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第一次遇见他的情景,靳楠的心情不禁变得好多了。
那时他的钱包手机被偷了,偏偏生性好面子,什么都不说,就站在路边生着闷气,路过的人纷纷避他唯恐不及,那时她开车路过,一时心生兴致,下车问他怎么事,跟他磨了一个小时,他才终于把上面那几句话就可以说完的事情说出来。
她那时不知道哪来的圣母上身,把他拉上自己的车,带他去吃了个饭,在吃饭的过程中才知道他毕业于C大,那可以全国最好的大学之一,而且还是法学和计算机的双学位,一时生了爱才之心,去给他买了台手机,接着留了自己的名片给他。
她还记得在她都快忘记了这事的时候,有一天收到一个陌生的电话,他说愿意替自己工作。
那时是她事业的刚起步,程思远倒是任劳任怨,深得她心,一路将他升到自己的身边人。
只不过,这么久以来,他的性子都没有半点改变,还是时好时坏。
程思远瞥了她一眼,想了半天,最终崩了一句,说:“你走运了。”
看着桌上的空杯 ,他伸手收了回来,说:“我先出去了,那些文件不能再拖了,你赶紧的。”
一旁的小山看得她头晕眼花,她叹了口气,说:“知道了。”
程思远离开后,她又拿过笔来,仔细的看著文件。
手机震动,是沈放的电话。
“喂?”顺带看了眼时间,过了饭点。
“你在干嘛?”
“我在——”下意识的想说她在批文件,话到了嘴边连忙一收,“我在吃饭啊。”
“怎么这么安静?”
一双眼睛急得乱转,“我在厕所里面补妆。”怕沈放再问下去会穿帮,她抢了话头,问:“你在干什么?”
“你猜猜看?”
“在吃饭?在想我?“
“猜对了。”
“猜对了哪个?”
“一边吃饭,一边想你。”
“哪里学来的土味情话?”
“不告诉你。”
“好了好了,不说了,我妆补好了,得出去了。”
“好吧,再见。”
“嗯,再见。”
将电话挂断后,刚才逝去的精力好像回来了些许,她伸了个懒腰,继续集中精神 ,改着桌上的文件。
两个小时之后,用力将笔一甩,“砰”的一声扔到桌上。
揉揉泛酸的肩头,终于看完了。
门又被打开,程思远站在门边,说:“靳楠,他到了。”
“等我一下。”
拿过包里的小镜子,把缺掉的口红补了点儿,三百六十度的看了自己的脸一圈,觉得没有半点儿可以挑毛病的地方,她才站了起来,拿过一旁的墨镜带上,说:“可以了,走吧。”
高跟鞋落地的声音在地板上响过不停,程思远还有几个员工跟在她的后面。
此刻的心情,怎么说呢?
有点害怕,有点兴奋,也有点期待。
走到会议室的门口,棕红色的木门近在眼前。
似是再三确认的那般,她问:“他在里面了吗?”
“十分钟前到了。”
两点五十五分,看来他真的很重视这次的合作。
深吸一口气,用力将门推开。
室内的灯光落在她的身后,慢慢走了进来。
椭圆形的长桌上坐着六个人,虽然隔着墨镜,但是他们的脸她还是可以看得清清楚楚的。
一眼就看到那个人。
靳楠勾了勾唇,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
不出意外的,自她出现之后,那个人的目光就没有从她的身上挪开过。
眼神里复杂得很。
她绕过桌子,踏着稳步,走到那人的身边。
他不禁站了起来 ,定定的看着她。
直到走到他面前半米距离左右,她才把那个挡了她半张脸的墨镜摘下,整张脸被灯光映到,也正好让那人看清她的脸,她脸上挂着得体的笑容,伸出手来,却跟他握手,她说:“这位一定是沈总了吧。”
沈放皱着眉头,盯着她的脸好像快要盯出洞来似的,他伸出手来,跟她的相握,“正是。”
察觉到中指上的银戒被他轻轻转了转动,自然,她也摸到他的。
两枚银戒相相映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