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程·魇_作者:粥小九(10)

2019-01-03 粥小九

  这个发现让她格外兴奋。

  程杉甚至来不及悼念自己刚刚失去的坐骑,便将更大的热情注入在了这个新玩伴身上。

  虽然最初,程见溪也并没有打算和程杉发展友谊关系。

  没有人能扛得住程杉的热情。

  她把自行车残骸拾掇回去,花了三块二毛钱请巷角的修车师傅抢救了一下,抵押了两个侧面轱辘之后,带着他重回沙场了。

  程杉每天放学以后,都骑车去找程见溪玩。

  程见溪在好班,通常要留堂讲奥数题的,所以放的比较晚。

  程杉往往已经在家吃完半只西瓜,推着自行车出门的时候,刚好能看见背着书包的程见溪和接他放学的保姆走在一起。

  程见溪走得慢,但是很稳,没什么特别的表情,看上去像个童颜小老头。程杉一下窜过去,把车铃拨得叮当响。

  “嗨,我带你兜风啊!”

  “哎,要不去捡贝壳、堆沙子玩吧?我小时候堆沙子城堡拿过全小区第一名!”

  “喂,不然你骑车带我也行,你会不会骑车啊?”

  程见溪终于停下来,平视程杉道:“我叫程见溪,不叫嗨哎喂。”

  程杉吸吸鼻子,说:“那我们一个姓啊,原来五百年前是一家。”

  保姆阿姨是站在程杉这头的,也撺掇程见溪:“跟小朋友去玩玩吧,书什么时候都能看的。”

  有大人撑腰,程杉来劲了,忙说:“对呀,远亲不如近邻啊!”

  她不过是想用俗语表示亲近,谁料程见溪纠正道:“我们也住得不近。”

  程杉没所谓,张口就说:“那就近亲不如远邻!”

  她笑嘻嘻地随口胡扯,谁知这话像是触动了程见溪,他抿着唇沉默了好一会儿,慢吞吞地把自己的书包摘下来交给了身旁的保姆阿姨。

  那之后,她们的远邻情意,飞速攀升。

  程见溪家应该很有钱,尽管十多年前Q市房价并不高,但住得起带小花园的独栋小楼的人也并不多。

  可自打程杉多了解了程见溪一些后,就一直都觉得他很可怜——反正比自己可怜多了。

  和自己一样,程见溪家人几乎不管他、也不和他一起住,甚至他更惨,连姑妈姑父哥哥都没有。

  程见溪和两个保姆阿姨住在那栋看起来就很阴森的小楼里。

  一个阿姨负责他的饮食起居,一个阿姨负责他的功课学习。

  那栋楼被程杉在心里叫了很多年鬼屋,以至于后来有一天程见溪正式邀请她去自己家作客的时候,程杉想也没想就拒绝了。

  彼时,他们已经是学校里同进同出、形影不离的一对铁哥们了。

  程见溪和程杉自小学起就念同一所学校,这缘分也不全靠天定,程杉为了和程见溪考上同一所高中和大学,可以说是费尽了心思。

  但好在结果总是好的,程杉从小就知道持之以恒的重要性,她全心全意为之努力的事情,很少有不成功的。

  比如当她意识到自己喜欢上了程见溪,就开始坚持不懈地向他表示好感。

  和程见溪正式交往,是在高三毕业那年的暑假。

  程见溪从小学开始,每年暑假都不在Q市过,他会被远在国外的家人接去,两个月后临近开学才会被送回来。

  可毕业那年,程见溪一直没走。

  拿到Q大的录取通知书那天,程见溪和程杉从学校出来,在街边闲逛。

  程见溪一直没说话。

  不过他总是这样,程杉早就习以为常。她东拉西扯地跟程见溪瞎聊,嘴上兴高采烈地描述着班主任看见自己的Q大录取书的惊讶表情,眼睛却不由自主地瞟向程见溪的手。

  程杉觉得自己对程见溪的手分外着迷:他会弹钢琴,手指比一般人都要细长一些,且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圆润整齐。

  程杉最喜欢看他微微曲起手指放在桌面上,那时候程见溪手指关节处凸起的骨骼与淡青色的血管搭配在一起简直性感得要命。

  她看了那么多年都没看腻,反而越来越喜欢,除了给他的手拍特写以外,真想以别的方式“占为己有”……

  程杉歪脑筋还没动完,去路被身边的人拦住了。

  程杉抬头看着比自己高出不少的程见溪,以为被发现了内心的小九九,有点心虚地问:“干嘛呀?”

  程见溪说:“你真的考上Q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