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岳,过来帮我梳发。”
蓝沧海第一次见到宋子岳,是在她十岁那年的一个雪夜。
那天,轿子刚到大门口,她就看到蓝府的大门前倒着一个人,穿得破破烂烂的,大概又是不知道哪来的乞丐吧。
若是平时,也许就叫人给点钱让他走了,但当时也不知为什么,她叫人停下了轿,穿着她那用金丝银线绣着牡丹花的羊皮靴子走在积雪寸许深的地上,走到了那乞丐身边。
她的脸藏在雪白的貂皮披风厚厚的毛领里面,只露出一双凌厉的大眼睛和小巧的鼻子,居高临下地看着地上的人,“死了吗?”
旁边的小厮走上前探了探,向她汇报:“回大小姐,人还有气儿。”
“扶起来。”
小厮将人扶了起来,蓝沧海还是不知道他长什么样,甚至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因为他的一张脸上都是黑黑的污渍,只是依稀可见较为周正的五官和白皙的皮肤。
“没死就说句话。”这是蓝沧海和宋子岳说的第一句话。
“死……死不了。”
蓝沧海有些惊讶这人落魄到如此境地,语气竟然没有半点屈服之意,不由得升起些兴味。她向蓝辛示意了一下,蓝辛立即会意走上前去,抓起地上的雪就往宋子岳脸上抹。
宋子岳似乎没什么力气挣扎,任由来人在自己脸上肆虐。
擦了几下之后,他清秀的五官终于展现在蓝沧海面前。蓝沧海走近一步,打量了一下他的身板和容貌,以为这是个女孩,而且看模样应该是个美人底子,便打算救下来。
“死不了,就睁开眼睛看着我。”
这个声音十分冷漠,但是却像是有种魔力一般,他缓缓睁开了眼睛,对上了她的视线,那样冰冷的目光,却在那个寒冷的雪夜,让他的心猛烈地抖了一下。
许多年后,宋子岳才知道,这时的感觉,大概就叫做一眼万年。
“好倔强的眼神,”宋子岳看到面前的人对他似乎是笑了一下,顿时觉得整个夜色都被照亮了,然后就看到了伸到面前的手,听到那冷漠声音的主人说:“来,起来。”
那只手那么纤细,那么白嫩,宋子岳不敢伸手,生怕弄脏了她。
手依然伸在他面前,固执地等着他。他抬头迎上她的目光,见她盈盈大眼中闪过一丝鼓励,这才鼓起勇气,握住了她的手。
那是他一辈子都忘不掉的感觉,那么细嫩白皙的小手,触感像丝绸一般。她穿着那么厚的绒毛披风,手却是冰冷的,但宋子岳却感到了一股暖到心田的温热。
蓝沧海对他和煦的一笑,仿佛冬日里最灿烂的阳光。
“若没有去处,往后就跟着我吧。”
蓝沧海从镜中看着温柔地抚着自己发的男子,不禁有些唏嘘。
当年十二岁的他,大概是因为营养不良吧,瘦弱得比十岁的她还单薄,所以她才会误以为是个女孩。救下来之后才发现竟是个男孩,她不是不失望,可是又能怎么样呢?只是,救都救了,还在乎男女又有什么用。
又过了几年,蓝沧海长大了些,知晓一点男女之间的事情了,便对当时皮肤白皙容貌姣好的宋子岳有了些兴趣。那个时候,十六岁的宋子岳已经被她养得白白嫩嫩的,配着他的五官,俨然一个翩翩美公子,蓝沧海还真打算等她一及笄就收了他。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十六岁之后的宋子岳身高猛涨,一下就从比她高两寸长到了高一个头,肩膀也越来越宽,皮肤也不似以前那样凝白,连原先俊美的五官也渐渐变得粗犷了。只是他的眸子还是如那年的雪夜一样,冷漠中透着一股倔强,浓黑的眉,高挺的鼻梁,紧抿的嘴唇,虽算不上美男子,却也英气十足。
其实,他这模样较以前是更为潇洒倜傥了,但却完全没了以前那白嫩俊美的感觉,也让蓝沧海彻彻底底失了念想,她对这种类型的男子没兴趣,于是从此就只拿他当个普通小厮了。后来渐渐发现他学东西特别快,不管是什么,她这才兴起了要好好用这个人才的念头。
所以后来她才会派他去琼宇楼,这个专供富家女玩乐的场所。
☆、多情
那几年蓝家的琼宇楼刚刚开张,需要一个有才又有貌的人来吸引长安城的女子,于是蓝沧海就让宋子岳学了些琴棋书画,还有些小曲儿,做了琼宇楼的头牌男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