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这个老板娘有毒_作者:西陵不是西(48)

  可这样沉默下去也不是办法,于是雾影率先打破这阵沉默:“根据他的记忆显示,之后他就一直在找叶子,但不知如何找到了我身上?”

  银月不怀好意地笑了笑:“没错~,怎么你该不会是喜欢上他了吧?”

  雾影嗤之以鼻:“我绝绝对对不会喜欢上他。”这一世的,她默默在心里补充道。

  “flag不要立太早,小心日后打脸。”

  打脸吗?反正自己不喜欢的只是这一世的他罢了。至于之后?还待观望。不过现在还不是谈情说爱的时候,现在要解决的还是眼前这个问题。

  “原着里说丁铛是个炮灰角色,既然龙傲天后来利用了她,应该就是知道她是喜欢他的,那么我们便可以大胆地猜测她爱而不得,心里开始扭曲,所以她的愿望会不会是拆散她们两个,也让他们尝尝爱而不得的滋味?”

  “如果不是你想搞事的话也不伐这种可能。”银月不知从哪个旮沓里掏出来一支棒棒糖叼上,手却依旧在键盘上飞舞着。

  “本宝宝是那种人吗?”好吧,其实自己也是一时技痒,天天宅在忘川看小说,看那些重生女配打脸女主不要太爽,也很好奇若自己成了那些女配又当如何替原主报仇呢?

  这是一声惊呼打断了她的思路,“找到了,叶子被带走后并没有死,而是被一个怪盗老头给捡走了,而她七八岁以前的记忆全无,只是听怪盗老头说她是他从孤儿院带回来的。”

  “可这和丁铛又又什么关系呢?”雾隐有些奇怪,这分明是两个八竿子也打不着的人啊?又是什么情况让她们有了某种密不可分的联系呢?

  棒棒糖随着银月说话的节奏上下摆动着:“你别急,让我给你捋一捋。根据资料显示,女主千夜紫曾经卖过血,而丁铛的身体一向不好,有轻微血友病,一旦身体破个口子就流血不止,而女主的血型又正好和丁铛的一样... ...”

  “所以当时买走她血液的就是丁家人,这样子的话很丁铛原先的设定可能是恶毒女配,而不知何种原因作者放弃了这个想法。”

  “也可以这么想。”银月合上电脑:“资料我帮你查好了,估计你也该踢我走了,为了我那为数不多的面子我还是自己麻溜的滚吧。”说完还委屈巴巴地把耳朵耷拉了下来,湿漉漉地眼睛里一滴欲滴未滴的眼泪悬挂着,就像冬日里的水珠,在奔向大地的那一刻被寒冷包裹而结成冰。

  老板娘见此模样淡定地朝他身后探去,你一招擒龙拳,我一记螳螂挡。几个来回之间已是刀光血影,可小狐狸到底是道行尚浅,怎么敌得过老奸巨猾的雾影呢?在一招隔空揽月之后,老板娘捏着手里的眼药水瓶好笑道:“都说狐族擅长幻术,你随便使个就能将我糊弄过去,可你偏偏使了这个幼稚的法子。”

  小狐狸偏过头去,不再理她。幻术用对了着对身体有害,他又其艺不精,唯恐害了她去,她到好,竟然嘲笑他使得这种法子来骗人。而且别人家就是个宠物也会天天带在身边,自己对她而言又算做什么?

  “好啦,我以后会将你一直带着的,只要你乖乖的。”雾隐摸摸了他那毛茸茸的脑袋,安抚着,这小狐狸看似成年了,可心里却依旧像个小孩儿似的,时不时炸毛,傲娇。

  切回正题,资料都收集到了,现在就是如何进行下一步的行动,两只脑袋凑在一起商讨了好一阵都没有个所以然,最后还是雾隐提议:既然这样,那就按丁铛为恶毒女配的设定接着往下走。徐子墨既然把她当做救命恩人,那她也就可以利用他达成自己的目的。

  在做完这样的决定后,第一步就是和女主成为好友。

  这一天阳光明媚,温度适中,金黄的叶子铺满了整条街道,一个鬼鬼祟祟的人三步一望,五步一蹲,亦步亦趋的跟在刚从KFC下班的千夜紫。

  “你这样很容易被发现的吧......”化成小白猫的银月躺在雾隐怀里吐槽道。

  “诶?有问题吗?电视里跟踪别人不都是这样的打扮?”此时正好路过一家店,巨大的玻璃上映射出老板娘的装扮:黑色的连衣长裙,头上一条大红色的围巾把头严严实实地包住,只留出一双眼睛的位置,而这双眼睛也用着一副巨大的墨镜遮住了。这扮相,没毛病啊?老板娘敢打赌就是徐子墨来了也认不出。

  徐子墨:你打赌就打赌,干嘛带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