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爱我就要杀死我_作者:戈南衣/秦轻九(52)

2018-12-13 戈南衣秦轻九

  然而,再也找不到他们的人。

  就像闻暮所说的,看着李清尔结婚生子,这一看,李玟就看到七十九岁,李清尔抱着那个孩子走到他面前的时候,孩子哇哇大哭,看起来很健康,李玟松了一口气,面带微笑的闭上眼睛去了。

  其实,很早就想,去陪阿暮了,可是阿暮说,要看着阿尔娶妻生子啊,所以,不能死,提前死了的话,阿暮会生气,阿暮会不原谅他。

  现在死了,阿暮,大概就会原谅他了吧。

  “”阿暮……阿暮……”

  临死的老人怀中喃喃念着这个名字,怀中抱着闻暮留下来的那张照片,很多年前,在花丛中,为闻暮拍下来的那一张。

  让他度过了没有了闻暮的日日夜夜,分分秒秒。

  赵栀的孩子并没有活下来,生下来的时候,就是个死胎。

  无法接收这个消息,赵栀崩溃了好长一段时间,孩子死了,是个死胎,其实最后赵栀已经不执着于李玟,因为她知道她得不到这个男人的爱,她只是想,有个孩子陪伴着就好,没想到,上天不给她这个机会。

  之后赵栀离开了盛世,不知道去了哪里。

  而顾茜,因为雇佣人绑架,坐了一两年的牢,等她出来后,顾云已经和她的男朋友结婚,并且离开了顾家,去往美国。

  昔日的爱恨情仇,就这样在时光的磨灭着渐渐淡去。

  而祁锌拿走闻暮的尸体做了什么,又有谁清楚这些东西?

  李玟死后,李清尔给他举行了葬礼,因为当年是李玟亲手开的枪,李清尔无法原谅自己的父亲,这么多年,父子关系其实一直都在冷淡着,而想必他的父亲我不在意这些,他总是一个人躲在自己空荡荡的房子里,带着那张照片一个人独自生活。

  做两个人的饭,拿两个人的碗,也只有这样下去,才能坚持到如今。

  李清尔跪在李玟的墓碑前,低头看了一眼无名指上的戒指,戒指是暮色,里面是闻暮的头发丝,怕把它弄丢,李清尔便请人帮自己做在戒指里,这样带着,就再也不怕,阿暮给自己的礼物丢了。

  “爸……爸”

  “爸……爸”

  孩子断断续续叫着他,李清尔回头,和李玟相似的眉目,他笑了,起身走到女人身边,“走吧,我们回去,该吃饭了。”

  女人温顺的说好。

  抱着孩子和他离去。

  夕阳下,李清尔侧头看着自己的妻子,和那个人,几分同的眉眼。

  “阿暮……”他心里又念了一遍这个名字,最后弯唇笑了起来。

  李清尔走后不久,顾泽洋也来了,他并不是看望李玟,而是看望李玟墓碑身旁属于闻暮的墓碑,里面没有闻暮的尸体,一座安慰人的空墓碑。

  “阿暮姐姐,我已经硕士毕业了。”

  “马上就要有自己的工作了。”

  “父亲母亲也离婚了。”

  “因为母亲发现父亲给你发的那些信息。”

  “看不出来呢,温和儒雅的父亲会是那样的人,真不敢相信,对不对?”

  “这样的人母亲和他离婚也是好的吧。”

  “反正我不在意这些。”

  他低笑出声。

  他在意的阿暮,已经死掉了啊。

  父亲母亲的事,他一个做儿子的,去管什么呢?

  没什么好管的。

  就这样吧。

  “那,阿暮姐姐,再见了。”

  他放下手中的花,转身离开了。

  墓碑上贴着闻暮的照片,看起来笑容安静而美好。

  ……

  ……

  扶桑日记:

  我叫扶桑,出生在,一个很古老的国度,古老到,我现在快要记不得它的样子。

  我不是阿暮的攻略对象。

  阿暮的攻略对象,是我的大哥。

  我的大哥,我忘记了他叫什么名字……

  扶竹?扶风?还是扶什么去了?果然不记得了……

  遇见阿暮的时候,大哥十六岁,阿暮十四岁,而我,十二岁。

  十二岁那年,第一次看见阿暮,阿暮穿着一身素白的衣裙,作为前来学礼的学生,忘了说,我们扶家,在当时,很有名的,而且我们也很挑剔,只收簪缨世家的人,不收平民,不收商贾。

  那个时候,男子十四岁就能娶妻纳妾,那个时候,女子十三岁就可嫁人,那个时候,我是受家族兄长宠爱的小公子。