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姐_作者:正常的神经病(1132)

2018-12-24 正常的神经病

  我的心脏在胸腔里跳动的异常的快,霍启盛他根本就不懂什么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只知道他此刻想立马把我给紧紧的抱住,按在怀里,用力的亲吻。

  他的手紧紧的握住了我得腰,热吻深深得压了下来,四周传来雷动的掌声,我的身边好像在一瞬间开满了鲜花,沁人心脾。

  我迷醉的闭上了眼睛,唇边荡漾着痴痴的笑声,霍启盛的舌头伸了进来,数完了我的牙齿,沾染了我的口红。

  他微微的抵住我的头,疯狂得喘息:“陈桑,听好了,你是我老婆。”

  “老公,你也听好了,这后半生,我全权交付你。”

  如果幸福有光线,此时一定很刺眼,我笑了,霍启盛也笑了,这一刻,我们的心脏都变成了小草地,开出了五颜六色的小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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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帅气的牧师的个头很高,身上披着一件黑色得袍子,他扯了扯脖子上的绳,的动作,潇洒之中透着狂发与不羁。

  他朝后台走去,给正在抱着手机看《一姐》美女们,每人分发了一把东西。

  他的嘴角扬起了一个绅士的笑容,音色优雅的说:“摊开你们的手掌,尝尝我烹饪的狗粮。”

  听说――

  他叫病爷,

  一个谜一样的美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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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7.他要离开了

  婚礼过后就是摆宴席,果然如我所料,场面可谓是人山人海,人挤满了整个酒楼,足以见得九爷的面子有多么的大。

  我脱掉了婚纱,换上了敬酒服。

  婚礼的仪式刚刚结束,以至于我走路都是有几分轻飘飘的,好像走在云层里一般,浑身都在发烫。

  今天得霍启盛英俊又帅气,想到日后就要和他在一起生活,我就有些想要发笑,虽然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在婚前已经同居,但还是会感到紧张又期待。

  当我们敬酒走到刘姿琳那一桌子的时候,我发现她的眼神还是有些闷闷,却也立马收敛起来,强打笑脸的逗着一桌子的人都不由得笑嘻嘻,我抓着酒杯,喝掉了杯中的酒。

  心中难免怅然。

  尽管我提前和贺绮冰打了电话,但婚礼上,他们还是没有来,也许是贺绮冰与刘姿琳有同样的想法,所以没有告诉沈煜我结婚了。

  敬完这一桌子得酒,我的心情难免有些低沉,如果沈煜不知道,到时候再见面,我该怎么和他说我结婚了得事实,他听到之后又会是怎么样的反应,毕竟,他是因为谁才留在的深圳。

  很显然,我想错了。

  深圳说大不大,说小很小,沈煜怎么可能会不知道这件事呢。

  在我想要出去透口气的时候,看到了一个眼熟的身影,那个背影瘦小,带着鸭舌帽,低着头,朝一辆车子上走去。

  我立马跑出酒楼,跑到大门前记录来宾的礼金单上,那新鲜的墨汁上,书写着三个字。

  我顾不得好几厘米高的高跟鞋,想都没想就朝那个背影追了过去,她打开了车门,正要往上面上,我远远的喊出她的名字:“贺绮冰!”

  她回头匆匆看我一眼,像是逃离似的,更加快速的上了车子。

  我追了过去,差点崴住了脚。

  “冰冰!”

  车子已经启动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躲着我?

  我一直追,奋力的往前跑,周围的人都在看着我,还以为我是一个被抛弃的新娘,我跑到鞋子差点飞出去,大声的喊了一句停车之后,那车子才终于停了下来。

  我气喘吁吁的用力拍打车窗:“开门。”

  车窗缓缓降落下来,我靠着车窗,已经没有力气:“贺绮冰,你跑这么快干什么。”

  我的声音仓皇无力,额头上已经淋满汗珠,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我边说,边扭头向车子里看去。

  我看到了贺绮冰,但我得眼神,最终是停在她旁边坐着的那人身上――沈煜。

  沈煜穿着黑色的西装,没有打领结,里面套着一件暗色纹路的衬衣,穿着很正式,也很风采,只不过他明明准备的妥当,却终没能迈出下车的脚步,如果不是在偶然之间看到了贺绮冰,我想我应该看不到他们了。

  因为贺绮冰笑着对我说:“桑桑,我,我没有听见你叫我,我和沈煜今天出发去香港,所以才没有留下来吃饭,我们要赶着去口岸。”

  “去香港?你们什么时候决定的,这么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