护卫或是武术教习。
没有哪户高门世家会愿意让自己的子孙拜在江湖人士的门下。
方晟的药,还有一天的分量。
饭后,珍珠与方晟商量了一下,定好了明天的行程。
二日,天色微微光亮。
胡家的骡车缓缓驶出了村口。
骡车上摞着大小不一的箩筐数个,挤得车上的几人都侧身而坐。
进入太平镇的时候,骡车停在了福安堂门前。
福安堂的店门刚刚打开,小伙计正在门口清扫地面。
骡车刚一停顿,小伙计便看见了他们。
“胡二爷来啦!快请进,我家掌柜在后院呢,小的马上去请掌柜来。”小伙计躬身作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