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丫头再好,往姬长清面前一站,就如萤火微光比之天上明月,宋亦欢怎么可能在见过天上明月之后,还能注意到这萤火微光。
“罢了,罢了,陈家的门第也算勉强能配得起了。”
老太太心有遗憾,总觉得如果连洛樱都攀不上皇家,其余的两个姑娘就更提不上筷子了,至于洛玥,只是个乡野村妇生的野种,连洛家的姑娘都算不上。
洛家早已今非昔比,空有侯爷的虚名却没有实权,如果不找一颗大树靠着,繁华便会成为过眼云烟。
幸好,婵儿有沈遥。
如果,能再让洛樱攀上皇家,多一颗可以依靠的大树,那就更好了。
唉,可惜了……
她叹了一声又道:“自古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你也不要现在就认定了,若还有更高的高枝,你……”
话到一半,就听到莲枝清脆的声音:“老太太,五姑娘来了。”
老太太忙掩了话题,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喝茶,见洛樱进来了,她脸上溢出一个笑:“樱丫头,你来的正好,你父亲也在这里,快先见见他。”
“女儿见过父亲。”洛樱依言上前行了一个礼。
“嗯。”
早上父女二人才刚见过,洛熙平也没觉得洛樱有什么不同,更准确的说,自从洛樱取代洛玥和陈慕升定了亲事,洛樱在他的眼睛里几乎已化成一缕空气,已经没有必要再过多的关注了。
因为陈慕升远没有他父亲的智慧谋略,充其量只是个空有几分才气的浪荡子,和苏治贤,江望祖同属一流,他的才气能用的地方,也只是那些淫词艳曲,在功名上没有半点建树。
文不成文,武不成武。
洛樱嫁给他,最好的结果,也不过就是头上能冠上刑部侍郎儿媳妇的名号。
刚刚听老太太一直在他面前夸赞她,再见时,他不由的又开始多注意了她两眼。
只见穿了一身淡粉色蜀锦冬衣,衣领,袖口皆缠了一圈毛茸茸的雪貂毛,衬着两个小包子似的发髻,于清冷之中增添了几分少女的玉雪可爱之态。
洛熙平这才注意到,洛樱在府里养了这些日子,又变了,身形虽然还是显得单薄瘦弱了些,但脸色比从前好了不少,两颊透着一层淡淡的粉色红润,还有那一双盈盈佳眸,在望着你时,竟会让你情不自禁的心生疼爱之心。
他忽然想起了沈氏,不是现在的沈氏,而是从前的沈家大小姐,那个让他如仰慕明月一般仰慕的沈毓淳。
那时的沈繁淳明艳动人,国色天香,虽然及不上姬长清的仙女之美,但也是他活到现在,见过的美人中为数不多的极品美人。
最难能可贵的是,年少时的她,全身上下都充满着恣意放纵的青春气息。
从见到沈毓淳的第一眼起,他就无时无刻不想摘下这遥不可及的明月,他知道自己与她身份悬殊太大,想要娶到她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越是不可能的事,越有挑战性,他在心里暗暗发誓总有一天要征服这个高高在上的女人,让她跟着自己过着同样锦衣玉食的生活。
他成功了。
可是成功之后,渐渐的,他发现,她变了,她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少,变得像根木头桩子似的,就算再华美的衣服,也掩盖不住她如荒漠般无趣的内心。
他一直不明白,当初的明月,怎么好好的就变成鱼目珠子了?
尤其是在床上,千篇一律的姿势让人枯燥乏味,让她换个样子,她就扭扭捏捏的不答应,远不如碧池,人如其名,不管是床上,还是床下,永远都如一汪碧池,用柔柔春水荡化你的心。
美丽的女人很多,但美丽又聪明的女人不多,美丽又聪明,还有大聪明的女人更如凤毛麟角,而沈毓淳只空有美貌,相处久了,就如粘在胸口的饭粒,吃了无味,丢了浪费。
比之从前的沈毓淳,洛樱身上似乎又多了一份别样的沉着清冷,聪颖睿智。
正如老太太所想,嫁给陈慕升的确屈才又屈貌了。
“樱丫头,东西可找着了?”心思萦逗间,忽听老太太问了一句。
洛樱扬一扬帕子,笑道:“找着了。”
“怎么找了这么会子?”
“帕子被风吹到了后花园,孙女和裳儿两个找了好一会儿才找到的。”
洛熙平顿时一惊:“哪个后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